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手机扫一扫

  • 欧洲杯决赛裁判名单公布_2016年欧洲杯冠军

    大家好,今天和大家分享的内容是关于欧洲杯决赛裁判名单公布和2016年欧洲杯冠军的相关知识,希望本文能够为您解答问题,一起进入正文吧!

    本文目录

    1. 2016年欧洲杯决赛圈英格兰主裁判
    2. 今年世界杯一共有多少裁判
    3. 08欧洲杯决赛主裁判是谁

    欧洲杯决赛,作为欧洲足球最高荣誉的争夺战,历来备受全球球迷的关注。而裁判作为比赛中的关键角色,其公正性直接关系到比赛的公正性。欧洲杯决赛裁判名单正式公布,权威专家齐聚,公平公正备受期待。

    一、裁判名单揭晓

    据悉,本次欧洲杯决赛裁判名单由国际足联(FIFA)官方公布。在这份名单中,我们可以看到多位国际知名裁判的身影。以下是部分裁判名单:

    1. 主裁判:马克·克拉滕伯格(德国)

    2. 助理裁判:克里斯蒂安·费尔南德斯(葡萄牙)、阿德里安·奥利维拉(西班牙)

    3. 第四官员:弗朗西斯科·贝尔特兰(西班牙)

    二、权威专家齐聚

    在这份裁判名单中,我们可以看到多位权威专家的参与。以下是对其中几位裁判的简要介绍:

    1. 马克·克拉滕伯格:德国著名裁判,曾多次担任国际大赛主裁判,具有丰富的执法经验。在2014年世界杯上,克拉滕伯格曾担任决赛阶段的裁判,为比赛的公正性保驾护航。

    2. 克里斯蒂安·费尔南德斯:葡萄牙著名裁判,曾担任过欧洲杯、世界杯等国际大赛的裁判。费尔南德斯在执法风格上以公正、严谨著称。

    3. 阿德里安·奥利维拉:西班牙著名裁判,曾多次担任国际大赛的裁判。奥利维拉在执法比赛中,注重保护球员权益,确保比赛的公正性。

    三、公平公正备受期待

    欧洲杯决赛裁判名单的公布,让广大球迷对比赛的公正性充满信心。以下是几个方面的原因:

    1. 裁判权威性:此次裁判名单中的裁判均为国际知名裁判,具有丰富的执法经验,能够确保比赛的公正性。

    2. 执法风格:从裁判名单中可以看出,这些裁判在执法风格上注重公平公正,能够有效避免争议判罚。

    3. 国际足联监管:国际足联对裁判的选拔和培训有着严格的要求,确保裁判在执法过程中能够严格遵守比赛规则。

    欧洲杯决赛裁判名单的公布,让广大球迷对比赛的公正性充满信心。在这场巅峰对决中,我们期待这些权威专家能够以公正、严谨的态度,为全球球迷呈现一场精彩纷呈的比赛。也希望我国足球裁判能够在国际大赛中不断成长,为我国足球事业贡献力量。

    2016年欧洲杯决赛圈英格兰主裁判

    2016年欧洲杯主裁判团队出炉,一共有18名主裁将在法国执法。

    其中包括了来自英格兰的克拉滕伯格以及阿特金森。欧足联打破了旧例,一个国家最多有两名主裁入选。另外名单中还有意大利的里佐利,土耳其的卡基尔等著名裁判。

    所有比赛中都将有五名裁判执法,每个裁判团队包括一名主裁,两名边裁以及两名额外助理,多数情况下,助理裁判和主裁来自同一国家。

    完整的裁判名单将在2016年2月揭晓。所有裁判都将在欧洲杯开赛前接受一系列的课程以及训练活动。1月份,助理裁判们塞浦路斯进行第一次会面。

    明年4月18日到20日,欧足联将在召开预备会议,届时入选的裁判将一起进行训练,并进行体能测试。

    以下是主裁判名单:

    Martin Atkinson (英格兰),Felix Brych (德国), Cuneyt Cakir (土耳其), Mark

    Clattenburg (英格兰),Willie Collum (苏格兰),Jonas Eriksson (瑞典),Ovidiu Hategan

    (罗马尼亚),Sergey Karasev (俄罗斯),Viktor Kassai (匈牙利), Pavel Kralovec

    (捷克),Bjorn Kuipers (荷兰),Szymon Marciniak (波兰),Milorad Mazic (塞尔维亚),Svein

    Moen (挪威),Nicola Rizzoli (意大利), Damir Skomina (斯洛文尼亚),Clement Turpin

    (法国),Carlos Velasco Carballo (西班牙)

    今年世界杯一共有多少裁判

    国际足联在今日公布了将执法2010年南非世界杯赛的30名裁判员和60名助理裁判员名单,中国裁判穆宇欣入选助理裁判员。

    国际足联在称,将执法南非世界杯的30名裁判员来自亚洲足联(4名)、非洲足联(4名)、中北美洲及加勒比地区足联(4名)、南美洲足联(6名)、大洋洲足联(2名)和欧洲足联(10名),分别来自英格兰、法国、意大利、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日本、墨西哥、阿根廷等28个国家和地区。

    南非世界杯赛裁判员的选拔从2007年就已经开始,首先挑选了54名裁判员参加主裁判的培训,在2008年筛选出了38名主裁判人选进行第二阶段的训练和测试,接受身体检查及体能、心理、英语、裁判能力测试,以及裁判委员会的面试,其中30人最终入选。

    国际足联表示,入选的裁判员将在今年3月份参加研讨会,并在5月份接受最后一次评估。随后国际足联裁判委员会将确定正式执法和预备的裁判员名单。

    入围助理裁判的中国裁判穆宇欣从2002年开始执法中国的顶级联赛,在2005年曾代表天津市并是唯一一名参加第十届全运会男子足球决赛的裁判,并获得好评。在2007年7月,又是唯一一名代表中国参加在加拿大举行的U23世界杯的裁判员。在2008年他多次受国际足联指派参加了奥运会预选赛的足球裁判工作,并在2008年进入2010年世界杯亚洲助理裁判候选。

    主裁判30人名单:

    Asia

    Khalil Ibrahim AL GHAMDI (Saudi Arabia)

    Ravshan IRMATOV (Uzbekistan)

    Subkhiddin MOHD SALLEH (Malaysia)

    Yuichi NISHIMURA (Japan )

    Africa

    Mohamed BENOUZA (Algeria)

    Koman COULIBALY (Mali)

    Jerome DAMON (South Africa)

    Eddy MAILLET (Seychelles)

    North America, Central America, Caribbean

    Joel AGUILAR (El Salvador)

    Benito ARCHUNDIA (Mexico)

    Carlos BATRES (Guatemala)

    Marco Antonio RODRIGUEZ (Mexico)

    South America

    Carlos AMARILLA (Paraguay)

    Hector BALDASSI (Argentina)

    Jorge LARRIONDA (Uruguay)

    Pablo POZO (Chile)

    Oscar RUIZ (Colombia)

    Carlos SIMON (Brazil)

    Oceania

    Michael HESTER (New Zealand)

    Peter O'LEARY (New Zealand)

    Europe

    Olegario BENQUERENCA (Portugal)

    Massimo BUSACCA (Switzerland)

    Frank DE BLEECKERE (Belgium)

    Martin HANSSON (Sweded)

    Viktor KASSAI (Hungary)

    Stephane LANNOY (France)

    Roberto ROSETTI (Italy)

    Wolfgang STARK (Germany)

    Alberto MALLENCO (Spain

    Howard WEBB (England)

    08欧洲杯决赛主裁判是谁

    罗伯托·罗塞蒂。

    罗伯托·罗塞蒂(Roberto Rosetti,1967年9月18日-),是一名意大利足球裁判,医院院长。 罗塞蒂的母亲是克罗地亚人。罗塞蒂懂流利的意大利语、法语和英语,因此是执法国际大赛的热门人选,曾执法欧洲冠军联赛、洲际国家杯、欧洲足球锦标赛、世界杯等。罗塞蒂,他曾经执法过2008年欧锦赛决赛,被意大利著名光头裁判科里纳誉为“意大利裁判皇冠上的宝石”。2010世界杯上,由于在澳大利亚与加纳的比赛中将手球犯规的科威尔罚下,他遭到了各方的严厉批评,甚至有球迷对他发出了“全球追杀令”。

