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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欧冠欧联杯和欧协联区别在哪里_欧冠、欧联杯与欧协联:探寻三大欧洲足球赛事的区别

    各位朋友好,今天的文章重点在于欧冠欧联杯和欧协联区别在哪里的讲解,同时也会对欧冠、欧联杯与欧协联:探寻三大欧洲足球赛事的区别进行补充说明,感谢您的关注,下面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欧冠 欧联杯 欧协杯区别
    2. 欧冠欧联杯欧协杯区别
    3. 欧联杯和欧冠有什么区别

    在欧洲足球的舞台上,欧冠、欧联杯和欧协联作为三大顶级俱乐部赛事,吸引了无数球迷的目光。尽管它们都代表着欧洲足球的最高荣誉,但各自的特点和定位却有着明显的区别。本文将深入剖析这三大赛事的区别,以期为广大足球爱好者提供一份详尽的解读。

    一、欧冠——欧洲足球的最高荣誉

    1. 赛事背景

    欧冠(UEFA Champions League)起源于1955年,最初名为欧洲冠军俱乐部杯。经过多年的发展,欧冠已成为全球最具影响力的俱乐部赛事之一。

    2. 参赛资格

    欧冠的参赛资格主要分为两个部分:一是联赛冠军直接晋级,二是各国联赛排名前四的俱乐部通过预选赛争夺最后一个名额。

    3. 比赛形式

    欧冠采用单循环赛制,小组赛结束后,每组前两名晋级16强。16强、八强、四强采用淘汰赛制,直至决赛产生冠军。

    4. 特点

    欧冠代表着欧洲足球的最高荣誉,具有以下特点:

    (1)历史悠久,影响力大;

    (2)参赛球队实力强劲,竞争激烈;

    (3)赛事周期较长,关注度高;

    (4)拥有众多顶级球星,观赏性高。

    二、欧联杯——欧洲足球的全面竞争

    1. 赛事背景

    欧联杯(UEFA Europa League)成立于2009-2010赛季,由欧洲联盟杯和欧洲超级杯合并而成。

    2. 参赛资格

    欧联杯的参赛资格主要包括各国联赛排名前三的俱乐部、欧冠淘汰的球队以及欧协联冠军。

    3. 比赛形式

    欧联杯采用小组赛、淘汰赛相结合的赛制,小组赛结束后,每组前四名晋级32强。32强、16强、八强、四强采用淘汰赛制,直至决赛产生冠军。

    4. 特点

    欧联杯具有以下特点:

    (1)赛事历史悠久,但影响力相对较低;

    (2)参赛球队实力参差不齐,竞争更加激烈;

    (3)赛事周期较短,关注度高;

    (4)涌现出不少实力不俗的球队,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

    三、欧协联——欧洲足球的新兴力量

    1. 赛事背景

    欧协联(UEFA Europa Conference League)成立于2021-2022赛季,是欧洲足球三大赛事中的新成员。

    2. 参赛资格

    欧协联的参赛资格主要包括各国联赛排名四至七的俱乐部、欧联杯淘汰的球队以及欧冠预选赛失败的球队。

    3. 比赛形式

    欧协联采用小组赛、淘汰赛相结合的赛制,小组赛结束后,每组前四名晋级32强。32强、16强、八强、四强采用淘汰赛制,直至决赛产生冠军。

    4. 特点

    欧协联具有以下特点:

    (1)赛事定位较低,但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

    (2)参赛球队实力相对较弱,竞争较为激烈;

    (3)赛事周期较短,关注度和影响力相对较低;

    (4)为各国联赛排名较低的俱乐部提供了一条通往欧洲顶级赛事的通道。

    欧冠、欧联杯和欧协联作为欧洲足球的三大赛事,各自具有独特的特点。欧冠代表着欧洲足球的最高荣誉,竞争激烈,观赏性高;欧联杯则是全面竞争的舞台,为实力不俗的球队提供展现机会;欧协联则致力于为各国联赛排名较低的俱乐部提供发展通道。这三大赛事共同构成了欧洲足球的完整体系,为广大球迷带来了丰富多彩的赛事体验。

