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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拜仁创立时间一览表

    各位朋友好,今天的文章重点在于的讲解,同时也会对进行补充说明,感谢您的关注,下面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拜仁慕尼黑俱乐部成立多少年了哪年创立的
    2. 拜仁慕尼黑队是多少年创立的.共夺过几次欧洲冠军联赛冠军..

    一、拜仁慕尼黑的创立

    拜仁慕尼黑足球俱乐部,全称为FC Bayern München,是一家位于德国巴伐利亚州慕尼黑的足球俱乐部。拜仁慕尼黑的创立可以追溯到1900年,当时,一群慕尼黑的足球爱好者在慕尼黑市中心的“贝格布劳内”啤酒馆内,共同发起成立了这家俱乐部。

    二、拜仁慕尼黑的辉煌历程

    1. 创立初期:1900年至1945年

    拜仁慕尼黑的创立初期,俱乐部经历了不少波折。1906年,拜仁慕尼黑加入了德国足球协会(DFB),开始参加正式的足球比赛。在1910年,拜仁慕尼黑首次夺得德国足球联赛冠军。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俱乐部被迫暂停了所有比赛。战后,拜仁慕尼黑逐渐恢复了元气,于1926年再次夺得德国足球联赛冠军。

    2. 二战时期:1945年至1950年

    二战期间,拜仁慕尼黑俱乐部同样遭受了巨大的打击。1945年,德国战败后,拜仁慕尼黑俱乐部被迫解散。在1945年11月,拜仁慕尼黑在慕尼黑市体育协会的帮助下,重新组建了球队。

    3. 1950年代至1970年代:崛起与辉煌

    1950年代至1970年代,拜仁慕尼黑迎来了自己的黄金时代。在这段时间里,拜仁慕尼黑在德国足球联赛中取得了辉煌的成绩,多次夺得联赛冠军。在1957年,拜仁慕尼黑首次夺得德国杯冠军。1974年,拜仁慕尼黑在德国足球联赛中实现了三连冠的壮举。

    4. 1980年代至1990年代:低谷与崛起

    1980年代至1990年代,拜仁慕尼黑经历了低谷时期。在这段时间里,俱乐部在德国足球联赛中的成绩并不理想。在1990年,拜仁慕尼黑在时任主教练弗朗茨·贝肯鲍尔的带领下,逐渐走出了低谷,重新崛起。

    5. 2000年代至今:荣耀与梦想

    进入21世纪,拜仁慕尼黑在德国足球联赛中取得了更加辉煌的成绩。在2000年代,拜仁慕尼黑多次夺得德国足球联赛冠军。在2001年,拜仁慕尼黑首次夺得欧洲冠军联赛冠军。2010年代,拜仁慕尼黑在德国足球联赛和欧洲冠军联赛中取得了更加辉煌的成绩,成为了世界足坛的顶级俱乐部。

    三、拜仁慕尼黑的辉煌成就

    1. 德国足球联赛冠军:拜仁慕尼黑在德国足球联赛中取得了辉煌的成绩,多次夺得联赛冠军。

    2. 德国杯冠军:拜仁慕尼黑在德国杯比赛中,多次夺得冠军。

    3. 欧洲冠军联赛冠军:2001年,拜仁慕尼黑首次夺得欧洲冠军联赛冠军。

    4. 德国超级杯冠军:拜仁慕尼黑在德国超级杯比赛中,多次夺得冠军。

    拜仁慕尼黑,一家拥有百年历史的足球俱乐部,在风雨中不断成长,成为了世界足坛的顶级俱乐部。从创立至今,拜仁慕尼黑不断追求荣耀与梦想,为球迷们带来了无数激动人心的瞬间。在未来的日子里,相信拜仁慕尼黑将继续书写属于自己的辉煌篇章。

