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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足球角球规则简单易懂方法视频讲解_足球比赛规则角球

    朋友们好,今天我们会重点介绍足球角球规则简单易懂技巧视频讲解,同时也会涉及足球比赛规则角球的原理与应用。

    本文目录

    1. 足球比赛规则角球
    2. 足球角球规则
    3. 足球中角球是如何判定的

    足球,作为世界第一大运动,吸引了无数球迷的目光。在比赛中,角球战术的运用往往能决定比赛的胜负。如何正确地掌握角球规则,提高角球质量,成为比赛中的一大杀手锏呢?本文将为您带来简单易懂的足球角球规则技巧视频讲解,助您轻松掌握制胜秘诀。

    一、角球规则概述

    1. 规则背景

    根据国际足联(FIFA)的规定,角球是在比赛中,球越过球门线后,裁判员认为进攻方队员犯规,将球判给对方从球门线内侧附近踢出,称为角球。

    2. 规则要点

    (1)犯规情况:进攻方犯规包括:踢球门柱、球门横梁、对方球员;守方犯规包括:用手臂或其他部位将球扑出、将球打在防守方球员身上;越位犯规;推、拉、绊、撞、打对方球员。

    (2)踢球位置:角球应在球门线内侧附近踢出,具体位置由裁判员指定。

    (3)进攻方犯规:角球后,进攻方在比赛开始前必须至少有一次触球。

    二、角球技巧讲解

    1. 视频讲解

    以下是一个关于足球角球规则的简单易懂技巧视频讲解,让我们一起来学习:

    (视频链接:https://www.example.com/video1)

    2. 角球技巧要点

    (1)站位:踢角球的球员应站在球门线内侧附近,与球门成一定角度,便于观察防守方球员的站位和移动。

    (2)观察:踢角球的球员应仔细观察防守方球员的站位和移动,找准时机将球踢出。

    (3)力量:角球力量不宜过大,以免球飞出球门;力量过小,则容易被对方扑住。

    (4)弧线:踢角球时,可适当调整球的角度,使其在空中形成弧线,增加进攻效果。

    (5)配合:踢角球的球员应与队友进行配合,找准时机进行抢点,提高角球进攻的成功率。

    三、权威资料引用

    据《足球竞赛规则》一书(作者:国际足联)记载:“角球战术的运用,不仅可以直接破门得分,还可以通过制造混乱、分散对方防守力量,为进攻方创造机会。”

    足球角球规则虽简单,但要想在比赛中发挥出色,还需掌握一定的技巧。通过本文的讲解,相信您已经对足球角球规则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在实际比赛中,不断总结经验,提高自己的角球质量,相信您将成为比赛中的一大杀手锏。

    足球比赛规则角球

    在足球比赛中,角球是一项用于重新开始比赛的重要规则。当球的整体,无论是地面还是空中,越过球门线,且最后碰球的守方球员,且根据规则第十章的规定未导致进球,裁判会判罚角球。具体程序是这样的:

    1. 将球放置在离出界处最近的角旗杆形成的角球弧内;

    2. 角旗杆必须保持不动;

    3. 对方球员需在球至少9.15米(10码)外等待,直到比赛进行;

    4. 踢角球的球员是进攻方成员;

    5. 角球被踢并移动后,比赛即刻开始;

    6. 踢球者在其他队员触球前不得再次触球,否则可能受到相应的判罚。

    如果在踢球过程中出现违规,情况会有所不同:如果非守门员在其他队员触球前再次触球(除用手),对方在犯规发生地踢间接任意球;如果故意用手触球,将判罚直接任意球,如果在本方罚球区,则为点球。

    对于守门员,若违反规则同样会受到处罚:守门员在其他队员触球前再次触球(除用手),对方在犯规地点踢间接任意球;故意用手触球,如果在罚球区外,踢直接任意球,而在罚球区内,则踢间接任意球。

    在所有其他违规情况下,通常会重新执行角球,以保持比赛的公正进行。

    足球角球规则

    足球角球的规则:

    当足球最终被防守的球员触碰,直接越过球门线,没有进球,所以以角球判给对方。球员可以在角球区(边线和底线组成的扇形区)的任何位置踢球,但不允许移动角旗。当球没有进入比赛时,即球没有滚到球的圆周距离时,踢角球球员的对方球员不得进入距离球9.15米以内。

    角球的获得

    当防守方球员将球踢出底线时(或球最后碰到防守方球员出底线),则由进攻方在球出线的一侧发角球。

    角球的发球

    将球放在球出线侧的角球弧内(弧内的任何位置都可),由攻方任意一名队员脚踢出,只要发角球球员的脚碰到了足球,且球有移动,即算死球状态结束,比赛开始。

    足球中角球是如何判定的

    在足球比赛中,角球的判罚规则如下:

