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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历届荷甲冠军排行榜_荷甲冠军

    朋友们好,今天的内容主要围绕历届荷甲冠军排行榜展开,同时会为您解答与荷甲冠军相关的常见问题,希望对您有帮助,下面进入正题!

    荷兰足球历史悠久,荷兰甲级联赛(荷甲)作为荷兰足球的最高级别赛事,自1928年创立以来,涌现出了无数足球英才。本文将带领读者回顾荷甲历史上的冠军排行榜,探寻那些辉煌岁月里的传奇与荣耀。

    一、荷甲冠军排行榜概览

    1. 创立初期(1928-1945)

    荷甲联赛创立初期,冠军争夺较为激烈。这一时期,阿贾克斯、费耶诺德、威廉二世等球队崭露头角。其中,阿贾克斯在1930-1931赛季首次夺得荷甲冠军,开启了他们的辉煌之路。

    2. 战后时期(1945-1970)

    二战结束后,荷兰足球逐渐恢复元气。这一时期,阿贾克斯和费耶诺德成为荷甲霸主,分别夺得多次冠军。其中,阿贾克斯在1954-1955赛季和1956-1957赛季连续两年夺得荷甲冠军,成为当时荷兰足球的代名词。

    3. 70年代至80年代

    70年代至80年代,荷兰足球进入全盛时期。这一时期,阿贾克斯、费耶诺德、埃因霍温等球队轮流坐庄。阿贾克斯在1970-1971赛季和1971-1972赛季连续两年夺得荷甲冠军,展现了他们的强大实力。

    4. 90年代至21世纪初

    90年代至21世纪初,荷兰足球开始进入多元化时代。这一时期,埃因霍温、阿贾克斯、费耶诺德等球队争夺激烈。阿贾克斯在1994-1995赛季和1995-1996赛季连续两年夺得荷甲冠军,成为荷甲历史上的又一传奇。

    5. 21世纪历届荷甲冠军排行榜至今历届荷甲冠军排行榜

    21世纪以来,荷兰足球继续保持高水平。这一时期,阿贾克斯、费耶诺德、埃因霍温等球队继续争夺冠军。阿贾克斯在2018-2019赛季和2019-2020赛季连续两年夺得荷甲冠军,展现了他们的统治力。

    二、荷甲冠军榜上的传奇与荣耀

    1. 阿贾克斯:荷兰足球的象征

    阿贾克斯是荷甲历史上的霸主,共夺得33次荷甲冠军。他们曾在1970-1971赛季和1971-1972赛季连续两年夺得欧洲冠军杯,成为荷兰足球的骄傲。阿贾克斯的辉煌离不开他们的青训体系,培养出许多世界级球星,如约翰·克鲁伊夫、马尔科·范巴斯滕等。

    2. 费耶诺德:荷兰足球的传奇

    费耶诺德是荷甲历史上的另一豪门,共夺得18次荷甲冠军。他们在1970-1971赛季和1971-1972赛季连续两年夺得欧洲冠军杯,与阿贾克斯并列。费耶诺德在荷兰足球史上具有重要地位,培养出许多杰出球员,如约翰·克鲁伊夫、罗纳德·科曼等。

    3. 埃因霍温:荷兰足球的崛起

    埃因霍温是荷甲近年来崛起的强队,共夺得17次荷甲冠军。他们在1994-1995赛季和1995-1996赛季连续两年夺得荷甲冠军,成为荷兰足球的一股新生力量。埃因霍温在青训方面投入巨大,培养出许多世界级球星,如马克·范布隆克霍斯特、约翰·斯塔姆等。

    荷甲冠军排行榜见证了荷兰足球的辉煌历程。从阿贾克斯、费耶诺德到埃因霍温,这些球队在荷甲赛场历届荷甲冠军排行榜上留下了无数传奇与荣耀。荷兰足球的辉煌离不开他们的努力与拼搏,也为世界足球贡献了许多杰出人才。在未来的荷甲赛场上,这些传奇球队将继续书写属于他们的辉煌篇章。

