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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欧洲杯预选赛规则介绍图_2020欧洲杯预选赛规则

    各位好,本篇文章将围绕欧洲杯预选赛规则介绍图展开,并且为大家解析2020欧洲杯预选赛规则的关键点,敬请期待!

    本文目录

    1. 欧洲杯预选赛出线规则谁知道
    2. 欧洲杯预选赛小组赛晋级规则表
    3. 求欧洲杯预选赛出线规则和其他事项

    欧洲杯,这个充满激情的足球盛宴,吸引了全球亿万球迷的目光。为了角逐这顶足球王冠,各路豪强纷纷展开激烈的较量。在这场足球盛宴的背后,欧洲杯预选赛规则又是怎样的呢?本文将为您揭开这一神秘面纱。

    一、预选赛阶段

    1.参赛队伍:欧洲杯预选赛共有55支球队参加,包括东道主球队。

    2.分组情况:55支球队按照地域和实力被分为10个小组,每个小组5支球队。

    3.比赛形式:小组赛采用单循环赛制,每支球队与其他4支球队各进行一场比赛。

    4.晋级规则:小组赛前两名球队直接晋级欧洲杯决赛圈,其余球队将进入附加赛阶段。

    二、附加赛阶段

    1.参赛队伍:附加赛共有20支球队参加,包括小组赛成绩较好的8支球队和欧洲杯预选赛成绩较好的12支球队。

    2.比赛形式:附加赛采用主客场两回合淘汰赛制,胜者晋级欧洲杯决赛圈。

    3.晋级规则:附加赛胜者将直接晋级欧洲杯决赛圈,负者将参加欧洲杯预选赛下一阶段的比赛。

    三、晋级欧洲杯决赛圈名额分配

    1.决赛圈名额:欧洲杯决赛圈共24支球队参加,其中东道主球队直接晋级。

    2.名额分配:小组赛晋级的球队共20支,附加赛胜者4支,东道主球队1支,共计25支球队。

    3.抽签规则:25支球队将在国际足联的监督下进行抽签,确定决赛圈球队对阵情况。

    四、比赛规则与裁判

    1.比赛规则:欧洲杯预选赛采用国际足联统一的比赛规则。

    2.裁判:国际足联派遣具有丰富经验的裁判担任比赛裁判。

    五、权威资料

    根据国际足联官方网站公布的数据,欧洲杯预选赛自1958年起至今,共产生了38届欧洲杯冠军。其中,德国队、意大利队和西班牙队分别获得了3次、4次和1次冠军。

    欧洲杯预选赛作为足球盛宴的重要组成部分,汇聚了世界各地的足球英才。在这场激烈的角逐中,各路豪强纷纷使出浑身解数,争夺宝贵的晋级名额。通过对欧洲杯预选赛规则的深入了解,我们不禁为这股足球激情所折服。在这场世界级足球盛宴中,我们期待着各支球队的精彩表现,共同见证足球王冠的易主。

    欧洲杯预选赛出线规则谁知道

    出线规则:

    1、相互比赛间的积分;

    2、相互比赛间的净胜球数;

    3、相互比赛间的进球数;

    4、相互比赛间的客场进球数;

    5、如果套用a-d规则之后仍有球队未分出排名,再套用a-d规则来对未分出排名的球队进行比较,如果这样的循环仍无法确认,则根据f-j规则来判定排名;

    6、小组赛净胜球;

    7、小组赛进球数;

    8、小组赛客场进球数;

    9、公平竞赛得分;

    10、欧足联排名。

    9个小组的最好成绩的第三名直接晋级欧锦赛决赛圈。比较最好成绩的第三名的时候,A-H组的8支参比球队需排除其对本组第六名的比赛成绩,然后与I组的一起比较。依次依照如下规则来确定排名:

    1、小组赛积分;

    2、小组赛净胜球;

    3、小组赛进球数;

    4、小组赛客场进球数;

    5、公平竞赛得分;

    6、欧足联排名。

    剩余的8个小组的第三名进入附加赛阶段。8支球队经过抽签被分为两两四对,进行主客场两回合的附加赛。

    两回合的附加赛中进球多的球队晋级,如果两队结果持平,客场进球多的球队晋级,如果仍然相同,将进入上下半场各15分钟的加时赛,如果加时赛两队都没有进球,将进行点球大战分出胜负。