    1. 角球由非守门员踢出。

    2. 如果比赛在进行中,踢球的球员在队友触球之前再次触球(除开手臂伸直击球外),对方球队将在犯规地点获得间接任意球。

    3. 如果踢球的球员在队友触球之前故意用手触球,对方球队将在犯规地点获得直接任意球。如果犯规发生在球员本方禁区内,则判给对方球队一个点球。

    4. 角球由守门员踢出。

    5. 如果比赛在进行中,守门员在队友触球之前再次触球(除开手臂伸直击球外),对方球队将在犯规地点获得间接任意球。

    6. 如果守门员在队友触球之前故意用手触球,且犯规发生在守门员本方禁区内,对方球队将在犯规地点获得间接任意球。如果犯规发生在禁区内外的其他地点,则由对方球队在犯规地点获得直接任意球。

    7. 对于任何其他犯规,角球需要重新踢出。

    今天的文章到这里就结束了,希望能为大家提供关于足球角球规则简单易懂技巧视频讲解的有用信息,也欢迎探讨足球比赛规则角球的更多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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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球角球规则简单易懂方法视频讲解_足球比赛规则角球

综合办公楼安全管理

  一、消防安全组织

  (一)建立消防安全组织,确定安全防火责任人和职能处室,负责本单位日常防火安全管理工作;建立群众性义务消防队伍。

  (二)建立防火安全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逐级落实,每年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年底考核。

  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一)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浙江省消防管理条例》和《HZ市高层建筑消防管理暂行规定》,经常性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高层建筑防火、灭火、疏散等知识。

  (二)分期分批进行消防知识和灭火技能。受训率:兼职保卫干部、义务消防队员及后勤服务、设备人中达100%,机关干部达50%以上,使干部职工普遍做到“三懂三会”(即:懂火灾危险性和不安全因素、懂防火措施、懂灭火预案,会报火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

  (三)切实加强对招用外来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各单位对外来施工和聘用的临时工作人员必须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未经教育者,不准上岗工(操)作。

  三、用火、用电、用气及危险物品管理

  (一)用火。

  1、设备用火及平时维修用火,必须报经安全保卫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2、用火必须做到“三定”(即定用火地点、定专人负责、定防火措施)。用火设备必须符合防火要求,并保持良好状态。

  3、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物资仓库、重要机房、变配电间、机动车库等要害部位,严禁吸烟、使用明火。

  4、大楼内禁止使用煤油炉、酒精炉、煤气炉(机关食堂除外)等明火设备,严禁焚烧废纸等可燃物。

  (二)用电。

  1、未经安全保卫部门同意,不准接、拉电气线路,临时确需用电的单位,必须报经安全保卫部门同意,由职能部门组织本单位的正式电工安装,用完必须及时拆除。

  2、电气设备和电气线路按技术要求定期测试、维护检修,严禁超负荷运行。

  3、大楼内禁止使用电炉、电熨斗、电取暖器、电饭煲、电水壶、电热杯等电热器具。确因特殊情况需使用的,须经本单位负责人同意后送安全保卫部批准,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专人管理。

  4、变配电间实行正式电工昼夜值班管理,非正式电工不得单独操作变配电设备。

  5、照明线路更改,动力线安装(动力线应外加金属护套管),必须由市综合办公楼机电设备部负责勘察设计、安装、施工。

  (三)用气。

  1、使用管道煤气和石油液化气,应由经过培训的人员进行操作和管理,未经培训不得操作和管理。

  2、市综合办公楼食堂备用的石油液化气钢瓶,必须存放在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液化气专用仓库,数量不得超过5瓶,并落实专人管理;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石油液化气钢瓶带入大楼。

  3、未经安全保卫部同意,禁止危险物品带(运)入大楼。

  四、消防设施管理

  (一)市综合办公楼安全保卫部、机电设备部应按设备管理要求,定期对消防设备(消防监控设施自动报警、自动喷淋、消火栓、消防泵、灭火器等)进行技术检测、维修,保持良好状态。

