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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德国超级杯历届冠军及排名表最新_历年西班牙超级杯冠军

    老铁们大家好,今天主要为大家解析德国超级杯历届冠军及排名表最新的问题,文章中还会涉及到历年西班牙超级杯冠军的相关内容,希望能解答您的疑问,下面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德国超级杯历届交战纪录
    2. 德国超级杯时间
    3. 德国超级杯的荣誉

    德国超级杯,作为德国足球的最高荣誉赛事之一,自2006年起,见证了无数豪强在此争锋相对。本文将带您回顾德国超级杯的辉煌岁月,解析历届冠军及排名,共同见证这项赛事的魅力所在。

    一、德国超级杯简介

    德国超级杯(DFB-Pokal-Finale)是德国足球超级联赛(Bundesliga)冠军与德国杯(DFB-Pokal)冠军之间的对决,旨在为德国足球赛季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自2006年起,德国超级杯已成为德国足球的传统赛事,每年吸引着众多球迷的关注。

    二、德国超级杯历届冠军及排名

    1. 2006年:拜仁慕尼黑3-2多特蒙德

    在德国超级杯的首届比赛中,拜仁慕尼黑在加时赛中以3-2战胜多特蒙德,夺得首届德国超级杯冠军。

    2. 2007年:拜仁慕尼黑2-1勒沃库森

    第二届德国超级杯,拜仁慕尼黑再次战胜勒沃库森,成功卫冕。

    3. 2008年:沙尔克04 3-1汉堡

    沙尔克04在2008年德国超级杯中,以3-1战胜汉堡,夺得冠军。

    4. 2009年:云达不莱梅3-2沙尔克04

    云达不莱梅在2009年德国超级杯中,以3-2战胜沙尔克04,夺得冠军。

    5. 2010年:多特蒙德3-0沙尔克04

    多特蒙德在2010年德国超级杯中,以3-0战胜沙尔克04,夺得冠军。

    6. 2011年:拜仁慕尼黑2-0云达不莱梅

    拜仁慕尼黑在2011年德国超级杯中,以2-0战胜云达不莱梅,夺得冠军。

    7. 2012年:拜仁慕尼黑4-2多特蒙德

    拜仁慕尼黑在2012年德国超级杯中,以4-2战胜多特蒙德,夺得冠军。

    8. 2013年:拜仁慕尼黑4-1多特蒙德

    拜仁慕尼黑在2013年德国超级杯中,以4-1战胜多特蒙德,夺得冠军。

    9. 2014年:拜仁慕尼黑1-0多特蒙德

    拜仁慕尼黑在2014年德国超级杯中,以1-0战胜多特蒙德,夺得冠军。

    10. 2015年:拜仁慕尼黑3-0多特蒙德

    拜仁慕尼黑在2015年德国超级杯中,以3-0战胜多特蒙德,夺得冠军。

    11. 2016年:拜仁慕尼黑4-1多特蒙德

    拜仁慕尼黑在2016年德国超级杯中,以4-1战胜多特蒙德,夺得冠军。

    12. 2017年:拜仁慕尼黑2-1多特蒙德

    拜仁慕尼黑在2017年德国超级杯中,以2-1战胜多特蒙德,夺得冠军。

    13. 2018年:拜仁慕尼黑3-1多特蒙德

    拜仁慕尼黑在2018年德国超级杯中,以3-1战胜多特蒙德,夺得冠军。

    14. 2019年:拜仁慕尼黑2-1多特蒙德

    拜仁慕尼黑在2019年德国超级杯中,以2-1战胜多特蒙德,夺得冠军。

    15. 2020年:拜仁慕尼黑2-0多特蒙德

    拜仁慕尼黑在2020年德国超级杯中,以2-0战胜多特蒙德,夺得冠军。

    16. 2021年:拜仁慕尼黑2-0勒沃库森

    拜仁慕尼黑在2021年德国超级杯中,以2-0战胜勒沃库森,夺得冠军。

    德国超级杯自2006年创办以来,已成为德国足球的一项重要赛事。拜仁慕尼黑、多特蒙德等豪门球队在此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在这项赛事中,拜仁慕尼黑独占鳌头,夺得15次冠军,成为德国超级杯的绝对霸主。未来,德国超级杯将继续见证德国足球的辉煌岁月,传承荣耀。