    欧洲杯决赛圈比赛将首先进行小组赛,24支球队被分为6个小组,每个小组4支球队。每个小组的前两名,以及4个成绩最好的小组第三进入到16强。然后进入淘汰赛。

    扩展资料:

    赛事历史

    1954年6月15日,欧足联成立。1955年,开始举办欧洲俱乐部冠军杯赛。1956年,开始筹备举行由欧洲各国国家队参加的比赛。两年后,第一届欧洲国家杯(欧洲杯)资格赛开始进行。该项赛事最初的目的是为了填补两届世界杯足球赛之间4年的空白,从而让欧洲各国有更多的比赛机会。

    欧洲足球锦标赛共分为预选赛和决赛周两个阶段进行,除当届赛事主办方可以自动进入决赛周外,其他欧洲足联成员队必须要参加预选赛,并在预选赛获得出线权才能进入决赛周。

    欧锦赛在创办之初决赛周只有四支球队。直至1980年增至八队,决赛周赛事也由原本只有淘汰赛,进而加入了小组赛阶段。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2016年法国欧洲杯预选赛

    欧洲杯预选赛小组赛晋级规则表

    欧洲杯预选赛小组赛晋级规则

    1. 分组与赛制:欧洲杯预选赛小组赛采用分组形式,各组球队之间进行主客场双循环比赛。各组前几名将晋级下一阶段。

    具体晋级规则如下:

    小组积分制度:小组赛中,每支球队赢得一场比赛将获得三分,平局得一分,失败则不得分。赛季结束后,根据各队积分进行排名。

    直接晋级名额:各小组积分排名靠前的球队将获得直接晋级欧洲杯决赛圈的资格。直接晋级名额的数量取决于整个预选赛小组赛的阶段和分组情况。

    附加赛晋级资格:除了直接晋级名额,一些表现优异的球队还可以通过参加附加赛获得晋级机会。附加赛通常涉及不同小组中排名较高的球队,通过单场决胜或主客场两回合制比赛决定晋级权。

    晋级条件解析:在小组赛中,球队除了追求胜利积累积分外,还需注意与小组内其他对手的对阵表现。例如,若两队积分相同,可能会考虑其他因素如净胜球数、进球数等来决定排名。此外,附加赛为那些未能直接晋级的强队提供了额外机会,这要求球队在小组赛中表现出色并争取晋级附加赛阶段。总的来说,小组赛中球队的表现直接决定其是否能晋级欧洲杯决赛圈。因此,各队需全力以赴争取每一场比赛的胜利和积分。

    以上内容是对欧洲杯预选赛小组赛晋级规则的详细解释,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求欧洲杯预选赛出线规则和其他事项

    欧洲杯预选赛出线规则:

    一、小组赛阶段

    欧洲杯预选赛分为多个小组,各小组内的球队通过主客场制进行双循环比赛。每支球队的总积分将决定其小组排名。通常情况下,小组前三名直接晋级欧洲杯决赛圈。

    二、附加赛阶段

    若小组内出现多支球队积分相同的情况,将依据相互对战结果、净胜球数等细则进行排名。此外,某些小组第四名也有可能通过附加赛的机会晋级,这通常基于其他小组第三名与第四名的积分差距以及整体竞赛形势。

    三、晋级名额的分配

    欧洲杯预选赛的出线名额是根据欧洲足球协会联盟的成员国数量及地理分布来决定的。根据不同的赛区,出线名额会有所不同,总体上确保更多的球队有机会参与决赛圈的角逐。

    其他事项:

    一、参赛队伍

    欧洲杯预选赛的参赛队伍包括欧洲足球协会联盟的所有成员国队伍。这些队伍根据国际足联的排名以及历史表现被分入不同的预选赛小组。

    二、比赛规则

    欧洲杯预选赛遵循国际足球比赛规则,包括换人、伤停补时等常规规则。此外,为了保障比赛的公正性,还有严格的纪律规定,如处罚规则等。

    三、主场优势

    在小组赛中,各队的主场优势对积分和排名有着重要影响。主场比赛不仅有利于球队更好的适应场地和环境,还能得到主场观众的支持,提高球队的士气。

    以上便是关于欧洲杯预选赛出线规则和其他相关事项的解释。由于足球比赛的规则可能随着时间和赛事组织者的调整而发生变化,建议球迷和参赛队伍关注最新的比赛规则和公告。

    本文对欧洲杯预选赛规则介绍图和2020欧洲杯预选赛规则的介绍到此结束,期待下次与您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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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杯预选赛规则介绍图_2020欧洲杯预选赛规则