    拜仁慕尼黑俱乐部成立多少年了哪年创立的

    拜仁慕尼黑俱乐部最初于1900年2月27日由以弗朗茨·约翰(Franz John)为首的11个足球运动员成立。尽管曾于1932年获得当时的德国联赛冠军,但俱乐部在德甲联赛创立初期并未入选球队大名单。在20世纪70年代中期,拜仁取得了辉煌的成就,在弗朗茨·贝肯鲍尔的带领下,球队连续三次获得欧洲冠军联赛冠军(1974-76年)。在近年来,拜仁已经称为德国最成功的球队,夺得了过去10个赛季中7个赛季的联赛冠军。最近的一次国际大赛冠军是2001年的丰田杯自从2005-06赛季开始,拜仁慕尼黑的主场移至了安联球场。此前的33个赛季,俱乐部都是在慕尼黑奥林匹克球场进行比赛。球衣的主色调是红色和白色,会徽上的颜色则是代表巴伐利亚州。球队一共拥有18.5万的注册会员,并在世界足球俱乐部范围内超越了巴萨罗那俱乐部(170000),仅次于葡萄牙俱乐部本菲卡(224000),名列第二。俱乐部同时在国际象棋、手球、篮球、体操、保龄球、乒乓球以及体育裁判方面也有发展,在足球提高组中,一共有1千1百个活跃会员。2011-2012欧冠亚军。距今113年。

    拜仁慕尼黑队是多少年创立的.共夺过几次欧洲冠军联赛冠军..

    拜仁慕尼黑足球俱乐部

    成立时间:1900年2月27日

    球衣颜色:主场为红白上衣,红色短裤;客场为白色上衣,白色短裤;第三球衣为黑色上衣,黑色短裤;守门员球衣为蓝色上衣,蓝色短裤

    球队主赞助商:德国电信 股份:拜仁慕尼黑80.91% 阿迪达斯10%(2001年,7700W欧)奥迪9.09%(2009年,9000W欧)

    主球场:慕尼黑安联球场 可纳人数:69901!

    在20世纪70年代中期,拜仁取得了辉煌的成就,在弗朗茨·贝肯鲍尔的带领下,球队连续三次获得了欧洲冠军联赛冠军(1974-76年)。并于2001年再夺欧冠冠军。

    国内

    德国最高级别联赛冠军(22 次) 南德冠军(1 次) 1931-32年

    王者拜仁_高清图区(19张)德国足球甲级联赛冠军 (21 次) 1968–69年;1971–72年;1972–73年;1973–74年;1979–80年;1980–81年;1984–85年;1985–86年;1986–87年;1988–89年;1989–90年;1993–94年;1996–97年;1998–99年;1999–00年;2000–01年;2002–03年; 2004–05年; 2005–06年;2007–08年;2009–10年 德国杯冠军 (15 次) 1957年;1966年;1967年;1969年;1971年;1982年;1984年;1986年;1998年; 2000年;2003年;2005年;2006年;2008年;2010年 德国足球协会联赛杯冠军 (7 次) 1997年;1998年;1999年;2000年;2004年;2007年;2010年 德国超级杯(4次) 2010年;1990年;1987年;1982年

    欧洲

    核心(5张)欧洲冠军俱乐部杯/欧洲冠军联赛冠军 (4 次) 1973-74年 4-0 胜 西班牙马德里竞技 1974-75年 2-0 胜 英格兰利兹联 1975-76年 1-0 胜 法国圣埃蒂安 2000-01年 1-1 (点球 5-4)胜 西班牙瓦伦西亚 欧洲联盟杯冠军 (1 次) 1995-96年 5-1(2-0;3-1)胜 法国波尔多 欧洲优胜者杯冠军 (1 次) 1966-67年 1-0 胜 苏格兰流浪者

    国际

    洲际杯/丰田杯冠军 (2 次) 1976年 2-0(2-0;0-0)胜 巴西克鲁塞罗 2001年 1-0 胜 阿根廷博卡青年

    今天的文章分享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有所收获,同时也欢迎大家分享对的看法与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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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仁创立时间一览表

综合办公楼安全管理

  一、消防安全组织

  (一)建立消防安全组织,确定安全防火责任人和职能处室,负责本单位日常防火安全管理工作;建立群众性义务消防队伍。

  (二)建立防火安全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逐级落实,每年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年底考核。

