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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波兰欧洲杯名单公布_英格兰欧洲杯名单

    大家好,今天将与您分享波兰欧洲杯名单公布的知识,同时对英格兰欧洲杯名单的重点问题进行补充说明,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

    1. 2012波兰欧洲杯名单
    2. 08欧洲杯波兰的24人大名单
    3. 2016欧洲杯波兰队队员有谁

    各国足球劲旅纷纷公布了参赛名单。在这其中,波兰队的名单备受关注。作为一支传统足球强国,波兰足球在经历了短暂的低谷期后,如今再次崛起,此次欧洲杯名单的揭晓,无疑预示着波兰足球的华丽蜕变。

    一、传承:波兰足球的底蕴

    波兰足球历史悠久,曾于1938年世界杯中闯入决赛,与意大利队上演了一场惊心动魄的较量。在当时的欧洲足坛,波兰队凭借出色的整体实力和战术素养,赢得了广泛的赞誉。在随后的几十年里,波兰足球逐渐衰落,直到21世纪初,才逐渐找回昔日的荣光。

    此次欧洲杯名单中,波兰队保留了多位实力派球员,如门将什琴斯尼、后卫皮什切克和前锋莱万等。这些球员在各自俱乐部有着出色的表现,为波兰足球的传承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创新:波兰足球的蜕变

    在传承的基础上,波兰足球也在不断创新。此次欧洲杯名单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些年轻球员的身影,如中场球员格罗泽克和前锋米利克等。这些年轻球员在波兰国内联赛中表现出色,有望在未来的国际舞台上为球队注入新的活力。

    值得一提的是,波兰队主教练贝尼特斯在战术打法上也有所创新。他强调进攻与防守的平衡,注重球员之间的配合,力求让球队在比赛中发挥出最大的潜力。

    三、权威资料佐证

    为了进一步了解波兰足球的蜕变,我们不妨引用一些权威资料。据《足球市场》报道,波兰足球在近年来取得了显著的进步,其国内联赛的竞争力和水平不断提高。波兰足球的青训体系也日益完善,为国家队输送了大量优秀人才。

    波兰足球在欧洲杯名单的揭晓中,展现出了传承与创新的双重特质。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波兰足球不断探索新的发展方向,力求在国际赛场上取得更好的成绩。此次欧洲杯,波兰队有望凭借出色的阵容和战术,为球迷带来一场场精彩纷呈的比赛。

    波兰足球的华丽蜕变令人期待。在未来的日子里,让我们共同见证波兰足球在欧锦赛上的精彩表现,为这支传统足球强国加油助威!

    2012波兰欧洲杯名单

    附波兰国家队26人集训大名单及7人替补名单:

    门将:法比安斯基(阿森纳)、斯泽斯尼(阿森纳)、泰顿(埃因霍温)

    后卫:伯尼施(不来梅)、格里克(都灵)、卡明斯基(波兹南莱赫)、罗伯丹卡(华沙普洛尼亚)、佩克斯(索肖)、皮什切克(多特蒙德)、瓦西莱夫斯基(安德莱赫特)、瓦夫日尼亚克(华沙莱吉亚)、沃伊特科维亚克(波兹南莱赫)

    中场:布拉什奇科夫斯基(多特蒙德)、杜德卡(欧塞尔)、格罗斯基(希维斯堡)、马图西克(杜塞尔多夫和谐)、米尔泽耶夫斯基(特拉布宗)、穆拉夫斯基(波兹南莱赫)、奥巴尼亚克(波尔多)、波兰斯基(美因茨)、里布斯(格罗兹尼捷列克)、沃尔斯基(华沙莱吉亚)

    前锋:布罗泽克(凯尔特人)、库恰尔切克(华沙莱吉亚)、莱万多夫斯基(多特蒙德)、索比赫(汉诺威96)

    7人替补名单:山杜米尔斯基(比亚韦斯托克)、格罗瓦斯基(特拉布宗)、科莫罗夫斯基(格罗兹尼捷列克)、杰伦(里尔)、齐罗(华沙莱吉亚)、波里修克(凯泽斯劳滕)、彼埃什(罗切霍茹夫)