    德国超级杯历届交战纪录

    德国超级杯历届交战纪录如下:

    1977年,门兴对阵汉堡,比分3-2,非官方比赛。

    1982年,汉堡对阵拜仁,比分3-5(点球),非官方比赛。

    1987年,拜仁对阵汉堡,比分2-1。

    1988年,不莱梅对阵法兰克福,比分2-0。

    1989年,拜仁对阵多特蒙德,比分3-4。

    1990年,拜仁对阵凯泽斯劳滕,比分4-1。

    1991年,凯泽斯劳滕对阵不莱梅,比分3-1。

    1992年,斯图加特对阵汉诺威,比分3-1。

    1993年,不莱梅对阵勒沃库森,比分9-8(点球)。

    1994年,拜仁对阵不莱梅,比分1-3(加时)。

    1995年,多特蒙德对阵门兴,比分1-0。

    1996年,多特蒙德对阵凯泽斯劳滕,比分5-4(点球)。

    2008年,拜仁对阵多特蒙德,比分1-2,非官方比赛。

    2009年,沃尔夫斯堡对阵不莱梅,比分1-2,非官方比赛。

    2010年,拜仁对阵沙尔克,比分2-0。

    2011年,沙尔克04对阵多特蒙德,比分3-4(点球)。

    2012年,拜仁对阵多特蒙德,比分2-1。

    扩展资料

    德国超级杯,是由德国足协举办的一年一度的足球盛事,通常是由上一届的德甲冠军和德国杯冠军对决,如果有球队包揽德甲和德国杯冠军,则由这支球队和德甲亚军争夺冠军。

    德国超级杯时间

    德国超级杯时间是京时间8月13日凌晨2:45开球。

    德国超级杯(DFL-Supercup)是由德国职业足球联盟举办的一年一度的足球盛事,通常是由刚刚结束赛季的德国足球甲级联赛冠军和德国杯冠军对决,如果有球队包揽德甲和德国杯冠军,则由这支球队和德甲亚军争夺冠军;比赛不设立加时赛。

    北京时间2023年8月13日,RB莱比锡3-0击败拜仁慕尼黑夺得队史首座德国超级杯冠军。在历史上的24次德国超级杯比赛中,拜仁慕尼黑足球俱乐部一共参加过其中17届,并且获得10次冠军夺冠次数最多。

    发展历史:

    德国超级杯的历史最早可以追溯到1977年,首届赛事在门兴格拉德巴赫足球俱乐部和汉堡足球俱乐部之间举行,最终门兴格拉德巴赫夺得了首届德国超级杯的冠军。1983年第二届德国超级杯则由拜仁慕尼黑足球俱乐部依靠点球大战击败汉堡足球俱乐部夺冠。

    1987年,德国超级杯正式被德国足球协会确认为官方赛事,连续承办了10届,直到1997年被德国联赛杯所取代。2008年,德国联赛杯因欧洲足球锦标赛取消,德国超级杯得以恢复,只不过直到2010年才被官方重新承认。

    德国超级杯的荣誉

    在历史上的18次德国超级杯比赛中,多特蒙德夺冠次数最多,共夺得过6次冠军。其次是拜仁慕尼黑夺得5次冠军,不莱梅夺得4次冠军,凯泽斯劳滕、门兴、沙尔克04和斯图加特也各赢得过1次冠军。拜仁一共9次参加德国超级杯,是参加该项赛事次数最多的球队。此外不莱梅也参加过5届超级杯。而汉堡则是超级杯最不幸的球队,他们历史上三次参赛全部失利,至今没有品尝过冠军的滋味。

    文章分享结束,德国超级杯历届冠军及排名表最新和历年西班牙超级杯冠军的答案你都知道了吗?欢迎再次光临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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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超级杯历届冠军及排名表最新_历年西班牙超级杯冠军

