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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足球角球规则简单易懂图片高清_足球角球的定义及判罚规则是什么

    大家好,今天我们将讨论足球角球规则简单易懂图片高清的相关知识,同时也会涉及足球角球的定义及判罚规则是什么的内容,希望能为您带来新的认识,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足球角球的定义及判罚规则是什么
    2. 足球角球规则
    3. 足球比赛规则角球

    足球作为世界最受欢迎的运动之一,其比赛规则繁多,其中角球规则是足球比赛中常见的情景。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角球规则,本文将运用高清图片,以简单易懂的方式为大家详细解析足球角球规则。

    一、角球的概念

    角球(Corner Kick)是指在足球比赛中,当球的整体从地面越过球门线,且最后触球的是进攻方球员,且球没有触及门柱、横梁或守门员时,对方球队在球出界地点的角球区内踢出的球。

    二、角球规则详解

    1. 角球位置

    当球出界后,角球由对方球队在球出界地点的角球区内踢出。角球区内有四个角,每个角都有一个角球点。

    2. 角球方式

    角球必须直接用脚踢出,不得用手或其他身体部位触球。

    3. 角球犯规

    在角球过程中,以下情况属于犯规:

    (1)进攻方球员在角球区域内犯规,应判给对方球队点球。

    (2)守门员在接角球时,手球犯规,应判给对方球队点球。

    (3)守门员在接角球时,手臂超过肩部,应判给对方球队点球。

    4. 角球进攻

    角球进攻是进攻方球队获得的机会之一,以下是一些角球进攻技巧:

    (1)传球:进攻方球员在角球区域内传球,寻找空档,为队友创造射门机会。

    (2)头球:进攻方球员在角球区域内争顶,争取将球攻入球门。

    (3)远射:进攻方球员在角球区域内直接射门,力求一击中的。

    三、高清图解

    为了让大家更直观地了解角球规则,以下是一张高清图片,展示了角球规则的关键要素:

    [图片:足球角球规则高清图解]

    角球规则是足球比赛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了解角球规则对于提高足球素养和观赏比赛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本文的高清图解,相信大家已经对角球规则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在今后的足球比赛中,希望大家能够关注角球这一环节,感受足球的魅力。

    足球角球的定义及判罚规则是什么

    角球 corner或corner kick,是足球比赛中死球后重新开始比赛的一种方法。角球可以直接射入对方球门而得分。以下是我为你整理的足球角球的定义及判罚规则介绍,欢迎阅读。

    足球角球的定义及判罚规则

    一、角球定义

    角球 corner或corner kick,是足球比赛中死球后重新开始比赛的一种方法。角球可以直接射入对方球门而得分。

    二、角球判罚规则

    当球的整体不论在地面或空中越过球门线,而最后触球者为守方队员,且根据计胜规则不是进球得分时。

    1.将球放在离球出界处最近的角旗杆的角球弧内

    2.不得移动角旗杆

    3.对方应在距球至少9.15米(10码)以外,直至比赛进行

    4.由攻方队员踢球

    5.当球被踢并移动时比赛即为进行

    6.踢球队员在其他队员触球前不得再次触球。

    三、违规和判罚

    1.由除守门员外的队员踢角球:

    ●如果比赛进行后,踢球队员在其他队员触球前再次触球(用手除外):

    (1)由对方在犯规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如果比赛进行后,踢球队员在其他队员触球前故意用手触球:

    (1)由对方在犯规发生地点踢直接任意球;

    (2)如果犯规发生地点在踢球队员本方罚球区内,则判罚球点球。

    2.由守门员踢角球

    ●如果比赛进行后,守门员在其他队员触球前再次触球(用手除外):

    (1)由对方在犯规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如果比赛进行后,守门员在其他队员触球前故意用手触球:

    (1)如果犯规发生地点在守门员本方罚球区外,由对方在犯规发生地点踢直接任意球;

    (2)如果犯规发生地点在守门员本方罚球区内,由对方在犯规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3.对于任何其他犯规:

    ●应重新踢。

    足球比赛开球规则

    1、比赛开始前,应用投币方式选定开球或场地,先挑的一方应有开球或场地的选择权。比赛应在裁判员发出信号后,由开球队的一名队员将球踢入对方半场开始。在球被踢出前,每个队员都应在本方半场内,开球队的对方队员还应当保持距球不少于9.15米;球被踢出后,须滚动到它自己的圆周距离时,才应认为比赛开始,开球队员在球经其他队员触或踢及前不得再次触球。