    08欧洲杯波兰的24人大名单

    在本届欧洲杯上,波兰与东道主奥地利、德国以及克罗地亚同分在B组。 波兰队26大名单: 门将:博鲁茨(凯尔特人),库什恰克(曼联),法比安斯基(阿森纳) 后卫:帕兹丹(扎布泽格尼克),巴克(维也纳快速),布罗诺维茨基(贝尔格莱德红星),杜德卡(克拉科夫维斯瓦),约普(莫斯科FK),戈兰斯基(布加勒斯特星),瓦西列夫斯基(安德莱赫特),热夫拉科夫(奥林匹亚科斯),瓦夫尔日尼亚克(华沙莱吉亚),科克兹卡(华沙克拉科夫), 中场:罗热尔-格雷罗(华沙莱吉亚),莱万多夫斯基(顿涅茨克矿工),布瓦什奇科夫斯基(多特蒙德),洛博金斯基(克拉科夫维斯瓦),克日诺维克(沃尔夫斯堡),加尓古拉(GKS贝查托夫),穆拉夫斯基(莱克),马耶夫斯基(哥斯连) 前锋:萨加诺夫斯基(南安普敦),斯莫拉雷克(桑坦德竞技),马图夏克(克拉科夫维斯瓦),茹拉夫斯基(拉里萨),扎霍斯基(萨比利斯)

    2016欧洲杯波兰队队员有谁

    2016年欧洲杯波兰队球员名单

    1-斯泽斯尼(阿森纳)

    2-帕兹丹(华沙莱吉亚)

    3-耶德热伊茨克(华沙莱吉亚)

    4-乔内克(巴勒莫)

    5-马琴斯基(克拉科夫维斯塔)

    6-约德沃维茨(华沙莱吉亚)

    7-米利克(阿贾克斯)

    8-里内泰(波兹南莱赫)

    9-莱万多夫斯基(拜仁慕尼黑)

    10-克莱乔维亚克(塞维利亚)

    11-格罗斯基(雷恩)

    12-博鲁茨(伯恩茅斯)

    13-斯特宾斯基(霍茹夫交通)

    14-瓦夫日尼亚克(格但斯克莱吉亚)

    15-基里克(都灵)

    16-库巴(佛罗伦萨)

    17-派斯科(格但斯克莱吉亚)

    18-萨拉蒙(卡利亚里)

    19-杰林斯基(恩波利)

    20-皮什切克(多特蒙德)

    21-卡普斯特卡(克拉科维亚)、

    22-法比安斯基(斯旺西)

    23-斯塔尔津斯基(鲁宾扎格莱别)

    主教练:纳瓦尔卡

    1、2016年欧洲杯小组赛

    波兰1-0北爱尔兰

    德国0-0波兰

    乌克兰0-1波兰

    2、2016年欧洲杯1/8决赛

    瑞士5-6(点球)波兰

    3、2016年欧洲杯1/4决赛

    波兰4-6葡萄牙

    波兰足球协会成立于1919年12月,其成立目的是为了参加次年的安特卫普奥运会但因为种种原因未能成行。波兰国家队第一场国际比赛是1921年12月18日于布达佩斯0:1不敌匈牙利队。

    感谢大家的阅读,希望这篇文章能为你提供关于波兰欧洲杯名单公布的有益信息,同时期待更多关于英格兰欧洲杯名单的深入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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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兰欧洲杯名单公布_英格兰欧洲杯名单

综合办公楼安全管理

  一、消防安全组织

  (一)建立消防安全组织,确定安全防火责任人和职能处室,负责本单位日常防火安全管理工作;建立群众性义务消防队伍。

  (二)建立防火安全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逐级落实,每年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年底考核。

  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一)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浙江省消防管理条例》和《HZ市高层建筑消防管理暂行规定》,经常性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高层建筑防火、灭火、疏散等知识。