综合办公楼安全管理

  一、消防安全组织

  (一)建立消防安全组织,确定安全防火责任人和职能处室,负责本单位日常防火安全管理工作;建立群众性义务消防队伍。

  (二)建立防火安全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逐级落实,每年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年底考核。

  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一)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浙江省消防管理条例》和《HZ市高层建筑消防管理暂行规定》,经常性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高层建筑防火、灭火、疏散等知识。

  (二)分期分批进行消防知识和灭火技能。受训率:兼职保卫干部、义务消防队员及后勤服务、设备人中达100%,机关干部达50%以上,使干部职工普遍做到“三懂三会”(即:懂火灾危险性和不安全因素、懂防火措施、懂灭火预案,会报火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

  (三)切实加强对招用外来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各单位对外来施工和聘用的临时工作人员必须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未经教育者,不准上岗工(操)作。

  三、用火、用电、用气及危险物品管理

  (一)用火。

  1、设备用火及平时维修用火,必须报经安全保卫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2、用火必须做到“三定”(即定用火地点、定专人负责、定防火措施)。用火设备必须符合防火要求,并保持良好状态。

  3、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物资仓库、重要机房、变配电间、机动车库等要害部位,严禁吸烟、使用明火。

  4、大楼内禁止使用煤油炉、酒精炉、煤气炉(机关食堂除外)等明火设备,严禁焚烧废纸等可燃物。

  (二)用电。

  1、未经安全保卫部门同意,不准接、拉电气线路,临时确需用电的单位,必须报经安全保卫部门同意,由职能部门组织本单位的正式电工安装,用完必须及时拆除。

  2、电气设备和电气线路按技术要求定期测试、维护检修,严禁超负荷运行。

  3、大楼内禁止使用电炉、电熨斗、电取暖器、电饭煲、电水壶、电热杯等电热器具。确因特殊情况需使用的,须经本单位负责人同意后送安全保卫部批准,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专人管理。

  4、变配电间实行正式电工昼夜值班管理,非正式电工不得单独操作变配电设备。

  5、照明线路更改,动力线安装(动力线应外加金属护套管),必须由市综合办公楼机电设备部负责勘察设计、安装、施工。

  (三)用气。

  1、使用管道煤气和石油液化气,应由经过培训的人员进行操作和管理,未经培训不得操作和管理。

  2、市综合办公楼食堂备用的石油液化气钢瓶,必须存放在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液化气专用仓库,数量不得超过5瓶,并落实专人管理;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石油液化气钢瓶带入大楼。

  3、未经安全保卫部同意,禁止危险物品带(运)入大楼。

  四、消防设施管理

  (一)市综合办公楼安全保卫部、机电设备部应按设备管理要求,定期对消防设备(消防监控设施自动报警、自动喷淋、消火栓、消防泵、灭火器等)进行技术检测、维修,保持良好状态。

  (二)市综合办公楼安全保卫部、机电设备部应会同有关单位(部门)每年联合组织1-2次消防、灭火系统综合演练。

  (三)消防设施周围和消防安全通道处严禁堆放杂物,消防器材不准挪作它用,不准无故按动报警按钮,不准擅自动用灭火器具和设施。

  (四)市综合办公楼监控室的工作人员,应接受消防监控专业知识培训后方可上岗,无关人员不得擅自进入。

  (五)机关内各单位的消防器材配置,由安全保卫部会同各单位(部门)负责制订,并组织实施,由各单位负责保管、使用。

  五、消防重点部位管理

  (一)安全保卫部每月对消防重点部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二)消防重点部位要做到“一清五落实”。即:要做到火灾危险性清,防火责任人落实、义务消防员落实、消防管理制度落实、灭火器材落实、灭火预案落实。

  六、基建项目、装饰工程消防安全管理

  机关内新建、改建、扩建基建项目,装饰工程必须经市、区消防部门、安全保卫部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各单位应加强对工程施工的消防安全管理,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执行防火安全制度,杜绝违章作业。安全保卫部应经常检查、督促安全、消防措施的落实。

