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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欧洲联赛冠军杯赛程表_2025欧洲冠军杯

    大家好,本篇文章将为您带来关于欧洲联赛冠军杯赛程表和2025欧洲冠军杯的全面解析,希望能解决您的疑问,接下来我们一起学习吧!

    本文目录

    1. 欧洲冠军杯赛程2023赛程表图
    2. 欧冠赛程表时间
    3. 欧冠2023赛程表时间

    欧洲联赛冠军杯作为世界足球最高水平的俱乐部赛事之一,每年都吸引着全球亿万球迷的目光。赛程的安排更是让人翘首以盼,今年的欧洲联赛冠军杯赛程究竟如何呢?本文将为您揭秘这场激情与荣耀的碰撞。

    一、赛程概述

    1. 淘汰赛阶段

    欧洲联赛冠军杯淘汰赛阶段分为1/8决赛、1/4决赛、半决赛和决赛四个阶段。本届赛事共有32支欧洲顶级俱乐部参赛,经过层层筛选,最终将决出冠军。

    2. 比赛时间

    本届欧洲联赛冠军杯淘汰赛阶段比赛时间为2023年10月至2024年6月。具体比赛时间如下:

    (1)1/8决赛:2023年10月25日、26日

    (2)1/4决赛:2023年11月15日、16日

    (3)半决赛:2024年2月20日、21日

    (4)决赛:2024年6月1日

    二、参赛队伍

    本届欧洲联赛冠军杯参赛队伍包括来自欧洲五大联赛的豪门球队,如皇家马德里、巴塞罗那、拜仁慕尼黑、尤文图斯等。还有来自欧洲其他联赛的强队,如阿贾克斯、利物浦、曼联等。

    三、赛事亮点

    1. 顶级对决

    本届欧洲联赛冠军杯赛程中,将上演多场顶级对决。如皇家马德里与巴塞罗那的“世纪对决”、拜仁慕尼黑与利物浦的“德甲豪门对决”等。

    2. 新星闪耀

    本届赛事中,不少新星球员将脱颖而出,成为球队的核心力量。如利物浦的萨卡、曼联的格林伍德等。

    3. 历史时刻

    在本届欧洲联赛冠军杯赛程中,将诞生新的冠军球队,创造新的历史时刻。

    四、赛事预测

    1. 皇家马德里、巴塞罗那、拜仁慕尼黑等豪门球队实力雄厚,有望进入决赛。

    2. 利物浦、曼联等英超球队在本届赛事中表现出色,有望冲击冠军。

    3. 阿贾克斯等年轻球队在本届赛事中表现值得关注。

    欧洲联赛冠军杯赛程的揭晓,让球迷们期待不已。在这场激情与荣耀的碰撞中,我们将见证世界足坛的最高水平。让我们共同期待,这场盛宴带给我们的精彩瞬间!

    欧洲冠军杯赛程2023赛程表图

    欧洲冠军杯赛程2023如下:

    小组赛第一轮将于9月15日至16日进行;小组赛第二轮9月29-30日;小组赛第三轮2023年10月20-21日;第四轮11月3-4日;第五轮为11月24日至25日;第六轮为12月8日至9日。

    欧洲冠军联赛介绍:

    英文(UEFA Champions League,简称“欧冠联赛”或“欧冠”)是欧洲足球协会联盟主办的年度足球比赛,代表欧洲俱乐部足球最高水平和荣誉,被公认为是全世界最具影响力以及最高水平的俱乐部赛事,亦是世界上奖金最高的足球赛事和体育赛事之一。

    欧洲冠军联赛前身是欧足联在1954年创办的欧洲冠军俱乐部杯(European Champion Clubs' Cup),1992年改为现名。欧冠虽历经多次赛制修改,但从该赛事成立以来的纪录从未被分开计算,冠军奖杯上仍保留旧有的名称“欧洲俱乐部冠军杯”。

    历史上先后有23支球队获得过冠军,夺冠次数最多的是皇家马德里(14次),紧随其后的是7次夺冠的AC米兰,6次夺冠的拜仁慕尼黑和利物浦,5次夺冠的巴塞罗那以及4次夺冠的阿贾克斯。

    赛制介绍:

    欧洲冠军联赛共分为三个部分,分别是资格赛阶段、附加赛阶段和正赛阶段。资格赛阶段包括预赛轮(半决赛和决赛,一场定胜负)、第一轮资格赛、第二轮资格赛和第三轮资格赛。

    欧冠资格赛(不包括预赛轮)和欧冠附加赛均为主客场两回合赛制,第二轮资格赛、第三轮资格赛和附加赛分为“冠军之路”和“联赛之路”。小组赛共有32队参加,分为8个小组,每组4队,小组前两名进入淘汰赛,小组赛第三名参加欧洲联赛淘汰赛附加赛。

    1/8决赛、1/4决赛和半决赛为主客场两回合比赛,决赛在中立场地进行,不设三四名比赛。对阵双方若在90分钟常规时间结束后打平会进入30分钟加时赛,加时赛仍未分胜负则进入点球大战。

    欧冠赛程表时间

    欧冠赛程2023赛程表如下:

    1、小组赛:

    小组赛第一轮:2022年9月6/7日。

    小组赛第二轮:2022年9月13/14日。

    小组赛第三轮:2022年10月4/5日。

    小组赛第四轮:2022年10月10/11日。

    小组赛第五轮:2022年10月25/26日。

    小组赛第六轮:2022年11月1/2日。

    2、淘汰赛:

    1/8决赛:2023年2月14/15/21/22日,3月7/8/14/15日。

    1/4决赛:2023年4月11/12日,18/19日。

    半决赛:2023年5月9/10日,16/17日。

    决赛:2023年6月10日。

    赛事内容:

    欧洲冠军联赛简称欧冠是欧洲足球协会联盟主办的年度足球比赛,代表欧洲俱乐部足球最高荣誉和水平,被公认为是全世界最高素质、最具影响力以及最高水平的俱乐部赛事,亦是世界上奖金最高的足球赛事和体育赛事之一。

    欧洲冠军联赛前身是欧洲俱乐部冠军杯,欧足联在1992年对这项杯赛的赛制和名称进行了修改,不过改制后仍继承欧洲俱乐部冠军杯成立以来的各种纪录,不被分开计算,旧有的名称“欧洲俱乐部冠军杯”则留在了冠军奖杯上。

    该项赛事最成功的球队是14次夺冠的皇家马德里,紧随其后的是7次夺冠的AC米兰,6次夺冠的利物浦和拜仁慕尼黑,5次夺冠的巴塞罗那,以及4次夺冠的阿贾克斯。

    欧冠2023赛程表时间

    欧冠2023赛程表时间如下:

    一、小组赛赛程安排

    第一轮比赛时间:2023年09月07日-09月08日

    第二轮比赛时间:2023年09月14日-09月15日

    第三轮比赛时间:2023年10月01日-10月02日

    第四轮比赛时间:2023年10月15日-10月16日

    第五轮比赛时间:2023年10月29日-10月30日

    第六轮比赛时间:2023年11月05日-11月06日

    二、八分之一决赛时间

    第一回合:2023年02月14日-02月15日

    第二回合:2023年03月07日-03月08日

    三、四分之一决赛时间

    第一回合:2023年04月11日-04月12日

    第二回合:2023年04月25日-04月26日

    四、半决赛时间

    第一回合:2023年05月09日-05月10日

    第二回合:2023年05月23日-05月24日

    欧冠的起源和意义

    一、欧冠的起源

    欧冠的起源可以追溯到1955年,当时欧洲足联在比利时布鲁塞尔的会议上决定创建一项新的欧洲俱乐部冠军杯比赛,旨在找到一种方法来纪念在二战中遭受轰炸的慕尼黑空难中失去的苏黎世足球俱乐部,并且促进欧洲俱乐部间的比赛。

    该比赛随后在1955年开始,共有来自欧洲14个国家的16支球队参赛。欧冠联赛自此开始发展壮大,成为全球最顶级的俱乐部比赛之一。

    二、欧冠的意义

    欧冠的意义在于代表欧洲俱乐部足球最高荣誉和水平,被公认为是全世界最高素质、最具影响力以及最高水平的俱乐部赛事,亦是世界上奖金最高的足球赛事和体育赛事之一。

    欧冠联赛自1955年开始,共有来自欧洲14个国家的16支球队参赛,随后不断发展壮大,成为全球最顶级的俱乐部比赛之一。

    今天的文章分享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有所收获,同时也欢迎大家分享对2025欧洲冠军杯的看法与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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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联赛冠军杯赛程表_2025欧洲冠军杯