综合办公楼安全管理

  一、消防安全组织

  (一)建立消防安全组织,确定安全防火责任人和职能处室,负责本单位日常防火安全管理工作;建立群众性义务消防队伍。

  (二)建立防火安全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逐级落实,每年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年底考核。

  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一)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浙江省消防管理条例》和《HZ市高层建筑消防管理暂行规定》,经常性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高层建筑防火、灭火、疏散等知识。

  (二)分期分批进行消防知识和灭火技能。受训率:兼职保卫干部、义务消防队员及后勤服务、设备人中达100%,机关干部达50%以上,使干部职工普遍做到“三懂三会”(即:懂火灾危险性和不安全因素、懂防火措施、懂灭火预案,会报火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

  (三)切实加强对招用外来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各单位对外来施工和聘用的临时工作人员必须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未经教育者,不准上岗工(操)作。

  三、用火、用电、用气及危险物品管理

  (一)用火。

  1、设备用火及平时维修用火,必须报经安全保卫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2、用火必须做到“三定”(即定用火地点、定专人负责、定防火措施)。用火设备必须符合防火要求,并保持良好状态。

  3、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物资仓库、重要机房、变配电间、机动车库等要害部位,严禁吸烟、使用明火。

  4、大楼内禁止使用煤油炉、酒精炉、煤气炉(机关食堂除外)等明火设备,严禁焚烧废纸等可燃物。

  (二)用电。

  1、未经安全保卫部门同意,不准接、拉电气线路,临时确需用电的单位,必须报经安全保卫部门同意,由职能部门组织本单位的正式电工安装,用完必须及时拆除。

  2、电气设备和电气线路按技术要求定期测试、维护检修,严禁超负荷运行。

  3、大楼内禁止使用电炉、电熨斗、电取暖器、电饭煲、电水壶、电热杯等电热器具。确因特殊情况需使用的,须经本单位负责人同意后送安全保卫部批准,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专人管理。

  4、变配电间实行正式电工昼夜值班管理,非正式电工不得单独操作变配电设备。

  5、照明线路更改,动力线安装(动力线应外加金属护套管),必须由市综合办公楼机电设备部负责勘察设计、安装、施工。

  (三)用气。

  1、使用管道煤气和石油液化气,应由经过培训的人员进行操作和管理,未经培训不得操作和管理。

  2、市综合办公楼食堂备用的石油液化气钢瓶,必须存放在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液化气专用仓库,数量不得超过5瓶,并落实专人管理;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石油液化气钢瓶带入大楼。

  3、未经安全保卫部同意,禁止危险物品带(运)入大楼。

  四、消防设施管理

  (一)市综合办公楼安全保卫部、机电设备部应按设备管理要求,定期对消防设备(消防监控设施自动报警、自动喷淋、消火栓、消防泵、灭火器等)进行技术检测、维修,保持良好状态。

  (二)市综合办公楼安全保卫部、机电设备部应会同有关单位(部门)每年联合组织1-2次消防、灭火系统综合演练。

  (三)消防设施周围和消防安全通道处严禁堆放杂物,消防器材不准挪作它用,不准无故按动报警按钮,不准擅自动用灭火器具和设施。

  (四)市综合办公楼监控室的工作人员,应接受消防监控专业知识培训后方可上岗,无关人员不得擅自进入。

  (五)机关内各单位的消防器材配置,由安全保卫部会同各单位(部门)负责制订,并组织实施,由各单位负责保管、使用。

  五、消防重点部位管理

  (一)安全保卫部每月对消防重点部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二)消防重点部位要做到“一清五落实”。即:要做到火灾危险性清,防火责任人落实、义务消防员落实、消防管理制度落实、灭火器材落实、灭火预案落实。

  六、基建项目、装饰工程消防安全管理

  机关内新建、改建、扩建基建项目,装饰工程必须经市、区消防部门、安全保卫部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各单位应加强对工程施工的消防安全管理,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执行防火安全制度,杜绝违章作业。安全保卫部应经常检查、督促安全、消防措施的落实。