    欧冠 欧联杯 欧协杯区别

    欧冠、欧联杯、欧协杯区别如下:

    一、性质不同

    1、欧联杯

    欧联杯一般指欧洲足联欧洲联赛,是由欧足联每年举行的由欧洲俱乐部角逐的淘汰制赛事,在欧洲洲际级别比赛中重要性仅次于欧洲冠军联赛。

    2、欧冠

    欧冠一般指欧洲冠军联赛,是欧洲足球协会联盟主办的年度足球比赛,代表欧洲俱乐部足球最高水平和荣誉,被公认为是全世界最具影响力以及最高水平的俱乐部赛事。

    3、欧协杯

    欧洲足联欧洲协会联赛(简称“欧协联”),是一项欧足联创办每年举行的由欧洲俱乐部参与角逐的淘汰制赛事,于2021年首办。欧洲协会联赛为欧洲第三级别的俱乐部赛事,仅次于欧洲冠军联赛和欧洲足联欧洲联赛,各俱乐部会按国内联赛及杯赛的表现取得参赛资格。

    二、历史不同

    1、欧联杯

    前身为欧洲联盟杯,从2009/10赛季开始改变赛制,并将赛事更为现名。改制后仍继承自1971年欧洲联盟杯成立以来的各种纪录,不可分开计算。

    2、欧冠

    前身是欧足联在1954年创办的欧洲俱乐部冠军杯,1992年改为现名。欧冠虽历经多次赛制修改,但从该赛事成立以来的纪录从未被分开计算,冠军奖杯上仍保留旧有的名称“欧洲俱乐部冠军杯”。

    3、欧协杯

    欧足联于2015年开始计划增加一个第三级别的俱乐部赛事,旨在为排名较低的欧足联会员协会旗下俱乐部更多参赛机会。2018年12月2日,欧足联宣布这项全新赛事将会于2021-24年这个三年赛事周期中推出,初时暂时称为“欧洲联赛2”。2019年9月24日,欧足联正式公布这项全新赛事名为“欧足联欧洲协会联赛”。

    三、举办期间不同

    1、欧联杯

    每年6月至次年5月左右。

    2、欧冠

    每年7月至次年5月左右。

    3、欧协杯

    每年9月到次月5月左右。

    欧冠赛事制度:

    欧洲冠军联赛共分为三个部分,分别是资格赛阶段、附加赛阶段和正赛阶段。资格赛阶段包括预赛轮(半决赛和决赛,一场定胜负)、第一轮资格赛、第二轮资格赛和第三轮资格赛。欧冠资格赛(不包括预赛轮)和欧冠附加赛均为主客场两回合赛制,第二轮资格赛、第三轮资格赛和附加赛分为“冠军之路”和“联赛之路”。

    小组赛共有32队参加,分为8个小组,每组4队,小组前两名进入淘汰赛,小组赛第三名参加欧洲联赛淘汰赛附加赛。1/8决赛、1/4决赛和半决赛为主客场两回合比赛,决赛在中立场地进行,不设三四名比赛。对阵双方若在90分钟常规时间结束后打平会进入30分钟加时赛,加时赛仍未分胜负则进入点球大战。

    欧冠欧联杯欧协杯区别

    一、赛事性质的区别

    1. 欧洲联赛(欧联杯):作为欧洲足联主办的俱乐部足球赛事,它是一个每年举行的淘汰制比赛,其地位仅次于欧洲冠军联赛。

    2. 欧洲冠军联赛(欧冠):这是由欧洲足球协会联盟主办的年度足球赛事,代表着欧洲俱乐部足球的最高水平和荣誉。

    3. 欧洲协会联赛(欧协杯):由欧洲足联创办的年度俱乐部赛事,于2021年首次举办,是欧洲俱乐部赛事的第三级别。

    二、赛事历史的区别

    1. 欧洲联赛(欧联杯):最初名为欧洲联盟杯,自2009/10赛季起,赛事赛制发生改变,并更名为现名。

    2. 欧洲冠军联赛(欧冠):前身是1954年创立的欧洲俱乐部冠军杯,1992年改用现名。

    3. 欧洲协会联赛(欧协杯):欧洲足联自2015年起计划增设第三级别俱乐部赛事,2018年12月2日官方宣布赛事将于2021-2024年间推出,并在2019年9月24日公布赛事名称为“欧洲足联欧洲协会联赛”。