    以上就是关于欧洲杯决赛裁判名单公布和2016年欧洲杯冠军的全部内容了,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 没有客服信息

欧洲杯决赛裁判名单公布_2016年欧洲杯冠军

综合办公楼安全管理

  一、消防安全组织

  (一)建立消防安全组织,确定安全防火责任人和职能处室,负责本单位日常防火安全管理工作;建立群众性义务消防队伍。

  (二)建立防火安全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逐级落实,每年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年底考核。

  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一)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浙江省消防管理条例》和《HZ市高层建筑消防管理暂行规定》,经常性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高层建筑防火、灭火、疏散等知识。

  (二)分期分批进行消防知识和灭火技能。受训率:兼职保卫干部、义务消防队员及后勤服务、设备人中达100%,机关干部达50%以上,使干部职工普遍做到“三懂三会”(即:懂火灾危险性和不安全因素、懂防火措施、懂灭火预案,会报火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

  (三)切实加强对招用外来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各单位对外来施工和聘用的临时工作人员必须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未经教育者,不准上岗工(操)作。

  三、用火、用电、用气及危险物品管理

  (一)用火。

  1、设备用火及平时维修用火,必须报经安全保卫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2、用火必须做到“三定”(即定用火地点、定专人负责、定防火措施)。用火设备必须符合防火要求,并保持良好状态。

  3、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物资仓库、重要机房、变配电间、机动车库等要害部位,严禁吸烟、使用明火。

  4、大楼内禁止使用煤油炉、酒精炉、煤气炉(机关食堂除外)等明火设备,严禁焚烧废纸等可燃物。

  (二)用电。

  1、未经安全保卫部门同意,不准接、拉电气线路,临时确需用电的单位,必须报经安全保卫部门同意,由职能部门组织本单位的正式电工安装,用完必须及时拆除。

  2、电气设备和电气线路按技术要求定期测试、维护检修,严禁超负荷运行。

  3、大楼内禁止使用电炉、电熨斗、电取暖器、电饭煲、电水壶、电热杯等电热器具。确因特殊情况需使用的,须经本单位负责人同意后送安全保卫部批准,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专人管理。

  4、变配电间实行正式电工昼夜值班管理,非正式电工不得单独操作变配电设备。

  5、照明线路更改,动力线安装(动力线应外加金属护套管),必须由市综合办公楼机电设备部负责勘察设计、安装、施工。

  (三)用气。

  1、使用管道煤气和石油液化气,应由经过培训的人员进行操作和管理,未经培训不得操作和管理。

  2、市综合办公楼食堂备用的石油液化气钢瓶,必须存放在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液化气专用仓库,数量不得超过5瓶,并落实专人管理;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石油液化气钢瓶带入大楼。

  3、未经安全保卫部同意,禁止危险物品带(运)入大楼。

  四、消防设施管理

  (一)市综合办公楼安全保卫部、机电设备部应按设备管理要求,定期对消防设备(消防监控设施自动报警、自动喷淋、消火栓、消防泵、灭火器等)进行技术检测、维修,保持良好状态。

  (二)市综合办公楼安全保卫部、机电设备部应会同有关单位(部门)每年联合组织1-2次消防、灭火系统综合演练。

  (三)消防设施周围和消防安全通道处严禁堆放杂物,消防器材不准挪作它用,不准无故按动报警按钮,不准擅自动用灭火器具和设施。

  (四)市综合办公楼监控室的工作人员,应接受消防监控专业知识培训后方可上岗,无关人员不得擅自进入。

  (五)机关内各单位的消防器材配置,由安全保卫部会同各单位(部门)负责制订,并组织实施,由各单位负责保管、使用。

  五、消防重点部位管理

  (一)安全保卫部每月对消防重点部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二)消防重点部位要做到“一清五落实”。即:要做到火灾危险性清,防火责任人落实、义务消防员落实、消防管理制度落实、灭火器材落实、灭火预案落实。

  六、基建项目、装饰工程消防安全管理

  机关内新建、改建、扩建基建项目,装饰工程必须经市、区消防部门、安全保卫部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各单位应加强对工程施工的消防安全管理,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执行防火安全制度,杜绝违章作业。安全保卫部应经常检查、督促安全、消防措施的落实。