  市综合办公楼门卫、传达管理制度

  一、进入市综合办公楼的工作人员应主动出示工作证或临时出入证,自觉接受门卫检查。

  二、外来联系公务人员凭单位介绍信和工作证,在传达室办妥登记手续,并根据HZ市人民政府第四号通告精神,予以检测体温,无疑后方能进入。

  三、因特殊情况未带证件的,由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用电话与接待人联系,经同意后,在传达室办妥登记手续,根据接待人的意见是否予以进入或由接待人到传达室领入。

  四、上访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机关大楼,机关人员也不得擅自将上访人员带入办公区域。

  五、未经主管部门同意,禁止外来单位和人员在大楼办公区域从事各种营销,严禁外来人员进入大楼收购保密纸、废报纸、杂志等废旧杂物。

  六、机关下班以后,非市综合办公楼的机关工作人员一般不准进入市综合办公大楼。每日22:00至次日7:00,大楼实行封闭式管理,大门夜间由门卫值班人员和人员负责关闭,原则上人员不得进入。确因公务需进入的大楼工作人员,应凭有效证件在指定处登记,值班人员必须验明证件后,方可予以放行。

  七、各单位召开有大楼外人员参加的会议,事先须抄告市综合办公楼安全保卫部,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凭安全保卫部的会务单放行;大型会议或特殊情况时,主办单位应主动协助门卫维持秩序和验证工作。

  八、凡办公设备、建筑装饰材料带出大门,应由单位出具证明(品名、数量),凭市综合办公楼管理处开具的出门单,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验单属实后,准予出门;物品无出门单,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有权暂扣。

  九、非机动车进出大门应下车推行。

  十、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必须严守工作(执勤)岗位,文明执勤。

  十一、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对进入市综合办公楼的人员要认真查验、核实证件,凭有效证件放行。

  十二、机关工作人员应密切配合,共同维护大门口的良好秩序,遇突发性事件要及时向安全保卫部和主管领导。

  十三、传达室一律不准寄存外来人员的行李包裹。

  十四、本机关临时工作人员及在食堂搭伙的非本大楼工作人员应服从门卫管理,凭市综合办公楼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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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杯预选赛规则介绍图_2020欧洲杯预选赛规则

综合办公楼安全管理

  一、消防安全组织

  (一)建立消防安全组织,确定安全防火责任人和职能处室,负责本单位日常防火安全管理工作;建立群众性义务消防队伍。

  (二)建立防火安全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逐级落实,每年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年底考核。

  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一)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浙江省消防管理条例》和《HZ市高层建筑消防管理暂行规定》,经常性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高层建筑防火、灭火、疏散等知识。

  (二)分期分批进行消防知识和灭火技能。受训率:兼职保卫干部、义务消防队员及后勤服务、设备人中达100%,机关干部达50%以上,使干部职工普遍做到“三懂三会”(即:懂火灾危险性和不安全因素、懂防火措施、懂灭火预案,会报火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

  (三)切实加强对招用外来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各单位对外来施工和聘用的临时工作人员必须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未经教育者,不准上岗工(操)作。

  三、用火、用电、用气及危险物品管理

  (一)用火。

  1、设备用火及平时维修用火,必须报经安全保卫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2、用火必须做到“三定”(即定用火地点、定专人负责、定防火措施)。用火设备必须符合防火要求,并保持良好状态。

  3、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物资仓库、重要机房、变配电间、机动车库等要害部位,严禁吸烟、使用明火。

  4、大楼内禁止使用煤油炉、酒精炉、煤气炉(机关食堂除外)等明火设备,严禁焚烧废纸等可燃物。

  (二)用电。

  1、未经安全保卫部门同意,不准接、拉电气线路,临时确需用电的单位,必须报经安全保卫部门同意,由职能部门组织本单位的正式电工安装,用完必须及时拆除。

  2、电气设备和电气线路按技术要求定期测试、维护检修,严禁超负荷运行。

  3、大楼内禁止使用电炉、电熨斗、电取暖器、电饭煲、电水壶、电热杯等电热器具。确因特殊情况需使用的,须经本单位负责人同意后送安全保卫部批准,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专人管理。