    三、赛事举办时间的区别

    1. 欧洲联赛(欧联杯):赛事通常从每年6月开始,至次年5月结束。

    2. 欧洲冠军联赛(欧冠):赛事从每年7月开始,至次年5月结束。

    3. 欧洲协会联赛(欧协杯):赛事从每年9月开始,至次年5月结束。

    欧洲冠军联赛(欧冠)的赛事制度:

    欧洲冠军联赛分为三个阶段:资格赛阶段、附加赛阶段和正赛阶段。资格赛阶段包括预选赛轮(半决赛和决赛,单场决胜)、第一轮资格赛、第二轮资格赛和第三轮资格赛。资格赛阶段(不包括预选赛轮)和附加赛均为主客场两回合赛制,第二轮和第三轮资格赛以及附加赛分为“冠军之路”和“联赛之路”。小组赛阶段有32支球队参与,分为8个小组,每组4队,小组前两名球队晋级淘汰赛,小组第三名参加欧洲联赛的淘汰赛附加赛。1/8决赛、1/4决赛和半决赛是主客场两回合的比赛,决赛在中立场地进行,不设三四名比赛。如果比赛在90分钟常规时间结束后平局,将进行30分钟的加时赛,如果加时赛仍无法分出胜负,则通过点球大战决出胜者。

    欧联杯和欧冠有什么区别

    欧联杯和欧冠区别:

    1、参赛球队有区别

    欧冠的参赛球队实力和水平要比欧联的参赛球队高出许多,比赛质量和观赏性也要强上不少。参加欧冠的通常是五大联赛的前4名球队。

    以及其它国家的联赛冠军球队,是当年欧洲实力最强水平最高的球队之间的碰撞,比如我们常见的皇马、巴萨、马竞、曼联、曼城、切尔西、利物浦、拜仁、尤文、国米、巴黎、阿贾克斯等。

    而欧联杯的参赛队,通常是五大联赛排名5-7的球队、以及其它联赛的强队,都是各个联赛的准强队,实力相比欧冠要低一级别,比如塞维利亚、西班牙人、狼队、法兰克福、拉齐奥、埃因霍温、里斯本竞技、哥本哈根等。

    2、赛制有区别

    欧冠和欧联都由附加赛、小组赛和淘汰赛组成,除小组赛(双循环)及决赛(单场决胜)外,其它各轮均以两回合淘汰赛形式进行。

    其中,欧冠和欧联最大的区别在于:10支当季欧冠附加赛落败的球队直接进入欧联的小组赛;8支当季欧冠小组赛第三名的球队直接参加欧联十六强淘汰赛;欧联杯冠军直接获得下一年欧冠杯的小组赛资格。

    3、欧战积分有区别

    欧足联实行欧战积分排名制度,各国球队的欧战成绩会直接影响本国联赛的积分排名,进而影响本国联赛的欧战名额。

    今天的分享围绕欧冠欧联杯和欧协联区别在哪里和欧冠、欧联杯与欧协联:探寻三大欧洲足球赛事的区别展开,希望能为您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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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冠欧联杯和欧协联区别在哪里_欧冠、欧联杯与欧协联:探寻三大欧洲足球赛事的区别

综合办公楼安全管理

  一、消防安全组织

  (一)建立消防安全组织,确定安全防火责任人和职能处室,负责本单位日常防火安全管理工作;建立群众性义务消防队伍。

  (二)建立防火安全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逐级落实,每年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年底考核。

  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一)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浙江省消防管理条例》和《HZ市高层建筑消防管理暂行规定》,经常性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高层建筑防火、灭火、疏散等知识。