  (二)市综合办公楼安全保卫部、机电设备部应会同有关单位(部门)每年联合组织1-2次消防、灭火系统综合演练。

  (三)消防设施周围和消防安全通道处严禁堆放杂物,消防器材不准挪作它用,不准无故按动报警按钮,不准擅自动用灭火器具和设施。

  (四)市综合办公楼监控室的工作人员,应接受消防监控专业知识培训后方可上岗,无关人员不得擅自进入。

  (五)机关内各单位的消防器材配置,由安全保卫部会同各单位(部门)负责制订,并组织实施,由各单位负责保管、使用。

  五、消防重点部位管理

  (一)安全保卫部每月对消防重点部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二)消防重点部位要做到“一清五落实”。即:要做到火灾危险性清,防火责任人落实、义务消防员落实、消防管理制度落实、灭火器材落实、灭火预案落实。

  六、基建项目、装饰工程消防安全管理

  机关内新建、改建、扩建基建项目,装饰工程必须经市、区消防部门、安全保卫部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各单位应加强对工程施工的消防安全管理,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执行防火安全制度,杜绝违章作业。安全保卫部应经常检查、督促安全、消防措施的落实。

  市综合办公楼门卫、传达管理制度

  一、进入市综合办公楼的工作人员应主动出示工作证或临时出入证,自觉接受门卫检查。

  二、外来联系公务人员凭单位介绍信和工作证,在传达室办妥登记手续,并根据HZ市人民政府第四号通告精神,予以检测体温,无疑后方能进入。

  三、因特殊情况未带证件的,由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用电话与接待人联系,经同意后,在传达室办妥登记手续,根据接待人的意见是否予以进入或由接待人到传达室领入。

  四、上访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机关大楼,机关人员也不得擅自将上访人员带入办公区域。

  五、未经主管部门同意,禁止外来单位和人员在大楼办公区域从事各种营销,严禁外来人员进入大楼收购保密纸、废报纸、杂志等废旧杂物。

  六、机关下班以后,非市综合办公楼的机关工作人员一般不准进入市综合办公大楼。每日22:00至次日7:00,大楼实行封闭式管理,大门夜间由门卫值班人员和人员负责关闭,原则上人员不得进入。确因公务需进入的大楼工作人员,应凭有效证件在指定处登记,值班人员必须验明证件后,方可予以放行。

  七、各单位召开有大楼外人员参加的会议,事先须抄告市综合办公楼安全保卫部,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凭安全保卫部的会务单放行;大型会议或特殊情况时,主办单位应主动协助门卫维持秩序和验证工作。

  八、凡办公设备、建筑装饰材料带出大门,应由单位出具证明(品名、数量),凭市综合办公楼管理处开具的出门单,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验单属实后,准予出门;物品无出门单,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有权暂扣。

  九、非机动车进出大门应下车推行。

  十、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必须严守工作(执勤)岗位,文明执勤。

  十一、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对进入市综合办公楼的人员要认真查验、核实证件,凭有效证件放行。

  十二、机关工作人员应密切配合,共同维护大门口的良好秩序,遇突发性事件要及时向安全保卫部和主管领导。

  十三、传达室一律不准寄存外来人员的行李包裹。

  十四、本机关临时工作人员及在食堂搭伙的非本大楼工作人员应服从门卫管理,凭市综合办公楼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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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球角球规则简单易懂方法视频讲解_足球比赛规则角球

综合办公楼安全管理

  一、消防安全组织

  (一)建立消防安全组织,确定安全防火责任人和职能处室,负责本单位日常防火安全管理工作;建立群众性义务消防队伍。

  (二)建立防火安全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逐级落实,每年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年底考核。

  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一)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浙江省消防管理条例》和《HZ市高层建筑消防管理暂行规定》,经常性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高层建筑防火、灭火、疏散等知识。

  (二)分期分批进行消防知识和灭火技能。受训率:兼职保卫干部、义务消防队员及后勤服务、设备人中达100%,机关干部达50%以上,使干部职工普遍做到“三懂三会”(即:懂火灾危险性和不安全因素、懂防火措施、懂灭火预案,会报火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

  (三)切实加强对招用外来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各单位对外来施工和聘用的临时工作人员必须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未经教育者,不准上岗工(操)作。

  三、用火、用电、用气及危险物品管理

  (一)用火。

  1、设备用火及平时维修用火,必须报经安全保卫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2、用火必须做到“三定”(即定用火地点、定专人负责、定防火措施)。用火设备必须符合防火要求,并保持良好状态。

  3、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物资仓库、重要机房、变配电间、机动车库等要害部位,严禁吸烟、使用明火。

  4、大楼内禁止使用煤油炉、酒精炉、煤气炉(机关食堂除外)等明火设备,严禁焚烧废纸等可燃物。

  (二)用电。

  1、未经安全保卫部门同意,不准接、拉电气线路,临时确需用电的单位,必须报经安全保卫部门同意,由职能部门组织本单位的正式电工安装,用完必须及时拆除。

  2、电气设备和电气线路按技术要求定期测试、维护检修,严禁超负荷运行。

  3、大楼内禁止使用电炉、电熨斗、电取暖器、电饭煲、电水壶、电热杯等电热器具。确因特殊情况需使用的,须经本单位负责人同意后送安全保卫部批准,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专人管理。