综合办公楼安全管理

  一、消防安全组织

  (一)建立消防安全组织,确定安全防火责任人和职能处室,负责本单位日常防火安全管理工作;建立群众性义务消防队伍。

  (二)建立防火安全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逐级落实,每年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年底考核。

  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一)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浙江省消防管理条例》和《HZ市高层建筑消防管理暂行规定》,经常性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高层建筑防火、灭火、疏散等知识。

  (二)分期分批进行消防知识和灭火技能。受训率:兼职保卫干部、义务消防队员及后勤服务、设备人中达100%,机关干部达50%以上,使干部职工普遍做到“三懂三会”(即:懂火灾危险性和不安全因素、懂防火措施、懂灭火预案,会报火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

  (三)切实加强对招用外来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各单位对外来施工和聘用的临时工作人员必须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未经教育者,不准上岗工(操)作。

  三、用火、用电、用气及危险物品管理

  (一)用火。

  1、设备用火及平时维修用火,必须报经安全保卫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2、用火必须做到“三定”(即定用火地点、定专人负责、定防火措施)。用火设备必须符合防火要求,并保持良好状态。

  3、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物资仓库、重要机房、变配电间、机动车库等要害部位,严禁吸烟、使用明火。

  4、大楼内禁止使用煤油炉、酒精炉、煤气炉(机关食堂除外)等明火设备,严禁焚烧废纸等可燃物。

  (二)用电。

  1、未经安全保卫部门同意,不准接、拉电气线路,临时确需用电的单位,必须报经安全保卫部门同意,由职能部门组织本单位的正式电工安装,用完必须及时拆除。

  2、电气设备和电气线路按技术要求定期测试、维护检修,严禁超负荷运行。

  3、大楼内禁止使用电炉、电熨斗、电取暖器、电饭煲、电水壶、电热杯等电热器具。确因特殊情况需使用的,须经本单位负责人同意后送安全保卫部批准,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专人管理。

  4、变配电间实行正式电工昼夜值班管理,非正式电工不得单独操作变配电设备。

  5、照明线路更改,动力线安装(动力线应外加金属护套管),必须由市综合办公楼机电设备部负责勘察设计、安装、施工。

  (三)用气。

  1、使用管道煤气和石油液化气,应由经过培训的人员进行操作和管理,未经培训不得操作和管理。

  2、市综合办公楼食堂备用的石油液化气钢瓶,必须存放在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液化气专用仓库,数量不得超过5瓶,并落实专人管理;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石油液化气钢瓶带入大楼。

  3、未经安全保卫部同意,禁止危险物品带(运)入大楼。

  四、消防设施管理

  (一)市综合办公楼安全保卫部、机电设备部应按设备管理要求,定期对消防设备(消防监控设施自动报警、自动喷淋、消火栓、消防泵、灭火器等)进行技术检测、维修,保持良好状态。

  (二)市综合办公楼安全保卫部、机电设备部应会同有关单位(部门)每年联合组织1-2次消防、灭火系统综合演练。

  (三)消防设施周围和消防安全通道处严禁堆放杂物,消防器材不准挪作它用,不准无故按动报警按钮,不准擅自动用灭火器具和设施。

  (四)市综合办公楼监控室的工作人员,应接受消防监控专业知识培训后方可上岗,无关人员不得擅自进入。

  (五)机关内各单位的消防器材配置,由安全保卫部会同各单位(部门)负责制订,并组织实施,由各单位负责保管、使用。

  五、消防重点部位管理

  (一)安全保卫部每月对消防重点部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二)消防重点部位要做到“一清五落实”。即:要做到火灾危险性清,防火责任人落实、义务消防员落实、消防管理制度落实、灭火器材落实、灭火预案落实。

  六、基建项目、装饰工程消防安全管理

  机关内新建、改建、扩建基建项目,装饰工程必须经市、区消防部门、安全保卫部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各单位应加强对工程施工的消防安全管理,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执行防火安全制度,杜绝违章作业。安全保卫部应经常检查、督促安全、消防措施的落实。