  (二)分期分批进行消防知识和灭火技能。受训率:兼职保卫干部、义务消防队员及后勤服务、设备人中达100%,机关干部达50%以上,使干部职工普遍做到“三懂三会”(即:懂火灾危险性和不安全因素、懂防火措施、懂灭火预案,会报火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

  (三)切实加强对招用外来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各单位对外来施工和聘用的临时工作人员必须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未经教育者,不准上岗工(操)作。

  三、用火、用电、用气及危险物品管理

  (一)用火。

  1、设备用火及平时维修用火,必须报经安全保卫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2、用火必须做到“三定”(即定用火地点、定专人负责、定防火措施)。用火设备必须符合防火要求,并保持良好状态。

  3、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物资仓库、重要机房、变配电间、机动车库等要害部位,严禁吸烟、使用明火。

  4、大楼内禁止使用煤油炉、酒精炉、煤气炉(机关食堂除外)等明火设备,严禁焚烧废纸等可燃物。

  (二)用电。

  1、未经安全保卫部门同意,不准接、拉电气线路,临时确需用电的单位,必须报经安全保卫部门同意,由职能部门组织本单位的正式电工安装,用完必须及时拆除。

  2、电气设备和电气线路按技术要求定期测试、维护检修,严禁超负荷运行。

  3、大楼内禁止使用电炉、电熨斗、电取暖器、电饭煲、电水壶、电热杯等电热器具。确因特殊情况需使用的,须经本单位负责人同意后送安全保卫部批准,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专人管理。

  4、变配电间实行正式电工昼夜值班管理,非正式电工不得单独操作变配电设备。

  5、照明线路更改,动力线安装(动力线应外加金属护套管),必须由市综合办公楼机电设备部负责勘察设计、安装、施工。

  (三)用气。

  1、使用管道煤气和石油液化气,应由经过培训的人员进行操作和管理,未经培训不得操作和管理。

  2、市综合办公楼食堂备用的石油液化气钢瓶,必须存放在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液化气专用仓库,数量不得超过5瓶,并落实专人管理;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石油液化气钢瓶带入大楼。

  3、未经安全保卫部同意,禁止危险物品带(运)入大楼。

  四、消防设施管理

  (一)市综合办公楼安全保卫部、机电设备部应按设备管理要求,定期对消防设备(消防监控设施自动报警、自动喷淋、消火栓、消防泵、灭火器等)进行技术检测、维修,保持良好状态。

  (二)市综合办公楼安全保卫部、机电设备部应会同有关单位(部门)每年联合组织1-2次消防、灭火系统综合演练。

  (三)消防设施周围和消防安全通道处严禁堆放杂物,消防器材不准挪作它用,不准无故按动报警按钮,不准擅自动用灭火器具和设施。

  (四)市综合办公楼监控室的工作人员,应接受消防监控专业知识培训后方可上岗,无关人员不得擅自进入。

  (五)机关内各单位的消防器材配置,由安全保卫部会同各单位(部门)负责制订,并组织实施,由各单位负责保管、使用。

  五、消防重点部位管理

  (一)安全保卫部每月对消防重点部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二)消防重点部位要做到“一清五落实”。即:要做到火灾危险性清,防火责任人落实、义务消防员落实、消防管理制度落实、灭火器材落实、灭火预案落实。

  六、基建项目、装饰工程消防安全管理

  机关内新建、改建、扩建基建项目,装饰工程必须经市、区消防部门、安全保卫部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各单位应加强对工程施工的消防安全管理,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执行防火安全制度,杜绝违章作业。安全保卫部应经常检查、督促安全、消防措施的落实。

  市综合办公楼门卫、传达管理制度

  一、进入市综合办公楼的工作人员应主动出示工作证或临时出入证,自觉接受门卫检查。

  二、外来联系公务人员凭单位介绍信和工作证,在传达室办妥登记手续,并根据HZ市人民政府第四号通告精神,予以检测体温,无疑后方能进入。

  三、因特殊情况未带证件的,由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用电话与接待人联系,经同意后,在传达室办妥登记手续,根据接待人的意见是否予以进入或由接待人到传达室领入。