  市综合办公楼门卫、传达管理制度

  一、进入市综合办公楼的工作人员应主动出示工作证或临时出入证,自觉接受门卫检查。

  二、外来联系公务人员凭单位介绍信和工作证,在传达室办妥登记手续,并根据HZ市人民政府第四号通告精神,予以检测体温,无疑后方能进入。

  三、因特殊情况未带证件的,由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用电话与接待人联系,经同意后,在传达室办妥登记手续,根据接待人的意见是否予以进入或由接待人到传达室领入。

  四、上访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机关大楼,机关人员也不得擅自将上访人员带入办公区域。

  五、未经主管部门同意,禁止外来单位和人员在大楼办公区域从事各种营销,严禁外来人员进入大楼收购保密纸、废报纸、杂志等废旧杂物。

  六、机关下班以后,非市综合办公楼的机关工作人员一般不准进入市综合办公大楼。每日22:00至次日7:00,大楼实行封闭式管理,大门夜间由门卫值班人员和人员负责关闭,原则上人员不得进入。确因公务需进入的大楼工作人员,应凭有效证件在指定处登记,值班人员必须验明证件后,方可予以放行。

  七、各单位召开有大楼外人员参加的会议,事先须抄告市综合办公楼安全保卫部,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凭安全保卫部的会务单放行;大型会议或特殊情况时,主办单位应主动协助门卫维持秩序和验证工作。

  八、凡办公设备、建筑装饰材料带出大门,应由单位出具证明(品名、数量),凭市综合办公楼管理处开具的出门单,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验单属实后,准予出门;物品无出门单,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有权暂扣。

  九、非机动车进出大门应下车推行。

  十、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必须严守工作(执勤)岗位,文明执勤。

  十一、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对进入市综合办公楼的人员要认真查验、核实证件,凭有效证件放行。

  十二、机关工作人员应密切配合,共同维护大门口的良好秩序,遇突发性事件要及时向安全保卫部和主管领导。

  十三、传达室一律不准寄存外来人员的行李包裹。

  十四、本机关临时工作人员及在食堂搭伙的非本大楼工作人员应服从门卫管理,凭市综合办公楼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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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超级杯历届冠军及排名表最新_历年西班牙超级杯冠军

综合办公楼安全管理

  一、消防安全组织

  (一)建立消防安全组织,确定安全防火责任人和职能处室,负责本单位日常防火安全管理工作;建立群众性义务消防队伍。

  (二)建立防火安全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逐级落实,每年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年底考核。

  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一)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浙江省消防管理条例》和《HZ市高层建筑消防管理暂行规定》,经常性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高层建筑防火、灭火、疏散等知识。

  (二)分期分批进行消防知识和灭火技能。受训率:兼职保卫干部、义务消防队员及后勤服务、设备人中达100%,机关干部达50%以上,使干部职工普遍做到“三懂三会”(即:懂火灾危险性和不安全因素、懂防火措施、懂灭火预案,会报火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

  (三)切实加强对招用外来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各单位对外来施工和聘用的临时工作人员必须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未经教育者,不准上岗工(操)作。

  三、用火、用电、用气及危险物品管理

  (一)用火。

  1、设备用火及平时维修用火,必须报经安全保卫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2、用火必须做到“三定”(即定用火地点、定专人负责、定防火措施)。用火设备必须符合防火要求,并保持良好状态。

  3、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物资仓库、重要机房、变配电间、机动车库等要害部位,严禁吸烟、使用明火。

  4、大楼内禁止使用煤油炉、酒精炉、煤气炉(机关食堂除外)等明火设备,严禁焚烧废纸等可燃物。

  (二)用电。

  1、未经安全保卫部门同意,不准接、拉电气线路,临时确需用电的单位,必须报经安全保卫部门同意,由职能部门组织本单位的正式电工安装,用完必须及时拆除。

  2、电气设备和电气线路按技术要求定期测试、维护检修,严禁超负荷运行。

  3、大楼内禁止使用电炉、电熨斗、电取暖器、电饭煲、电水壶、电热杯等电热器具。确因特殊情况需使用的,须经本单位负责人同意后送安全保卫部批准,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专人管理。