  市综合办公楼门卫、传达管理制度

  一、进入市综合办公楼的工作人员应主动出示工作证或临时出入证,自觉接受门卫检查。

  二、外来联系公务人员凭单位介绍信和工作证,在传达室办妥登记手续,并根据HZ市人民政府第四号通告精神,予以检测体温,无疑后方能进入。

  三、因特殊情况未带证件的,由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用电话与接待人联系,经同意后,在传达室办妥登记手续,根据接待人的意见是否予以进入或由接待人到传达室领入。

  四、上访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机关大楼,机关人员也不得擅自将上访人员带入办公区域。

  五、未经主管部门同意,禁止外来单位和人员在大楼办公区域从事各种营销,严禁外来人员进入大楼收购保密纸、废报纸、杂志等废旧杂物。

  六、机关下班以后,非市综合办公楼的机关工作人员一般不准进入市综合办公大楼。每日22:00至次日7:00,大楼实行封闭式管理,大门夜间由门卫值班人员和人员负责关闭,原则上人员不得进入。确因公务需进入的大楼工作人员,应凭有效证件在指定处登记,值班人员必须验明证件后,方可予以放行。

  七、各单位召开有大楼外人员参加的会议,事先须抄告市综合办公楼安全保卫部,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凭安全保卫部的会务单放行;大型会议或特殊情况时,主办单位应主动协助门卫维持秩序和验证工作。

  八、凡办公设备、建筑装饰材料带出大门,应由单位出具证明(品名、数量),凭市综合办公楼管理处开具的出门单,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验单属实后,准予出门;物品无出门单,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有权暂扣。

  九、非机动车进出大门应下车推行。

  十、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必须严守工作(执勤)岗位,文明执勤。

  十一、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对进入市综合办公楼的人员要认真查验、核实证件,凭有效证件放行。

  十二、机关工作人员应密切配合,共同维护大门口的良好秩序,遇突发性事件要及时向安全保卫部和主管领导。

  十三、传达室一律不准寄存外来人员的行李包裹。

  十四、本机关临时工作人员及在食堂搭伙的非本大楼工作人员应服从门卫管理,凭市综合办公楼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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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联赛冠军杯赛程表_2025欧洲冠军杯

综合办公楼安全管理

  一、消防安全组织

  (一)建立消防安全组织,确定安全防火责任人和职能处室,负责本单位日常防火安全管理工作;建立群众性义务消防队伍。

  (二)建立防火安全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逐级落实,每年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年底考核。

  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一)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浙江省消防管理条例》和《HZ市高层建筑消防管理暂行规定》,经常性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高层建筑防火、灭火、疏散等知识。

  (二)分期分批进行消防知识和灭火技能。受训率:兼职保卫干部、义务消防队员及后勤服务、设备人中达100%,机关干部达50%以上,使干部职工普遍做到“三懂三会”(即:懂火灾危险性和不安全因素、懂防火措施、懂灭火预案,会报火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

  (三)切实加强对招用外来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各单位对外来施工和聘用的临时工作人员必须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未经教育者,不准上岗工(操)作。

  三、用火、用电、用气及危险物品管理

  (一)用火。

  1、设备用火及平时维修用火,必须报经安全保卫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2、用火必须做到“三定”(即定用火地点、定专人负责、定防火措施)。用火设备必须符合防火要求,并保持良好状态。

  3、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物资仓库、重要机房、变配电间、机动车库等要害部位,严禁吸烟、使用明火。

  4、大楼内禁止使用煤油炉、酒精炉、煤气炉(机关食堂除外)等明火设备,严禁焚烧废纸等可燃物。

  (二)用电。

  1、未经安全保卫部门同意,不准接、拉电气线路,临时确需用电的单位,必须报经安全保卫部门同意,由职能部门组织本单位的正式电工安装,用完必须及时拆除。

  2、电气设备和电气线路按技术要求定期测试、维护检修,严禁超负荷运行。

  3、大楼内禁止使用电炉、电熨斗、电取暖器、电饭煲、电水壶、电热杯等电热器具。确因特殊情况需使用的,须经本单位负责人同意后送安全保卫部批准,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专人管理。