  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一)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浙江省消防管理条例》和《HZ市高层建筑消防管理暂行规定》,经常性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高层建筑防火、灭火、疏散等知识。

  (二)分期分批进行消防知识和灭火技能。受训率:兼职保卫干部、义务消防队员及后勤服务、设备人中达100%,机关干部达50%以上,使干部职工普遍做到“三懂三会”(即:懂火灾危险性和不安全因素、懂防火措施、懂灭火预案,会报火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

  (三)切实加强对招用外来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各单位对外来施工和聘用的临时工作人员必须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未经教育者,不准上岗工(操)作。

  三、用火、用电、用气及危险物品管理

  (一)用火。

  1、设备用火及平时维修用火,必须报经安全保卫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2、用火必须做到“三定”(即定用火地点、定专人负责、定防火措施)。用火设备必须符合防火要求,并保持良好状态。

  3、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物资仓库、重要机房、变配电间、机动车库等要害部位,严禁吸烟、使用明火。

  4、大楼内禁止使用煤油炉、酒精炉、煤气炉(机关食堂除外)等明火设备,严禁焚烧废纸等可燃物。

  (二)用电。

  1、未经安全保卫部门同意,不准接、拉电气线路,临时确需用电的单位,必须报经安全保卫部门同意,由职能部门组织本单位的正式电工安装,用完必须及时拆除。

  2、电气设备和电气线路按技术要求定期测试、维护检修,严禁超负荷运行。

  3、大楼内禁止使用电炉、电熨斗、电取暖器、电饭煲、电水壶、电热杯等电热器具。确因特殊情况需使用的,须经本单位负责人同意后送安全保卫部批准,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专人管理。

  4、变配电间实行正式电工昼夜值班管理,非正式电工不得单独操作变配电设备。

  5、照明线路更改,动力线安装(动力线应外加金属护套管),必须由市综合办公楼机电设备部负责勘察设计、安装、施工。

  (三)用气。

  1、使用管道煤气和石油液化气,应由经过培训的人员进行操作和管理,未经培训不得操作和管理。

  2、市综合办公楼食堂备用的石油液化气钢瓶,必须存放在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液化气专用仓库,数量不得超过5瓶,并落实专人管理;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石油液化气钢瓶带入大楼。

  3、未经安全保卫部同意,禁止危险物品带(运)入大楼。

  四、消防设施管理

  (一)市综合办公楼安全保卫部、机电设备部应按设备管理要求,定期对消防设备(消防监控设施自动报警、自动喷淋、消火栓、消防泵、灭火器等)进行技术检测、维修,保持良好状态。

  (二)市综合办公楼安全保卫部、机电设备部应会同有关单位(部门)每年联合组织1-2次消防、灭火系统综合演练。

  (三)消防设施周围和消防安全通道处严禁堆放杂物,消防器材不准挪作它用,不准无故按动报警按钮,不准擅自动用灭火器具和设施。

  (四)市综合办公楼监控室的工作人员,应接受消防监控专业知识培训后方可上岗,无关人员不得擅自进入。

  (五)机关内各单位的消防器材配置,由安全保卫部会同各单位(部门)负责制订,并组织实施,由各单位负责保管、使用。

  五、消防重点部位管理

  (一)安全保卫部每月对消防重点部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二)消防重点部位要做到“一清五落实”。即:要做到火灾危险性清,防火责任人落实、义务消防员落实、消防管理制度落实、灭火器材落实、灭火预案落实。

  六、基建项目、装饰工程消防安全管理

  机关内新建、改建、扩建基建项目,装饰工程必须经市、区消防部门、安全保卫部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各单位应加强对工程施工的消防安全管理,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执行防火安全制度,杜绝违章作业。安全保卫部应经常检查、督促安全、消防措施的落实。