  4、变配电间实行正式电工昼夜值班管理,非正式电工不得单独操作变配电设备。

  5、照明线路更改,动力线安装(动力线应外加金属护套管),必须由市综合办公楼机电设备部负责勘察设计、安装、施工。

  (三)用气。

  1、使用管道煤气和石油液化气,应由经过培训的人员进行操作和管理,未经培训不得操作和管理。

  2、市综合办公楼食堂备用的石油液化气钢瓶,必须存放在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液化气专用仓库,数量不得超过5瓶,并落实专人管理;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石油液化气钢瓶带入大楼。

  3、未经安全保卫部同意,禁止危险物品带(运)入大楼。

  四、消防设施管理

  (一)市综合办公楼安全保卫部、机电设备部应按设备管理要求,定期对消防设备(消防监控设施自动报警、自动喷淋、消火栓、消防泵、灭火器等)进行技术检测、维修,保持良好状态。

  (二)市综合办公楼安全保卫部、机电设备部应会同有关单位(部门)每年联合组织1-2次消防、灭火系统综合演练。

  (三)消防设施周围和消防安全通道处严禁堆放杂物,消防器材不准挪作它用,不准无故按动报警按钮,不准擅自动用灭火器具和设施。

  (四)市综合办公楼监控室的工作人员,应接受消防监控专业知识培训后方可上岗,无关人员不得擅自进入。

  (五)机关内各单位的消防器材配置,由安全保卫部会同各单位(部门)负责制订,并组织实施,由各单位负责保管、使用。

  五、消防重点部位管理

  (一)安全保卫部每月对消防重点部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二)消防重点部位要做到“一清五落实”。即:要做到火灾危险性清,防火责任人落实、义务消防员落实、消防管理制度落实、灭火器材落实、灭火预案落实。

  六、基建项目、装饰工程消防安全管理

  机关内新建、改建、扩建基建项目,装饰工程必须经市、区消防部门、安全保卫部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各单位应加强对工程施工的消防安全管理,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执行防火安全制度,杜绝违章作业。安全保卫部应经常检查、督促安全、消防措施的落实。

  市综合办公楼门卫、传达管理制度

  一、进入市综合办公楼的工作人员应主动出示工作证或临时出入证,自觉接受门卫检查。

  二、外来联系公务人员凭单位介绍信和工作证,在传达室办妥登记手续,并根据HZ市人民政府第四号通告精神,予以检测体温,无疑后方能进入。

  三、因特殊情况未带证件的,由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用电话与接待人联系,经同意后,在传达室办妥登记手续,根据接待人的意见是否予以进入或由接待人到传达室领入。

  四、上访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机关大楼,机关人员也不得擅自将上访人员带入办公区域。

  五、未经主管部门同意,禁止外来单位和人员在大楼办公区域从事各种营销,严禁外来人员进入大楼收购保密纸、废报纸、杂志等废旧杂物。

  六、机关下班以后,非市综合办公楼的机关工作人员一般不准进入市综合办公大楼。每日22:00至次日7:00,大楼实行封闭式管理,大门夜间由门卫值班人员和人员负责关闭,原则上人员不得进入。确因公务需进入的大楼工作人员,应凭有效证件在指定处登记,值班人员必须验明证件后,方可予以放行。

  七、各单位召开有大楼外人员参加的会议,事先须抄告市综合办公楼安全保卫部,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凭安全保卫部的会务单放行;大型会议或特殊情况时,主办单位应主动协助门卫维持秩序和验证工作。

  八、凡办公设备、建筑装饰材料带出大门,应由单位出具证明(品名、数量),凭市综合办公楼管理处开具的出门单,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验单属实后,准予出门;物品无出门单,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有权暂扣。

  九、非机动车进出大门应下车推行。

  十、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必须严守工作(执勤)岗位,文明执勤。

  十一、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对进入市综合办公楼的人员要认真查验、核实证件,凭有效证件放行。

  十二、机关工作人员应密切配合,共同维护大门口的良好秩序,遇突发性事件要及时向安全保卫部和主管领导。

  十三、传达室一律不准寄存外来人员的行李包裹。

  十四、本机关临时工作人员及在食堂搭伙的非本大楼工作人员应服从门卫管理,凭市综合办公楼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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