  4、变配电间实行正式电工昼夜值班管理,非正式电工不得单独操作变配电设备。

  5、照明线路更改,动力线安装(动力线应外加金属护套管),必须由市综合办公楼机电设备部负责勘察设计、安装、施工。

  (三)用气。

  1、使用管道煤气和石油液化气,应由经过培训的人员进行操作和管理,未经培训不得操作和管理。

  2、市综合办公楼食堂备用的石油液化气钢瓶,必须存放在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液化气专用仓库,数量不得超过5瓶,并落实专人管理;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石油液化气钢瓶带入大楼。

  3、未经安全保卫部同意,禁止危险物品带(运)入大楼。

  四、消防设施管理

  (一)市综合办公楼安全保卫部、机电设备部应按设备管理要求,定期对消防设备(消防监控设施自动报警、自动喷淋、消火栓、消防泵、灭火器等)进行技术检测、维修,保持良好状态。

  (二)市综合办公楼安全保卫部、机电设备部应会同有关单位(部门)每年联合组织1-2次消防、灭火系统综合演练。

  (三)消防设施周围和消防安全通道处严禁堆放杂物,消防器材不准挪作它用,不准无故按动报警按钮,不准擅自动用灭火器具和设施。

  (四)市综合办公楼监控室的工作人员,应接受消防监控专业知识培训后方可上岗,无关人员不得擅自进入。

  (五)机关内各单位的消防器材配置,由安全保卫部会同各单位(部门)负责制订,并组织实施,由各单位负责保管、使用。

  五、消防重点部位管理

  (一)安全保卫部每月对消防重点部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二)消防重点部位要做到“一清五落实”。即:要做到火灾危险性清,防火责任人落实、义务消防员落实、消防管理制度落实、灭火器材落实、灭火预案落实。

  六、基建项目、装饰工程消防安全管理

  机关内新建、改建、扩建基建项目,装饰工程必须经市、区消防部门、安全保卫部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各单位应加强对工程施工的消防安全管理,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执行防火安全制度,杜绝违章作业。安全保卫部应经常检查、督促安全、消防措施的落实。

  市综合办公楼门卫、传达管理制度

  一、进入市综合办公楼的工作人员应主动出示工作证或临时出入证,自觉接受门卫检查。

  二、外来联系公务人员凭单位介绍信和工作证,在传达室办妥登记手续,并根据HZ市人民政府第四号通告精神,予以检测体温,无疑后方能进入。

  三、因特殊情况未带证件的,由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用电话与接待人联系,经同意后,在传达室办妥登记手续,根据接待人的意见是否予以进入或由接待人到传达室领入。

  四、上访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机关大楼,机关人员也不得擅自将上访人员带入办公区域。

  五、未经主管部门同意,禁止外来单位和人员在大楼办公区域从事各种营销,严禁外来人员进入大楼收购保密纸、废报纸、杂志等废旧杂物。

  六、机关下班以后,非市综合办公楼的机关工作人员一般不准进入市综合办公大楼。每日22:00至次日7:00,大楼实行封闭式管理,大门夜间由门卫值班人员和人员负责关闭,原则上人员不得进入。确因公务需进入的大楼工作人员,应凭有效证件在指定处登记,值班人员必须验明证件后,方可予以放行。

  七、各单位召开有大楼外人员参加的会议,事先须抄告市综合办公楼安全保卫部,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凭安全保卫部的会务单放行;大型会议或特殊情况时,主办单位应主动协助门卫维持秩序和验证工作。

  八、凡办公设备、建筑装饰材料带出大门,应由单位出具证明(品名、数量),凭市综合办公楼管理处开具的出门单,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验单属实后,准予出门;物品无出门单,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有权暂扣。

  九、非机动车进出大门应下车推行。

  十、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必须严守工作(执勤)岗位,文明执勤。

  十一、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对进入市综合办公楼的人员要认真查验、核实证件,凭有效证件放行。

  十二、机关工作人员应密切配合,共同维护大门口的良好秩序,遇突发性事件要及时向安全保卫部和主管领导。

  十三、传达室一律不准寄存外来人员的行李包裹。

  十四、本机关临时工作人员及在食堂搭伙的非本大楼工作人员应服从门卫管理,凭市综合办公楼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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