    2、在进一球后,应由负方一名队员将球踢入对方半场,重新开球继续比赛。下半场开始时,两队应互换场地,并由上半场开球队的对方开球。

    3、开球不得直接射门得分。任何违反规则的开球都应重开。如开球队员在球经其他队员触或踢及前再次触球,则应由对方队员在犯规地点开球。

    踢足球的注意事项

    1.足球运动由于跑动较多,技术动作幅度以及出汗量都较大,所以参加锻炼时应身着宽松合体、透气吸汗的运动服装,球鞋应选用合脚防滑的帆面胶底的足球鞋。除了参加正式比赛外,平时锻炼不宜穿足球比赛用鞋(皮面钢钉),以防止对自己或他人造成不必要的损伤。

    2.尽量不要在场地设施不符合要求的地方进行锻炼。场地不平、碎石杂物多(跑道、沙坑),容易造成同学们踝关节扭伤、骨膜损伤、跟腱拉伤等。

    3.运动开始时,要先做一些较缓和、运动量较小的热身运动,使身体在进入剧烈运动前有一个准备过程,待心率和体温上升时,再逐渐增加运动的强度和速度,这样,既有助于肌肉的活动效率和关节的润滑,又可以防止运动损伤。

    足球角球规则

    足球角球规则是指在足球比赛中,当球的整体不论在地面或空中越过球门线,而最后触球者为守方队员,且根据计胜规则不是进球得分时,攻方会获得一次角球机会。以下是关于足球角球规则的详细

    首先,角球的判罚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一是球必须从底线出界,无论是地面还是空中;二是最后触球的一方必须是防守方球员;三是这次触球根据比赛规则并不算作进球。一旦这些条件被满足,裁判就会判罚角球,由攻方在球出界一侧的角球区内执行。

    在执行角球时,有一些具体的规定需要遵守。攻方球员必须将球的整体放定在离球出界处较近的角球区内,且球的位置不能超出角球弧区。同时,防守方球员必须至少距离球9.15米,直到角球被踢出为止。如果防守球员在球发出前进入这个距离内,裁判有权吹停比赛,并要求防守球员后退到规定的距离之外。此外,踢角球的队员在球被其他队员触及前不得再次触球,否则将由对方在犯规地点发间接任意球。

    角球是足球比赛中一个重要的得分机会。虽然直接通过角球破门得分难度较大,但这样的进球在比赛中并非罕见。更常见的是,攻方通过角球战术配合,将球传到禁区内接应的队员脚下,制造进攻机会。因此,角球的执行不仅需要精准的脚法,还需要团队之间的默契配合和战术部署。

    总的来说,足球角球规则是确保比赛公平、顺利进行的重要规定之一。通过严格遵守这些规则,球员们能够在场上展现出精湛的技艺和团队协作精神,为观众带来精彩的比赛体验。同时,裁判在角球判罚和执行过程中的公正裁决也是保障比赛公平性的关键环节。

    足球比赛规则角球

    在足球比赛中,角球是一项用于重新开始比赛的重要规则。当球的整体,无论是地面还是空中,越过球门线,且最后碰球的守方球员,且根据规则第十章的规定未导致进球,裁判会判罚角球。具体程序是这样的:

    1. 将球放置在离出界处最近的角旗杆形成的角球弧内;

    2. 角旗杆必须保持不动;

    3. 对方球员需在球至少9.15米(10码)外等待,直到比赛进行;

    4. 踢角球的球员是进攻方成员;

    5. 角球被踢并移动后,比赛即刻开始;

    6. 踢球者在其他队员触球前不得再次触球,否则可能受到相应的判罚。

    如果在踢球过程中出现违规,情况会有所不同:如果非守门员在其他队员触球前再次触球(除用手),对方在犯规发生地踢间接任意球;如果故意用手触球,将判罚直接任意球,如果在本方罚球区,则为点球。

    对于守门员,若违反规则同样会受到处罚:守门员在其他队员触球前再次触球(除用手),对方在犯规地点踢间接任意球;故意用手触球,如果在罚球区外,踢直接任意球,而在罚球区内,则踢间接任意球。