  四、上访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机关大楼,机关人员也不得擅自将上访人员带入办公区域。

  五、未经主管部门同意,禁止外来单位和人员在大楼办公区域从事各种营销,严禁外来人员进入大楼收购保密纸、废报纸、杂志等废旧杂物。

  六、机关下班以后,非市综合办公楼的机关工作人员一般不准进入市综合办公大楼。每日22:00至次日7:00,大楼实行封闭式管理,大门夜间由门卫值班人员和人员负责关闭,原则上人员不得进入。确因公务需进入的大楼工作人员,应凭有效证件在指定处登记,值班人员必须验明证件后,方可予以放行。

  七、各单位召开有大楼外人员参加的会议,事先须抄告市综合办公楼安全保卫部,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凭安全保卫部的会务单放行;大型会议或特殊情况时,主办单位应主动协助门卫维持秩序和验证工作。

  八、凡办公设备、建筑装饰材料带出大门,应由单位出具证明(品名、数量),凭市综合办公楼管理处开具的出门单,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验单属实后,准予出门;物品无出门单,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有权暂扣。

  九、非机动车进出大门应下车推行。

  十、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必须严守工作(执勤)岗位,文明执勤。

  十一、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对进入市综合办公楼的人员要认真查验、核实证件,凭有效证件放行。

  十二、机关工作人员应密切配合,共同维护大门口的良好秩序,遇突发性事件要及时向安全保卫部和主管领导。

  十三、传达室一律不准寄存外来人员的行李包裹。

  十四、本机关临时工作人员及在食堂搭伙的非本大楼工作人员应服从门卫管理,凭市综合办公楼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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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兰欧洲杯名单公布_英格兰欧洲杯名单

综合办公楼安全管理

  一、消防安全组织

  (一)建立消防安全组织,确定安全防火责任人和职能处室,负责本单位日常防火安全管理工作;建立群众性义务消防队伍。

  (二)建立防火安全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逐级落实,每年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年底考核。

  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一)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浙江省消防管理条例》和《HZ市高层建筑消防管理暂行规定》,经常性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高层建筑防火、灭火、疏散等知识。

  (二)分期分批进行消防知识和灭火技能。受训率:兼职保卫干部、义务消防队员及后勤服务、设备人中达100%,机关干部达50%以上,使干部职工普遍做到“三懂三会”(即:懂火灾危险性和不安全因素、懂防火措施、懂灭火预案,会报火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

  (三)切实加强对招用外来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各单位对外来施工和聘用的临时工作人员必须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未经教育者,不准上岗工(操)作。

  三、用火、用电、用气及危险物品管理

  (一)用火。

  1、设备用火及平时维修用火,必须报经安全保卫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2、用火必须做到“三定”(即定用火地点、定专人负责、定防火措施)。用火设备必须符合防火要求,并保持良好状态。

  3、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物资仓库、重要机房、变配电间、机动车库等要害部位,严禁吸烟、使用明火。

  4、大楼内禁止使用煤油炉、酒精炉、煤气炉(机关食堂除外)等明火设备,严禁焚烧废纸等可燃物。

  (二)用电。

  1、未经安全保卫部门同意,不准接、拉电气线路,临时确需用电的单位,必须报经安全保卫部门同意,由职能部门组织本单位的正式电工安装,用完必须及时拆除。

  2、电气设备和电气线路按技术要求定期测试、维护检修,严禁超负荷运行。

  3、大楼内禁止使用电炉、电熨斗、电取暖器、电饭煲、电水壶、电热杯等电热器具。确因特殊情况需使用的,须经本单位负责人同意后送安全保卫部批准,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专人管理。