    荷甲排行榜最新排名表

    荷甲排行榜最新排名是:第一名阿贾克斯、第二名PSV埃因霍温、第三名费耶诺德、第四名阿尔克马尔、第五名鹿特丹斯巴达。

    1、第一名阿贾克斯:阿贾克斯是荷兰最成功的足球俱乐部之一,拥有丰富的冠军头衔和历史。自1900年成立以来,阿贾克斯已经赢得了28次荷兰足球甲级联赛冠军,其中包括1956年至1960年期间的不间断五连冠。该队的青训系统也闻名于世,培养出了许多优秀的球员历届荷甲冠军排行榜,如克鲁伊夫、范巴斯滕、博格坎普等。

    2、第二名PSV埃因霍温:埃因霍温是荷兰足球的另一支劲旅,成立于1913年。该队拥有21个荷兰足球甲级联赛冠军头衔,其中包括1985年至1987年期间的三连冠和2000年至2004年期间的不间断五连冠。埃因霍温也有着培养优秀球员的传统,如伊布、罗本、范尼等。

    3、第三名费耶诺德:费耶诺德是历届荷甲冠军排行榜荷兰最古老的足球俱乐部之一,成立于1908年。该队拥有11个荷兰足球甲级联赛冠军头衔,其中包括1970年和2002年的两次三连冠。费耶诺德也有许多著名的球员,如罗马里奥、哈塞尔巴因克等。

    4、第四名阿尔克马尔:阿尔克马尔成立于1967年,相对较晚,但已经赢得了2个荷兰足球甲级联赛冠军。该队的青训系统也培养出了许多优秀的球员,如斯奈德、范佩西等。

    5、第五名鹿特丹斯巴达:鹿特丹斯巴达是荷兰足球的另一支老牌球队,成立于1908年。该队虽然只获得过一次荷兰足球甲级联赛冠军,但曾多次获得亚军和季军。

    历届荷甲冠军排行榜和荷甲冠军的问题解答就到这里,希望您能从中受益,欢迎下次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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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届荷甲冠军排行榜_荷甲冠军

综合办公楼安全管理

  一、消防安全组织

  (一)建立消防安全组织,确定安全防火责任人和职能处室,负责本单位日常防火安全管理工作;建立群众性义务消防队伍。

  (二)建立防火安全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逐级落实,每年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年底考核。

  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一)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浙江省消防管理条例》和《HZ市高层建筑消防管理暂行规定》,经常性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高层建筑防火、灭火、疏散等知识。

  (二)分期分批进行消防知识和灭火技能。受训率:兼职保卫干部、义务消防队员及后勤服务、设备人中达100%,机关干部达50%以上,使干部职工普遍做到“三懂三会”(即:懂火灾危险性和不安全因素、懂防火措施、懂灭火预案,会报火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

  (三)切实加强对招用外来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各单位对外来施工和聘用的临时工作人员必须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未经教育者,不准上岗工(操)作。

  三、用火、用电、用气及危险物品管理

  (一)用火。

  1、设备用火及平时维修用火,必须报经安全保卫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2、用火必须做到“三定”(即定用火地点、定专人负责、定防火措施)。用火设备必须符合防火要求,并保持良好状态。

  3、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物资仓库、重要机房、变配电间、机动车库等要害部位,严禁吸烟、使用明火。

  4、大楼内禁止使用煤油炉、酒精炉、煤气炉(机关食堂除外)等明火设备,严禁焚烧废纸等可燃物。

  (二)用电。

  1、未经安全保卫部门同意,不准接、拉电气线路,临时确需用电的单位,必须报经安全保卫部门同意,由职能部门组织本单位的正式电工安装,用完必须及时拆除。

  2、电气设备和电气线路按技术要求定期测试、维护检修,严禁超负荷运行。

  3、大楼内禁止使用电炉、电熨斗、电取暖器、电饭煲、电水壶、电热杯等电热器具。确因特殊情况需使用的,须经本单位负责人同意后送安全保卫部批准,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专人管理。

  4、变配电间实行正式电工昼夜值班管理,非正式电工不得单独操作变配电设备。

  5、照明线路更改,动力线安装(动力线应外加金属护套管),必须由市综合办公楼机电设备部负责勘察设计、安装、施工。

  (三)用气。

  1、使用管道煤气和石油液化气,应由经过培训的人员进行操作和管理,未经培训不得操作和管理。

  2、市综合办公楼食堂备用的石油液化气钢瓶,必须存放在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液化气专用仓库,数量不得超过5瓶,并落实专人管理;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石油液化气钢瓶带入大楼。