    在所有其他违规情况下,通常会重新执行角球,以保持比赛的公正进行。

    好了,足球角球规则简单易懂图片高清和足球角球的定义及判罚规则是什么的内容到此结束,感谢您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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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球角球规则简单易懂图片高清_足球角球的定义及判罚规则是什么

综合办公楼安全管理

  一、消防安全组织

  (一)建立消防安全组织,确定安全防火责任人和职能处室,负责本单位日常防火安全管理工作;建立群众性义务消防队伍。

  (二)建立防火安全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逐级落实,每年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年底考核。

  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一)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浙江省消防管理条例》和《HZ市高层建筑消防管理暂行规定》,经常性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高层建筑防火、灭火、疏散等知识。

  (二)分期分批进行消防知识和灭火技能。受训率:兼职保卫干部、义务消防队员及后勤服务、设备人中达100%,机关干部达50%以上,使干部职工普遍做到“三懂三会”(即:懂火灾危险性和不安全因素、懂防火措施、懂灭火预案,会报火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

  (三)切实加强对招用外来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各单位对外来施工和聘用的临时工作人员必须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未经教育者,不准上岗工(操)作。

  三、用火、用电、用气及危险物品管理

  (一)用火。

  1、设备用火及平时维修用火,必须报经安全保卫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2、用火必须做到“三定”(即定用火地点、定专人负责、定防火措施)。用火设备必须符合防火要求,并保持良好状态。

  3、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物资仓库、重要机房、变配电间、机动车库等要害部位,严禁吸烟、使用明火。

  4、大楼内禁止使用煤油炉、酒精炉、煤气炉(机关食堂除外)等明火设备,严禁焚烧废纸等可燃物。

  (二)用电。

  1、未经安全保卫部门同意,不准接、拉电气线路,临时确需用电的单位,必须报经安全保卫部门同意,由职能部门组织本单位的正式电工安装,用完必须及时拆除。

  2、电气设备和电气线路按技术要求定期测试、维护检修,严禁超负荷运行。

  3、大楼内禁止使用电炉、电熨斗、电取暖器、电饭煲、电水壶、电热杯等电热器具。确因特殊情况需使用的,须经本单位负责人同意后送安全保卫部批准,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专人管理。

  4、变配电间实行正式电工昼夜值班管理,非正式电工不得单独操作变配电设备。

  5、照明线路更改,动力线安装(动力线应外加金属护套管),必须由市综合办公楼机电设备部负责勘察设计、安装、施工。

  (三)用气。

  1、使用管道煤气和石油液化气,应由经过培训的人员进行操作和管理,未经培训不得操作和管理。

  2、市综合办公楼食堂备用的石油液化气钢瓶,必须存放在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液化气专用仓库,数量不得超过5瓶,并落实专人管理;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石油液化气钢瓶带入大楼。

  3、未经安全保卫部同意,禁止危险物品带(运)入大楼。

  四、消防设施管理

  (一)市综合办公楼安全保卫部、机电设备部应按设备管理要求,定期对消防设备(消防监控设施自动报警、自动喷淋、消火栓、消防泵、灭火器等)进行技术检测、维修,保持良好状态。

  (二)市综合办公楼安全保卫部、机电设备部应会同有关单位(部门)每年联合组织1-2次消防、灭火系统综合演练。

  (三)消防设施周围和消防安全通道处严禁堆放杂物,消防器材不准挪作它用,不准无故按动报警按钮,不准擅自动用灭火器具和设施。

  (四)市综合办公楼监控室的工作人员,应接受消防监控专业知识培训后方可上岗,无关人员不得擅自进入。

  (五)机关内各单位的消防器材配置,由安全保卫部会同各单位(部门)负责制订,并组织实施,由各单位负责保管、使用。

  五、消防重点部位管理

  (一)安全保卫部每月对消防重点部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二)消防重点部位要做到“一清五落实”。即:要做到火灾危险性清,防火责任人落实、义务消防员落实、消防管理制度落实、灭火器材落实、灭火预案落实。

  六、基建项目、装饰工程消防安全管理

  机关内新建、改建、扩建基建项目,装饰工程必须经市、区消防部门、安全保卫部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各单位应加强对工程施工的消防安全管理,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执行防火安全制度,杜绝违章作业。安全保卫部应经常检查、督促安全、消防措施的落实。