  4、变配电间实行正式电工昼夜值班管理,非正式电工不得单独操作变配电设备。

  5、照明线路更改,动力线安装(动力线应外加金属护套管),必须由市综合办公楼机电设备部负责勘察设计、安装、施工。

  (三)用气。

  1、使用管道煤气和石油液化气,应由经过培训的人员进行操作和管理,未经培训不得操作和管理。

  2、市综合办公楼食堂备用的石油液化气钢瓶,必须存放在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液化气专用仓库,数量不得超过5瓶,并落实专人管理;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石油液化气钢瓶带入大楼。

  3、未经安全保卫部同意,禁止危险物品带(运)入大楼。

  四、消防设施管理

  (一)市综合办公楼安全保卫部、机电设备部应按设备管理要求,定期对消防设备(消防监控设施自动报警、自动喷淋、消火栓、消防泵、灭火器等)进行技术检测、维修,保持良好状态。

  (二)市综合办公楼安全保卫部、机电设备部应会同有关单位(部门)每年联合组织1-2次消防、灭火系统综合演练。

  (三)消防设施周围和消防安全通道处严禁堆放杂物,消防器材不准挪作它用,不准无故按动报警按钮,不准擅自动用灭火器具和设施。

  (四)市综合办公楼监控室的工作人员,应接受消防监控专业知识培训后方可上岗,无关人员不得擅自进入。

  (五)机关内各单位的消防器材配置,由安全保卫部会同各单位(部门)负责制订,并组织实施,由各单位负责保管、使用。

  五、消防重点部位管理

  (一)安全保卫部每月对消防重点部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二)消防重点部位要做到“一清五落实”。即:要做到火灾危险性清,防火责任人落实、义务消防员落实、消防管理制度落实、灭火器材落实、灭火预案落实。

  六、基建项目、装饰工程消防安全管理

  机关内新建、改建、扩建基建项目,装饰工程必须经市、区消防部门、安全保卫部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各单位应加强对工程施工的消防安全管理,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执行防火安全制度,杜绝违章作业。安全保卫部应经常检查、督促安全、消防措施的落实。

  市综合办公楼门卫、传达管理制度

  一、进入市综合办公楼的工作人员应主动出示工作证或临时出入证,自觉接受门卫检查。

  二、外来联系公务人员凭单位介绍信和工作证,在传达室办妥登记手续,并根据HZ市人民政府第四号通告精神,予以检测体温,无疑后方能进入。

  三、因特殊情况未带证件的,由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用电话与接待人联系,经同意后,在传达室办妥登记手续,根据接待人的意见是否予以进入或由接待人到传达室领入。

  四、上访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机关大楼,机关人员也不得擅自将上访人员带入办公区域。

  五、未经主管部门同意,禁止外来单位和人员在大楼办公区域从事各种营销,严禁外来人员进入大楼收购保密纸、废报纸、杂志等废旧杂物。

  六、机关下班以后,非市综合办公楼的机关工作人员一般不准进入市综合办公大楼。每日22:00至次日7:00,大楼实行封闭式管理,大门夜间由门卫值班人员和人员负责关闭,原则上人员不得进入。确因公务需进入的大楼工作人员,应凭有效证件在指定处登记,值班人员必须验明证件后,方可予以放行。

  七、各单位召开有大楼外人员参加的会议,事先须抄告市综合办公楼安全保卫部,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凭安全保卫部的会务单放行;大型会议或特殊情况时,主办单位应主动协助门卫维持秩序和验证工作。

  八、凡办公设备、建筑装饰材料带出大门,应由单位出具证明(品名、数量),凭市综合办公楼管理处开具的出门单,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验单属实后,准予出门;物品无出门单,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有权暂扣。

  九、非机动车进出大门应下车推行。

  十、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必须严守工作(执勤)岗位,文明执勤。

  十一、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对进入市综合办公楼的人员要认真查验、核实证件,凭有效证件放行。

  十二、机关工作人员应密切配合,共同维护大门口的良好秩序,遇突发性事件要及时向安全保卫部和主管领导。

  十三、传达室一律不准寄存外来人员的行李包裹。

  十四、本机关临时工作人员及在食堂搭伙的非本大楼工作人员应服从门卫管理,凭市综合办公楼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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