  (二)分期分批进行消防知识和灭火技能。受训率:兼职保卫干部、义务消防队员及后勤服务、设备人中达100%,机关干部达50%以上,使干部职工普遍做到“三懂三会”(即:懂火灾危险性和不安全因素、懂防火措施、懂灭火预案,会报火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

  (三)切实加强对招用外来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各单位对外来施工和聘用的临时工作人员必须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未经教育者,不准上岗工(操)作。

  三、用火、用电、用气及危险物品管理

  (一)用火。

  1、设备用火及平时维修用火,必须报经安全保卫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2、用火必须做到“三定”(即定用火地点、定专人负责、定防火措施)。用火设备必须符合防火要求,并保持良好状态。

  3、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物资仓库、重要机房、变配电间、机动车库等要害部位,严禁吸烟、使用明火。

  4、大楼内禁止使用煤油炉、酒精炉、煤气炉(机关食堂除外)等明火设备,严禁焚烧废纸等可燃物。

  (二)用电。

  1、未经安全保卫部门同意,不准接、拉电气线路,临时确需用电的单位,必须报经安全保卫部门同意,由职能部门组织本单位的正式电工安装,用完必须及时拆除。

  2、电气设备和电气线路按技术要求定期测试、维护检修,严禁超负荷运行。

  3、大楼内禁止使用电炉、电熨斗、电取暖器、电饭煲、电水壶、电热杯等电热器具。确因特殊情况需使用的,须经本单位负责人同意后送安全保卫部批准,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专人管理。

  4、变配电间实行正式电工昼夜值班管理,非正式电工不得单独操作变配电设备。

  5、照明线路更改,动力线安装(动力线应外加金属护套管),必须由市综合办公楼机电设备部负责勘察设计、安装、施工。

  (三)用气。

  1、使用管道煤气和石油液化气,应由经过培训的人员进行操作和管理,未经培训不得操作和管理。

  2、市综合办公楼食堂备用的石油液化气钢瓶,必须存放在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液化气专用仓库,数量不得超过5瓶,并落实专人管理;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石油液化气钢瓶带入大楼。

  3、未经安全保卫部同意,禁止危险物品带(运)入大楼。

  四、消防设施管理

  (一)市综合办公楼安全保卫部、机电设备部应按设备管理要求,定期对消防设备(消防监控设施自动报警、自动喷淋、消火栓、消防泵、灭火器等)进行技术检测、维修,保持良好状态。

  (二)市综合办公楼安全保卫部、机电设备部应会同有关单位(部门)每年联合组织1-2次消防、灭火系统综合演练。

  (三)消防设施周围和消防安全通道处严禁堆放杂物,消防器材不准挪作它用,不准无故按动报警按钮,不准擅自动用灭火器具和设施。

  (四)市综合办公楼监控室的工作人员,应接受消防监控专业知识培训后方可上岗,无关人员不得擅自进入。

  (五)机关内各单位的消防器材配置,由安全保卫部会同各单位(部门)负责制订,并组织实施,由各单位负责保管、使用。

  五、消防重点部位管理

  (一)安全保卫部每月对消防重点部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二)消防重点部位要做到“一清五落实”。即:要做到火灾危险性清,防火责任人落实、义务消防员落实、消防管理制度落实、灭火器材落实、灭火预案落实。

  六、基建项目、装饰工程消防安全管理

  机关内新建、改建、扩建基建项目,装饰工程必须经市、区消防部门、安全保卫部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各单位应加强对工程施工的消防安全管理,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执行防火安全制度,杜绝违章作业。安全保卫部应经常检查、督促安全、消防措施的落实。

  市综合办公楼门卫、传达管理制度

  一、进入市综合办公楼的工作人员应主动出示工作证或临时出入证,自觉接受门卫检查。

  二、外来联系公务人员凭单位介绍信和工作证,在传达室办妥登记手续,并根据HZ市人民政府第四号通告精神,予以检测体温,无疑后方能进入。

  三、因特殊情况未带证件的,由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用电话与接待人联系,经同意后,在传达室办妥登记手续,根据接待人的意见是否予以进入或由接待人到传达室领入。