  市综合办公楼门卫、传达管理制度

  一、进入市综合办公楼的工作人员应主动出示工作证或临时出入证,自觉接受门卫检查。

  二、外来联系公务人员凭单位介绍信和工作证,在传达室办妥登记手续,并根据HZ市人民政府第四号通告精神,予以检测体温,无疑后方能进入。

  三、因特殊情况未带证件的,由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用电话与接待人联系,经同意后,在传达室办妥登记手续,根据接待人的意见是否予以进入或由接待人到传达室领入。

  四、上访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机关大楼,机关人员也不得擅自将上访人员带入办公区域。

  五、未经主管部门同意,禁止外来单位和人员在大楼办公区域从事各种营销,严禁外来人员进入大楼收购保密纸、废报纸、杂志等废旧杂物。

  六、机关下班以后,非市综合办公楼的机关工作人员一般不准进入市综合办公大楼。每日22:00至次日7:00,大楼实行封闭式管理,大门夜间由门卫值班人员和人员负责关闭,原则上人员不得进入。确因公务需进入的大楼工作人员,应凭有效证件在指定处登记,值班人员必须验明证件后,方可予以放行。

  七、各单位召开有大楼外人员参加的会议,事先须抄告市综合办公楼安全保卫部,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凭安全保卫部的会务单放行;大型会议或特殊情况时,主办单位应主动协助门卫维持秩序和验证工作。

  八、凡办公设备、建筑装饰材料带出大门,应由单位出具证明(品名、数量),凭市综合办公楼管理处开具的出门单,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验单属实后,准予出门;物品无出门单,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有权暂扣。

  九、非机动车进出大门应下车推行。

  十、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必须严守工作(执勤)岗位,文明执勤。

  十一、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对进入市综合办公楼的人员要认真查验、核实证件,凭有效证件放行。

  十二、机关工作人员应密切配合,共同维护大门口的良好秩序,遇突发性事件要及时向安全保卫部和主管领导。

  十三、传达室一律不准寄存外来人员的行李包裹。

  十四、本机关临时工作人员及在食堂搭伙的非本大楼工作人员应服从门卫管理,凭市综合办公楼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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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球角球规则简单易懂图片高清_足球角球的定义及判罚规则是什么

综合办公楼安全管理

  一、消防安全组织

  (一)建立消防安全组织,确定安全防火责任人和职能处室,负责本单位日常防火安全管理工作;建立群众性义务消防队伍。

  (二)建立防火安全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逐级落实,每年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年底考核。

  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一)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浙江省消防管理条例》和《HZ市高层建筑消防管理暂行规定》,经常性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高层建筑防火、灭火、疏散等知识。

  (二)分期分批进行消防知识和灭火技能。受训率:兼职保卫干部、义务消防队员及后勤服务、设备人中达100%,机关干部达50%以上,使干部职工普遍做到“三懂三会”(即:懂火灾危险性和不安全因素、懂防火措施、懂灭火预案,会报火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

  (三)切实加强对招用外来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各单位对外来施工和聘用的临时工作人员必须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未经教育者,不准上岗工(操)作。

  三、用火、用电、用气及危险物品管理

  (一)用火。

  1、设备用火及平时维修用火,必须报经安全保卫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2、用火必须做到“三定”(即定用火地点、定专人负责、定防火措施)。用火设备必须符合防火要求,并保持良好状态。

  3、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物资仓库、重要机房、变配电间、机动车库等要害部位,严禁吸烟、使用明火。

  4、大楼内禁止使用煤油炉、酒精炉、煤气炉(机关食堂除外)等明火设备,严禁焚烧废纸等可燃物。

  (二)用电。

  1、未经安全保卫部门同意,不准接、拉电气线路,临时确需用电的单位,必须报经安全保卫部门同意,由职能部门组织本单位的正式电工安装,用完必须及时拆除。

  2、电气设备和电气线路按技术要求定期测试、维护检修,严禁超负荷运行。

  3、大楼内禁止使用电炉、电熨斗、电取暖器、电饭煲、电水壶、电热杯等电热器具。确因特殊情况需使用的,须经本单位负责人同意后送安全保卫部批准,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专人管理。