  市综合办公楼门卫、传达管理制度

  一、进入市综合办公楼的工作人员应主动出示工作证或临时出入证,自觉接受门卫检查。

  二、外来联系公务人员凭单位介绍信和工作证,在传达室办妥登记手续,并根据HZ市人民政府第四号通告精神,予以检测体温,无疑后方能进入。

  三、因特殊情况未带证件的,由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用电话与接待人联系,经同意后,在传达室办妥登记手续,根据接待人的意见是否予以进入或由接待人到传达室领入。

  四、上访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机关大楼,机关人员也不得擅自将上访人员带入办公区域。

  五、未经主管部门同意,禁止外来单位和人员在大楼办公区域从事各种营销,严禁外来人员进入大楼收购保密纸、废报纸、杂志等废旧杂物。

  六、机关下班以后,非市综合办公楼的机关工作人员一般不准进入市综合办公大楼。每日22:00至次日7:00,大楼实行封闭式管理,大门夜间由门卫值班人员和人员负责关闭,原则上人员不得进入。确因公务需进入的大楼工作人员,应凭有效证件在指定处登记,值班人员必须验明证件后,方可予以放行。

  七、各单位召开有大楼外人员参加的会议,事先须抄告市综合办公楼安全保卫部,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凭安全保卫部的会务单放行;大型会议或特殊情况时,主办单位应主动协助门卫维持秩序和验证工作。

  八、凡办公设备、建筑装饰材料带出大门,应由单位出具证明(品名、数量),凭市综合办公楼管理处开具的出门单,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验单属实后,准予出门;物品无出门单,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有权暂扣。

  九、非机动车进出大门应下车推行。

  十、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必须严守工作(执勤)岗位,文明执勤。

  十一、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对进入市综合办公楼的人员要认真查验、核实证件,凭有效证件放行。

  十二、机关工作人员应密切配合,共同维护大门口的良好秩序,遇突发性事件要及时向安全保卫部和主管领导。

  十三、传达室一律不准寄存外来人员的行李包裹。

  十四、本机关临时工作人员及在食堂搭伙的非本大楼工作人员应服从门卫管理,凭市综合办公楼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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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仁创立时间一览表

综合办公楼安全管理

  一、消防安全组织

  (一)建立消防安全组织,确定安全防火责任人和职能处室,负责本单位日常防火安全管理工作;建立群众性义务消防队伍。

  (二)建立防火安全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逐级落实,每年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年底考核。

  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一)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浙江省消防管理条例》和《HZ市高层建筑消防管理暂行规定》,经常性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高层建筑防火、灭火、疏散等知识。

  (二)分期分批进行消防知识和灭火技能。受训率:兼职保卫干部、义务消防队员及后勤服务、设备人中达100%,机关干部达50%以上,使干部职工普遍做到“三懂三会”(即:懂火灾危险性和不安全因素、懂防火措施、懂灭火预案,会报火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

  (三)切实加强对招用外来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各单位对外来施工和聘用的临时工作人员必须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未经教育者,不准上岗工(操)作。

  三、用火、用电、用气及危险物品管理

  (一)用火。

  1、设备用火及平时维修用火,必须报经安全保卫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2、用火必须做到“三定”(即定用火地点、定专人负责、定防火措施)。用火设备必须符合防火要求,并保持良好状态。

  3、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物资仓库、重要机房、变配电间、机动车库等要害部位,严禁吸烟、使用明火。

  4、大楼内禁止使用煤油炉、酒精炉、煤气炉(机关食堂除外)等明火设备,严禁焚烧废纸等可燃物。

  (二)用电。

  1、未经安全保卫部门同意,不准接、拉电气线路,临时确需用电的单位,必须报经安全保卫部门同意,由职能部门组织本单位的正式电工安装,用完必须及时拆除。

  2、电气设备和电气线路按技术要求定期测试、维护检修,严禁超负荷运行。

  3、大楼内禁止使用电炉、电熨斗、电取暖器、电饭煲、电水壶、电热杯等电热器具。确因特殊情况需使用的,须经本单位负责人同意后送安全保卫部批准,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专人管理。