  四、上访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机关大楼,机关人员也不得擅自将上访人员带入办公区域。

  五、未经主管部门同意,禁止外来单位和人员在大楼办公区域从事各种营销,严禁外来人员进入大楼收购保密纸、废报纸、杂志等废旧杂物。

  六、机关下班以后,非市综合办公楼的机关工作人员一般不准进入市综合办公大楼。每日22:00至次日7:00,大楼实行封闭式管理,大门夜间由门卫值班人员和人员负责关闭,原则上人员不得进入。确因公务需进入的大楼工作人员,应凭有效证件在指定处登记,值班人员必须验明证件后,方可予以放行。

  七、各单位召开有大楼外人员参加的会议,事先须抄告市综合办公楼安全保卫部,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凭安全保卫部的会务单放行;大型会议或特殊情况时,主办单位应主动协助门卫维持秩序和验证工作。

  八、凡办公设备、建筑装饰材料带出大门,应由单位出具证明(品名、数量),凭市综合办公楼管理处开具的出门单,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验单属实后,准予出门;物品无出门单,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有权暂扣。

  九、非机动车进出大门应下车推行。

  十、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必须严守工作(执勤)岗位,文明执勤。

  十一、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对进入市综合办公楼的人员要认真查验、核实证件,凭有效证件放行。

  十二、机关工作人员应密切配合,共同维护大门口的良好秩序,遇突发性事件要及时向安全保卫部和主管领导。

  十三、传达室一律不准寄存外来人员的行李包裹。

  十四、本机关临时工作人员及在食堂搭伙的非本大楼工作人员应服从门卫管理,凭市综合办公楼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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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冠欧联杯和欧协联区别在哪里_欧冠、欧联杯与欧协联:探寻三大欧洲足球赛事的区别

综合办公楼安全管理

  一、消防安全组织

  (一)建立消防安全组织,确定安全防火责任人和职能处室,负责本单位日常防火安全管理工作;建立群众性义务消防队伍。

  (二)建立防火安全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逐级落实,每年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年底考核。

  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一)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浙江省消防管理条例》和《HZ市高层建筑消防管理暂行规定》,经常性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高层建筑防火、灭火、疏散等知识。

  (二)分期分批进行消防知识和灭火技能。受训率:兼职保卫干部、义务消防队员及后勤服务、设备人中达100%,机关干部达50%以上,使干部职工普遍做到“三懂三会”(即:懂火灾危险性和不安全因素、懂防火措施、懂灭火预案,会报火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

  (三)切实加强对招用外来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各单位对外来施工和聘用的临时工作人员必须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未经教育者,不准上岗工(操)作。

  三、用火、用电、用气及危险物品管理

  (一)用火。

  1、设备用火及平时维修用火,必须报经安全保卫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2、用火必须做到“三定”(即定用火地点、定专人负责、定防火措施)。用火设备必须符合防火要求,并保持良好状态。

  3、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物资仓库、重要机房、变配电间、机动车库等要害部位,严禁吸烟、使用明火。

  4、大楼内禁止使用煤油炉、酒精炉、煤气炉(机关食堂除外)等明火设备,严禁焚烧废纸等可燃物。

  (二)用电。

  1、未经安全保卫部门同意,不准接、拉电气线路,临时确需用电的单位,必须报经安全保卫部门同意,由职能部门组织本单位的正式电工安装,用完必须及时拆除。

  2、电气设备和电气线路按技术要求定期测试、维护检修,严禁超负荷运行。

  3、大楼内禁止使用电炉、电熨斗、电取暖器、电饭煲、电水壶、电热杯等电热器具。确因特殊情况需使用的,须经本单位负责人同意后送安全保卫部批准,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专人管理。