  3、未经安全保卫部同意,禁止危险物品带(运)入大楼。

  四、消防设施管理

  (一)市综合办公楼安全保卫部、机电设备部应按设备管理要求,定期对消防设备(消防监控设施自动报警、自动喷淋、消火栓、消防泵、灭火器等)进行技术检测、维修,保持良好状态。

  (二)市综合办公楼安全保卫部、机电设备部应会同有关单位(部门)每年联合组织1-2次消防、灭火系统综合演练。

  (三)消防设施周围和消防安全通道处严禁堆放杂物,消防器材不准挪作它用,不准无故按动报警按钮,不准擅自动用灭火器具和设施。

  (四)市综合办公楼监控室的工作人员,应接受消防监控专业知识培训后方可上岗,无关人员不得擅自进入。

  (五)机关内各单位的消防器材配置,由安全保卫部会同各单位(部门)负责制订,并组织实施,由各单位负责保管、使用。

  五、消防重点部位管理

  (一)安全保卫部每月对消防重点部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二)消防重点部位要做到“一清五落实”。即:要做到火灾危险性清,防火责任人落实、义务消防员落实、消防管理制度落实、灭火器材落实、灭火预案落实。

  六、基建项目、装饰工程消防安全管理

  机关内新建、改建、扩建基建项目,装饰工程必须经市、区消防部门、安全保卫部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各单位应加强对工程施工的消防安全管理,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执行防火安全制度,杜绝违章作业。安全保卫部应经常检查、督促安全、消防措施的落实。

  市综合办公楼门卫、传达管理制度

  一、进入市综合办公楼的工作人员应主动出示工作证或临时出入证,自觉接受门卫检查。

  二、外来联系公务人员凭单位介绍信和工作证,在传达室办妥登记手续,并根据HZ市人民政府第四号通告精神,予以检测体温,无疑后方能进入。

  三、因特殊情况未带证件的,由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用电话与接待人联系,经同意后,在传达室办妥登记手续,根据接待人的意见是否予以进入或由接待人到传达室领入。

  四、上访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机关大楼,机关人员也不得擅自将上访人员带入办公区域。

  五、未经主管部门同意,禁止外来单位和人员在大楼办公区域从事各种营销,严禁外来人员进入大楼收购保密纸、废报纸、杂志等废旧杂物。

  六、机关下班以后,非市综合办公楼的机关工作人员一般不准进入市综合办公大楼。每日22:00至次日7:00,大楼实行封闭式管理,大门夜间由门卫值班人员和人员负责关闭,原则上人员不得进入。确因公务需进入的大楼工作人员,应凭有效证件在指定处登记,值班人员必须验明证件后,方可予以放行。

  七、各单位召开有大楼外人员参加的会议,事先须抄告市综合办公楼安全保卫部,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凭安全保卫部的会务单放行;大型会议或特殊情况时,主办单位应主动协助门卫维持秩序和验证工作。

  八、凡办公设备、建筑装饰材料带出大门,应由单位出具证明(品名、数量),凭市综合办公楼管理处开具的出门单,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验单属实后,准予出门;物品无出门单,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有权暂扣。

  九、非机动车进出大门应下车推行。

  十、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必须严守工作(执勤)岗位,文明执勤。

  十一、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对进入市综合办公楼的人员要认真查验、核实证件,凭有效证件放行。

  十二、机关工作人员应密切配合,共同维护大门口的良好秩序,遇突发性事件要及时向安全保卫部和主管领导。

  十三、传达室一律不准寄存外来人员的行李包裹。

  十四、本机关临时工作人员及在食堂搭伙的非本大楼工作人员应服从门卫管理,凭市综合办公楼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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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届荷甲冠军排行榜_荷甲冠军

综合办公楼安全管理

  一、消防安全组织

  (一)建立消防安全组织,确定安全防火责任人和职能处室,负责本单位日常防火安全管理工作;建立群众性义务消防队伍。

  (二)建立防火安全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逐级落实,每年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年底考核。

  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一)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浙江省消防管理条例》和《HZ市高层建筑消防管理暂行规定》,经常性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高层建筑防火、灭火、疏散等知识。

  (二)分期分批进行消防知识和灭火技能。受训率:兼职保卫干部、义务消防队员及后勤服务、设备人中达100%,机关干部达50%以上,使干部职工普遍做到“三懂三会”(即:懂火灾危险性和不安全因素、懂防火措施、懂灭火预案,会报火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