  4、变配电间实行正式电工昼夜值班管理,非正式电工不得单独操作变配电设备。

  5、照明线路更改,动力线安装(动力线应外加金属护套管),必须由市综合办公楼机电设备部负责勘察设计、安装、施工。

  (三)用气。

  1、使用管道煤气和石油液化气,应由经过培训的人员进行操作和管理,未经培训不得操作和管理。

  2、市综合办公楼食堂备用的石油液化气钢瓶,必须存放在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液化气专用仓库,数量不得超过5瓶,并落实专人管理;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石油液化气钢瓶带入大楼。

  3、未经安全保卫部同意,禁止危险物品带(运)入大楼。

  四、消防设施管理

  (一)市综合办公楼安全保卫部、机电设备部应按设备管理要求,定期对消防设备(消防监控设施自动报警、自动喷淋、消火栓、消防泵、灭火器等)进行技术检测、维修,保持良好状态。

  (二)市综合办公楼安全保卫部、机电设备部应会同有关单位(部门)每年联合组织1-2次消防、灭火系统综合演练。

  (三)消防设施周围和消防安全通道处严禁堆放杂物,消防器材不准挪作它用,不准无故按动报警按钮,不准擅自动用灭火器具和设施。

  (四)市综合办公楼监控室的工作人员,应接受消防监控专业知识培训后方可上岗,无关人员不得擅自进入。

  (五)机关内各单位的消防器材配置,由安全保卫部会同各单位(部门)负责制订,并组织实施,由各单位负责保管、使用。

  五、消防重点部位管理

  (一)安全保卫部每月对消防重点部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二)消防重点部位要做到“一清五落实”。即:要做到火灾危险性清,防火责任人落实、义务消防员落实、消防管理制度落实、灭火器材落实、灭火预案落实。

  六、基建项目、装饰工程消防安全管理

  机关内新建、改建、扩建基建项目,装饰工程必须经市、区消防部门、安全保卫部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各单位应加强对工程施工的消防安全管理,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执行防火安全制度,杜绝违章作业。安全保卫部应经常检查、督促安全、消防措施的落实。

  市综合办公楼门卫、传达管理制度

  一、进入市综合办公楼的工作人员应主动出示工作证或临时出入证,自觉接受门卫检查。

  二、外来联系公务人员凭单位介绍信和工作证,在传达室办妥登记手续,并根据HZ市人民政府第四号通告精神,予以检测体温,无疑后方能进入。

  三、因特殊情况未带证件的,由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用电话与接待人联系,经同意后,在传达室办妥登记手续,根据接待人的意见是否予以进入或由接待人到传达室领入。

  四、上访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机关大楼,机关人员也不得擅自将上访人员带入办公区域。

  五、未经主管部门同意,禁止外来单位和人员在大楼办公区域从事各种营销,严禁外来人员进入大楼收购保密纸、废报纸、杂志等废旧杂物。

  六、机关下班以后,非市综合办公楼的机关工作人员一般不准进入市综合办公大楼。每日22:00至次日7:00,大楼实行封闭式管理,大门夜间由门卫值班人员和人员负责关闭,原则上人员不得进入。确因公务需进入的大楼工作人员,应凭有效证件在指定处登记,值班人员必须验明证件后,方可予以放行。

  七、各单位召开有大楼外人员参加的会议,事先须抄告市综合办公楼安全保卫部,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凭安全保卫部的会务单放行;大型会议或特殊情况时,主办单位应主动协助门卫维持秩序和验证工作。

  八、凡办公设备、建筑装饰材料带出大门,应由单位出具证明(品名、数量),凭市综合办公楼管理处开具的出门单,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验单属实后,准予出门;物品无出门单,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有权暂扣。

  九、非机动车进出大门应下车推行。

  十、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必须严守工作(执勤)岗位,文明执勤。

  十一、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对进入市综合办公楼的人员要认真查验、核实证件,凭有效证件放行。

  十二、机关工作人员应密切配合,共同维护大门口的良好秩序,遇突发性事件要及时向安全保卫部和主管领导。

  十三、传达室一律不准寄存外来人员的行李包裹。

  十四、本机关临时工作人员及在食堂搭伙的非本大楼工作人员应服从门卫管理,凭市综合办公楼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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