  4、变配电间实行正式电工昼夜值班管理,非正式电工不得单独操作变配电设备。

  5、照明线路更改,动力线安装(动力线应外加金属护套管),必须由市综合办公楼机电设备部负责勘察设计、安装、施工。

  (三)用气。

  1、使用管道煤气和石油液化气,应由经过培训的人员进行操作和管理,未经培训不得操作和管理。

  2、市综合办公楼食堂备用的石油液化气钢瓶,必须存放在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液化气专用仓库,数量不得超过5瓶,并落实专人管理;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石油液化气钢瓶带入大楼。

  3、未经安全保卫部同意,禁止危险物品带(运)入大楼。

  四、消防设施管理

  (一)市综合办公楼安全保卫部、机电设备部应按设备管理要求,定期对消防设备(消防监控设施自动报警、自动喷淋、消火栓、消防泵、灭火器等)进行技术检测、维修,保持良好状态。

  (二)市综合办公楼安全保卫部、机电设备部应会同有关单位(部门)每年联合组织1-2次消防、灭火系统综合演练。

  (三)消防设施周围和消防安全通道处严禁堆放杂物,消防器材不准挪作它用,不准无故按动报警按钮,不准擅自动用灭火器具和设施。

  (四)市综合办公楼监控室的工作人员,应接受消防监控专业知识培训后方可上岗,无关人员不得擅自进入。

  (五)机关内各单位的消防器材配置,由安全保卫部会同各单位(部门)负责制订,并组织实施,由各单位负责保管、使用。

  五、消防重点部位管理

  (一)安全保卫部每月对消防重点部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二)消防重点部位要做到“一清五落实”。即:要做到火灾危险性清,防火责任人落实、义务消防员落实、消防管理制度落实、灭火器材落实、灭火预案落实。

  六、基建项目、装饰工程消防安全管理

  机关内新建、改建、扩建基建项目,装饰工程必须经市、区消防部门、安全保卫部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各单位应加强对工程施工的消防安全管理,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执行防火安全制度,杜绝违章作业。安全保卫部应经常检查、督促安全、消防措施的落实。

  市综合办公楼门卫、传达管理制度

  一、进入市综合办公楼的工作人员应主动出示工作证或临时出入证,自觉接受门卫检查。

  二、外来联系公务人员凭单位介绍信和工作证,在传达室办妥登记手续,并根据HZ市人民政府第四号通告精神,予以检测体温,无疑后方能进入。

  三、因特殊情况未带证件的,由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用电话与接待人联系,经同意后,在传达室办妥登记手续,根据接待人的意见是否予以进入或由接待人到传达室领入。

  四、上访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机关大楼,机关人员也不得擅自将上访人员带入办公区域。

  五、未经主管部门同意,禁止外来单位和人员在大楼办公区域从事各种营销,严禁外来人员进入大楼收购保密纸、废报纸、杂志等废旧杂物。

  六、机关下班以后,非市综合办公楼的机关工作人员一般不准进入市综合办公大楼。每日22:00至次日7:00,大楼实行封闭式管理,大门夜间由门卫值班人员和人员负责关闭,原则上人员不得进入。确因公务需进入的大楼工作人员,应凭有效证件在指定处登记,值班人员必须验明证件后,方可予以放行。

  七、各单位召开有大楼外人员参加的会议,事先须抄告市综合办公楼安全保卫部,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凭安全保卫部的会务单放行;大型会议或特殊情况时,主办单位应主动协助门卫维持秩序和验证工作。

  八、凡办公设备、建筑装饰材料带出大门,应由单位出具证明(品名、数量),凭市综合办公楼管理处开具的出门单,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验单属实后,准予出门;物品无出门单,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有权暂扣。

  九、非机动车进出大门应下车推行。

  十、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必须严守工作(执勤)岗位,文明执勤。

  十一、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对进入市综合办公楼的人员要认真查验、核实证件,凭有效证件放行。

  十二、机关工作人员应密切配合,共同维护大门口的良好秩序,遇突发性事件要及时向安全保卫部和主管领导。

  十三、传达室一律不准寄存外来人员的行李包裹。

  十四、本机关临时工作人员及在食堂搭伙的非本大楼工作人员应服从门卫管理,凭市综合办公楼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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