  市综合办公楼门卫、传达管理制度

  一、进入市综合办公楼的工作人员应主动出示工作证或临时出入证,自觉接受门卫检查。

  二、外来联系公务人员凭单位介绍信和工作证,在传达室办妥登记手续,并根据HZ市人民政府第四号通告精神,予以检测体温,无疑后方能进入。

  三、因特殊情况未带证件的,由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用电话与接待人联系,经同意后,在传达室办妥登记手续,根据接待人的意见是否予以进入或由接待人到传达室领入。

  四、上访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机关大楼,机关人员也不得擅自将上访人员带入办公区域。

  五、未经主管部门同意,禁止外来单位和人员在大楼办公区域从事各种营销,严禁外来人员进入大楼收购保密纸、废报纸、杂志等废旧杂物。

  六、机关下班以后,非市综合办公楼的机关工作人员一般不准进入市综合办公大楼。每日22:00至次日7:00,大楼实行封闭式管理,大门夜间由门卫值班人员和人员负责关闭,原则上人员不得进入。确因公务需进入的大楼工作人员,应凭有效证件在指定处登记,值班人员必须验明证件后,方可予以放行。

  七、各单位召开有大楼外人员参加的会议,事先须抄告市综合办公楼安全保卫部,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凭安全保卫部的会务单放行;大型会议或特殊情况时,主办单位应主动协助门卫维持秩序和验证工作。

  八、凡办公设备、建筑装饰材料带出大门,应由单位出具证明(品名、数量),凭市综合办公楼管理处开具的出门单,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验单属实后,准予出门;物品无出门单,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有权暂扣。

  九、非机动车进出大门应下车推行。

  十、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必须严守工作(执勤)岗位,文明执勤。

  十一、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对进入市综合办公楼的人员要认真查验、核实证件,凭有效证件放行。

  十二、机关工作人员应密切配合,共同维护大门口的良好秩序,遇突发性事件要及时向安全保卫部和主管领导。

  十三、传达室一律不准寄存外来人员的行李包裹。

  十四、本机关临时工作人员及在食堂搭伙的非本大楼工作人员应服从门卫管理,凭市综合办公楼专制。


上一篇:无

欧洲杯决赛裁判名单公布_2016年欧洲杯冠军

综合办公楼安全管理

  一、消防安全组织

  (一)建立消防安全组织,确定安全防火责任人和职能处室,负责本单位日常防火安全管理工作;建立群众性义务消防队伍。

  (二)建立防火安全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逐级落实,每年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年底考核。

  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一)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浙江省消防管理条例》和《HZ市高层建筑消防管理暂行规定》,经常性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高层建筑防火、灭火、疏散等知识。

  (二)分期分批进行消防知识和灭火技能。受训率:兼职保卫干部、义务消防队员及后勤服务、设备人中达100%,机关干部达50%以上,使干部职工普遍做到“三懂三会”(即:懂火灾危险性和不安全因素、懂防火措施、懂灭火预案,会报火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

  (三)切实加强对招用外来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各单位对外来施工和聘用的临时工作人员必须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未经教育者,不准上岗工(操)作。

  三、用火、用电、用气及危险物品管理

  (一)用火。

  1、设备用火及平时维修用火,必须报经安全保卫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2、用火必须做到“三定”(即定用火地点、定专人负责、定防火措施)。用火设备必须符合防火要求,并保持良好状态。

  3、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物资仓库、重要机房、变配电间、机动车库等要害部位,严禁吸烟、使用明火。

  4、大楼内禁止使用煤油炉、酒精炉、煤气炉(机关食堂除外)等明火设备,严禁焚烧废纸等可燃物。

  (二)用电。

  1、未经安全保卫部门同意,不准接、拉电气线路,临时确需用电的单位,必须报经安全保卫部门同意,由职能部门组织本单位的正式电工安装,用完必须及时拆除。

  2、电气设备和电气线路按技术要求定期测试、维护检修,严禁超负荷运行。

  3、大楼内禁止使用电炉、电熨斗、电取暖器、电饭煲、电水壶、电热杯等电热器具。确因特殊情况需使用的,须经本单位负责人同意后送安全保卫部批准,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专人管理。