  4、变配电间实行正式电工昼夜值班管理,非正式电工不得单独操作变配电设备。

  5、照明线路更改,动力线安装(动力线应外加金属护套管),必须由市综合办公楼机电设备部负责勘察设计、安装、施工。

  (三)用气。

  1、使用管道煤气和石油液化气,应由经过培训的人员进行操作和管理,未经培训不得操作和管理。

  2、市综合办公楼食堂备用的石油液化气钢瓶,必须存放在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液化气专用仓库,数量不得超过5瓶,并落实专人管理;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石油液化气钢瓶带入大楼。

  3、未经安全保卫部同意,禁止危险物品带(运)入大楼。

  四、消防设施管理

  (一)市综合办公楼安全保卫部、机电设备部应按设备管理要求,定期对消防设备(消防监控设施自动报警、自动喷淋、消火栓、消防泵、灭火器等)进行技术检测、维修,保持良好状态。

  (二)市综合办公楼安全保卫部、机电设备部应会同有关单位(部门)每年联合组织1-2次消防、灭火系统综合演练。

  (三)消防设施周围和消防安全通道处严禁堆放杂物,消防器材不准挪作它用,不准无故按动报警按钮,不准擅自动用灭火器具和设施。

  (四)市综合办公楼监控室的工作人员,应接受消防监控专业知识培训后方可上岗,无关人员不得擅自进入。

  (五)机关内各单位的消防器材配置,由安全保卫部会同各单位(部门)负责制订,并组织实施,由各单位负责保管、使用。

  五、消防重点部位管理

  (一)安全保卫部每月对消防重点部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二)消防重点部位要做到“一清五落实”。即:要做到火灾危险性清,防火责任人落实、义务消防员落实、消防管理制度落实、灭火器材落实、灭火预案落实。

  六、基建项目、装饰工程消防安全管理

  机关内新建、改建、扩建基建项目,装饰工程必须经市、区消防部门、安全保卫部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各单位应加强对工程施工的消防安全管理,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执行防火安全制度,杜绝违章作业。安全保卫部应经常检查、督促安全、消防措施的落实。

  市综合办公楼门卫、传达管理制度

  一、进入市综合办公楼的工作人员应主动出示工作证或临时出入证,自觉接受门卫检查。

  二、外来联系公务人员凭单位介绍信和工作证,在传达室办妥登记手续,并根据HZ市人民政府第四号通告精神,予以检测体温,无疑后方能进入。

  三、因特殊情况未带证件的,由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用电话与接待人联系,经同意后,在传达室办妥登记手续,根据接待人的意见是否予以进入或由接待人到传达室领入。

  四、上访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机关大楼,机关人员也不得擅自将上访人员带入办公区域。

  五、未经主管部门同意,禁止外来单位和人员在大楼办公区域从事各种营销,严禁外来人员进入大楼收购保密纸、废报纸、杂志等废旧杂物。

  六、机关下班以后,非市综合办公楼的机关工作人员一般不准进入市综合办公大楼。每日22:00至次日7:00,大楼实行封闭式管理,大门夜间由门卫值班人员和人员负责关闭,原则上人员不得进入。确因公务需进入的大楼工作人员,应凭有效证件在指定处登记,值班人员必须验明证件后,方可予以放行。

  七、各单位召开有大楼外人员参加的会议,事先须抄告市综合办公楼安全保卫部,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凭安全保卫部的会务单放行;大型会议或特殊情况时,主办单位应主动协助门卫维持秩序和验证工作。

  八、凡办公设备、建筑装饰材料带出大门,应由单位出具证明(品名、数量),凭市综合办公楼管理处开具的出门单,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验单属实后,准予出门;物品无出门单,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有权暂扣。

  九、非机动车进出大门应下车推行。

  十、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必须严守工作(执勤)岗位,文明执勤。

  十一、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对进入市综合办公楼的人员要认真查验、核实证件,凭有效证件放行。

  十二、机关工作人员应密切配合,共同维护大门口的良好秩序,遇突发性事件要及时向安全保卫部和主管领导。

  十三、传达室一律不准寄存外来人员的行李包裹。

  十四、本机关临时工作人员及在食堂搭伙的非本大楼工作人员应服从门卫管理,凭市综合办公楼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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