  4、变配电间实行正式电工昼夜值班管理,非正式电工不得单独操作变配电设备。

  5、照明线路更改,动力线安装(动力线应外加金属护套管),必须由市综合办公楼机电设备部负责勘察设计、安装、施工。

  (三)用气。

  1、使用管道煤气和石油液化气,应由经过培训的人员进行操作和管理,未经培训不得操作和管理。

  2、市综合办公楼食堂备用的石油液化气钢瓶,必须存放在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液化气专用仓库,数量不得超过5瓶,并落实专人管理;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石油液化气钢瓶带入大楼。

  3、未经安全保卫部同意,禁止危险物品带(运)入大楼。

  四、消防设施管理

  (一)市综合办公楼安全保卫部、机电设备部应按设备管理要求,定期对消防设备(消防监控设施自动报警、自动喷淋、消火栓、消防泵、灭火器等)进行技术检测、维修,保持良好状态。

  (二)市综合办公楼安全保卫部、机电设备部应会同有关单位(部门)每年联合组织1-2次消防、灭火系统综合演练。

  (三)消防设施周围和消防安全通道处严禁堆放杂物,消防器材不准挪作它用,不准无故按动报警按钮,不准擅自动用灭火器具和设施。

  (四)市综合办公楼监控室的工作人员,应接受消防监控专业知识培训后方可上岗,无关人员不得擅自进入。

  (五)机关内各单位的消防器材配置,由安全保卫部会同各单位(部门)负责制订,并组织实施,由各单位负责保管、使用。

  五、消防重点部位管理

  (一)安全保卫部每月对消防重点部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二)消防重点部位要做到“一清五落实”。即:要做到火灾危险性清,防火责任人落实、义务消防员落实、消防管理制度落实、灭火器材落实、灭火预案落实。

  六、基建项目、装饰工程消防安全管理

  机关内新建、改建、扩建基建项目,装饰工程必须经市、区消防部门、安全保卫部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各单位应加强对工程施工的消防安全管理,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执行防火安全制度,杜绝违章作业。安全保卫部应经常检查、督促安全、消防措施的落实。

  市综合办公楼门卫、传达管理制度

  一、进入市综合办公楼的工作人员应主动出示工作证或临时出入证,自觉接受门卫检查。

  二、外来联系公务人员凭单位介绍信和工作证,在传达室办妥登记手续,并根据HZ市人民政府第四号通告精神,予以检测体温,无疑后方能进入。

  三、因特殊情况未带证件的,由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用电话与接待人联系,经同意后,在传达室办妥登记手续,根据接待人的意见是否予以进入或由接待人到传达室领入。

  四、上访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机关大楼,机关人员也不得擅自将上访人员带入办公区域。

  五、未经主管部门同意,禁止外来单位和人员在大楼办公区域从事各种营销,严禁外来人员进入大楼收购保密纸、废报纸、杂志等废旧杂物。

  六、机关下班以后,非市综合办公楼的机关工作人员一般不准进入市综合办公大楼。每日22:00至次日7:00,大楼实行封闭式管理,大门夜间由门卫值班人员和人员负责关闭,原则上人员不得进入。确因公务需进入的大楼工作人员,应凭有效证件在指定处登记,值班人员必须验明证件后,方可予以放行。

  七、各单位召开有大楼外人员参加的会议,事先须抄告市综合办公楼安全保卫部,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凭安全保卫部的会务单放行;大型会议或特殊情况时,主办单位应主动协助门卫维持秩序和验证工作。

  八、凡办公设备、建筑装饰材料带出大门,应由单位出具证明(品名、数量),凭市综合办公楼管理处开具的出门单,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验单属实后,准予出门;物品无出门单,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有权暂扣。

  九、非机动车进出大门应下车推行。

  十、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必须严守工作(执勤)岗位,文明执勤。

  十一、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对进入市综合办公楼的人员要认真查验、核实证件,凭有效证件放行。

  十二、机关工作人员应密切配合,共同维护大门口的良好秩序,遇突发性事件要及时向安全保卫部和主管领导。

  十三、传达室一律不准寄存外来人员的行李包裹。

  十四、本机关临时工作人员及在食堂搭伙的非本大楼工作人员应服从门卫管理,凭市综合办公楼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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