  4、变配电间实行正式电工昼夜值班管理,非正式电工不得单独操作变配电设备。

  5、照明线路更改,动力线安装(动力线应外加金属护套管),必须由市综合办公楼机电设备部负责勘察设计、安装、施工。

  (三)用气。

  1、使用管道煤气和石油液化气,应由经过培训的人员进行操作和管理,未经培训不得操作和管理。

  2、市综合办公楼食堂备用的石油液化气钢瓶,必须存放在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液化气专用仓库,数量不得超过5瓶,并落实专人管理;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石油液化气钢瓶带入大楼。

  3、未经安全保卫部同意,禁止危险物品带(运)入大楼。

  四、消防设施管理

  (一)市综合办公楼安全保卫部、机电设备部应按设备管理要求,定期对消防设备(消防监控设施自动报警、自动喷淋、消火栓、消防泵、灭火器等)进行技术检测、维修,保持良好状态。

  (二)市综合办公楼安全保卫部、机电设备部应会同有关单位(部门)每年联合组织1-2次消防、灭火系统综合演练。

  (三)消防设施周围和消防安全通道处严禁堆放杂物,消防器材不准挪作它用,不准无故按动报警按钮,不准擅自动用灭火器具和设施。

  (四)市综合办公楼监控室的工作人员,应接受消防监控专业知识培训后方可上岗,无关人员不得擅自进入。

  (五)机关内各单位的消防器材配置,由安全保卫部会同各单位(部门)负责制订,并组织实施,由各单位负责保管、使用。

  五、消防重点部位管理

  (一)安全保卫部每月对消防重点部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二)消防重点部位要做到“一清五落实”。即:要做到火灾危险性清,防火责任人落实、义务消防员落实、消防管理制度落实、灭火器材落实、灭火预案落实。

  六、基建项目、装饰工程消防安全管理

  机关内新建、改建、扩建基建项目,装饰工程必须经市、区消防部门、安全保卫部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各单位应加强对工程施工的消防安全管理,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执行防火安全制度,杜绝违章作业。安全保卫部应经常检查、督促安全、消防措施的落实。

  市综合办公楼门卫、传达管理制度

  一、进入市综合办公楼的工作人员应主动出示工作证或临时出入证,自觉接受门卫检查。

  二、外来联系公务人员凭单位介绍信和工作证,在传达室办妥登记手续,并根据HZ市人民政府第四号通告精神,予以检测体温,无疑后方能进入。

  三、因特殊情况未带证件的,由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用电话与接待人联系,经同意后,在传达室办妥登记手续,根据接待人的意见是否予以进入或由接待人到传达室领入。

  四、上访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机关大楼,机关人员也不得擅自将上访人员带入办公区域。

  五、未经主管部门同意,禁止外来单位和人员在大楼办公区域从事各种营销,严禁外来人员进入大楼收购保密纸、废报纸、杂志等废旧杂物。

  六、机关下班以后,非市综合办公楼的机关工作人员一般不准进入市综合办公大楼。每日22:00至次日7:00,大楼实行封闭式管理,大门夜间由门卫值班人员和人员负责关闭,原则上人员不得进入。确因公务需进入的大楼工作人员,应凭有效证件在指定处登记,值班人员必须验明证件后,方可予以放行。

  七、各单位召开有大楼外人员参加的会议,事先须抄告市综合办公楼安全保卫部,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凭安全保卫部的会务单放行;大型会议或特殊情况时,主办单位应主动协助门卫维持秩序和验证工作。

  八、凡办公设备、建筑装饰材料带出大门,应由单位出具证明(品名、数量),凭市综合办公楼管理处开具的出门单,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验单属实后,准予出门;物品无出门单,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有权暂扣。

  九、非机动车进出大门应下车推行。

  十、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必须严守工作(执勤)岗位,文明执勤。

  十一、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对进入市综合办公楼的人员要认真查验、核实证件,凭有效证件放行。

  十二、机关工作人员应密切配合,共同维护大门口的良好秩序,遇突发性事件要及时向安全保卫部和主管领导。

  十三、传达室一律不准寄存外来人员的行李包裹。

  十四、本机关临时工作人员及在食堂搭伙的非本大楼工作人员应服从门卫管理,凭市综合办公楼专制。


上一篇:无
一键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