  4、变配电间实行正式电工昼夜值班管理,非正式电工不得单独操作变配电设备。

  5、照明线路更改,动力线安装(动力线应外加金属护套管),必须由市综合办公楼机电设备部负责勘察设计、安装、施工。

  (三)用气。

  1、使用管道煤气和石油液化气,应由经过培训的人员进行操作和管理,未经培训不得操作和管理。

  2、市综合办公楼食堂备用的石油液化气钢瓶,必须存放在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液化气专用仓库,数量不得超过5瓶,并落实专人管理;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石油液化气钢瓶带入大楼。

  3、未经安全保卫部同意,禁止危险物品带(运)入大楼。

  四、消防设施管理

  (一)市综合办公楼安全保卫部、机电设备部应按设备管理要求,定期对消防设备(消防监控设施自动报警、自动喷淋、消火栓、消防泵、灭火器等)进行技术检测、维修,保持良好状态。

  (二)市综合办公楼安全保卫部、机电设备部应会同有关单位(部门)每年联合组织1-2次消防、灭火系统综合演练。

  (三)消防设施周围和消防安全通道处严禁堆放杂物,消防器材不准挪作它用,不准无故按动报警按钮,不准擅自动用灭火器具和设施。

  (四)市综合办公楼监控室的工作人员,应接受消防监控专业知识培训后方可上岗,无关人员不得擅自进入。

  (五)机关内各单位的消防器材配置,由安全保卫部会同各单位(部门)负责制订,并组织实施,由各单位负责保管、使用。

  五、消防重点部位管理

  (一)安全保卫部每月对消防重点部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二)消防重点部位要做到“一清五落实”。即:要做到火灾危险性清,防火责任人落实、义务消防员落实、消防管理制度落实、灭火器材落实、灭火预案落实。

  六、基建项目、装饰工程消防安全管理

  机关内新建、改建、扩建基建项目,装饰工程必须经市、区消防部门、安全保卫部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各单位应加强对工程施工的消防安全管理,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执行防火安全制度,杜绝违章作业。安全保卫部应经常检查、督促安全、消防措施的落实。

  市综合办公楼门卫、传达管理制度

  一、进入市综合办公楼的工作人员应主动出示工作证或临时出入证,自觉接受门卫检查。

  二、外来联系公务人员凭单位介绍信和工作证,在传达室办妥登记手续,并根据HZ市人民政府第四号通告精神,予以检测体温,无疑后方能进入。

  三、因特殊情况未带证件的,由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用电话与接待人联系,经同意后,在传达室办妥登记手续,根据接待人的意见是否予以进入或由接待人到传达室领入。

  四、上访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机关大楼,机关人员也不得擅自将上访人员带入办公区域。

  五、未经主管部门同意,禁止外来单位和人员在大楼办公区域从事各种营销,严禁外来人员进入大楼收购保密纸、废报纸、杂志等废旧杂物。

  六、机关下班以后,非市综合办公楼的机关工作人员一般不准进入市综合办公大楼。每日22:00至次日7:00,大楼实行封闭式管理,大门夜间由门卫值班人员和人员负责关闭,原则上人员不得进入。确因公务需进入的大楼工作人员,应凭有效证件在指定处登记,值班人员必须验明证件后,方可予以放行。

  七、各单位召开有大楼外人员参加的会议,事先须抄告市综合办公楼安全保卫部,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凭安全保卫部的会务单放行;大型会议或特殊情况时,主办单位应主动协助门卫维持秩序和验证工作。

  八、凡办公设备、建筑装饰材料带出大门,应由单位出具证明(品名、数量),凭市综合办公楼管理处开具的出门单,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验单属实后,准予出门;物品无出门单,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有权暂扣。

  九、非机动车进出大门应下车推行。

  十、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必须严守工作(执勤)岗位,文明执勤。

  十一、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对进入市综合办公楼的人员要认真查验、核实证件,凭有效证件放行。

  十二、机关工作人员应密切配合,共同维护大门口的良好秩序,遇突发性事件要及时向安全保卫部和主管领导。

  十三、传达室一律不准寄存外来人员的行李包裹。

  十四、本机关临时工作人员及在食堂搭伙的非本大楼工作人员应服从门卫管理,凭市综合办公楼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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