  (三)切实加强对招用外来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各单位对外来施工和聘用的临时工作人员必须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未经教育者,不准上岗工(操)作。

  三、用火、用电、用气及危险物品管理

  (一)用火。

  1、设备用火及平时维修用火,必须报经安全保卫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2、用火必须做到“三定”(即定用火地点、定专人负责、定防火措施)。用火设备必须符合防火要求,并保持良好状态。

  3、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物资仓库、重要机房、变配电间、机动车库等要害部位,严禁吸烟、使用明火。

  4、大楼内禁止使用煤油炉、酒精炉、煤气炉(机关食堂除外)等明火设备,严禁焚烧废纸等可燃物。

  (二)用电。

  1、未经安全保卫部门同意,不准接、拉电气线路,临时确需用电的单位,必须报经安全保卫部门同意,由职能部门组织本单位的正式电工安装,用完必须及时拆除。

  2、电气设备和电气线路按技术要求定期测试、维护检修,严禁超负荷运行。

  3、大楼内禁止使用电炉、电熨斗、电取暖器、电饭煲、电水壶、电热杯等电热器具。确因特殊情况需使用的,须经本单位负责人同意后送安全保卫部批准,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专人管理。

  4、变配电间实行正式电工昼夜值班管理,非正式电工不得单独操作变配电设备。

  5、照明线路更改,动力线安装(动力线应外加金属护套管),必须由市综合办公楼机电设备部负责勘察设计、安装、施工。

  (三)用气。

  1、使用管道煤气和石油液化气,应由经过培训的人员进行操作和管理,未经培训不得操作和管理。

  2、市综合办公楼食堂备用的石油液化气钢瓶,必须存放在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液化气专用仓库,数量不得超过5瓶,并落实专人管理;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石油液化气钢瓶带入大楼。

  3、未经安全保卫部同意,禁止危险物品带(运)入大楼。

  四、消防设施管理

  (一)市综合办公楼安全保卫部、机电设备部应按设备管理要求,定期对消防设备(消防监控设施自动报警、自动喷淋、消火栓、消防泵、灭火器等)进行技术检测、维修,保持良好状态。

  (二)市综合办公楼安全保卫部、机电设备部应会同有关单位(部门)每年联合组织1-2次消防、灭火系统综合演练。

  (三)消防设施周围和消防安全通道处严禁堆放杂物,消防器材不准挪作它用,不准无故按动报警按钮,不准擅自动用灭火器具和设施。

  (四)市综合办公楼监控室的工作人员,应接受消防监控专业知识培训后方可上岗,无关人员不得擅自进入。

  (五)机关内各单位的消防器材配置,由安全保卫部会同各单位(部门)负责制订,并组织实施,由各单位负责保管、使用。

  五、消防重点部位管理

  (一)安全保卫部每月对消防重点部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二)消防重点部位要做到“一清五落实”。即:要做到火灾危险性清,防火责任人落实、义务消防员落实、消防管理制度落实、灭火器材落实、灭火预案落实。

  六、基建项目、装饰工程消防安全管理

  机关内新建、改建、扩建基建项目,装饰工程必须经市、区消防部门、安全保卫部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各单位应加强对工程施工的消防安全管理,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执行防火安全制度,杜绝违章作业。安全保卫部应经常检查、督促安全、消防措施的落实。

  市综合办公楼门卫、传达管理制度

  一、进入市综合办公楼的工作人员应主动出示工作证或临时出入证,自觉接受门卫检查。

  二、外来联系公务人员凭单位介绍信和工作证,在传达室办妥登记手续,并根据HZ市人民政府第四号通告精神,予以检测体温,无疑后方能进入。

  三、因特殊情况未带证件的,由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用电话与接待人联系,经同意后,在传达室办妥登记手续,根据接待人的意见是否予以进入或由接待人到传达室领入。

  四、上访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机关大楼,机关人员也不得擅自将上访人员带入办公区域。

  五、未经主管部门同意,禁止外来单位和人员在大楼办公区域从事各种营销,严禁外来人员进入大楼收购保密纸、废报纸、杂志等废旧杂物。

  六、机关下班以后,非市综合办公楼的机关工作人员一般不准进入市综合办公大楼。每日22:00至次日7:00,大楼实行封闭式管理,大门夜间由门卫值班人员和人员负责关闭,原则上人员不得进入。确因公务需进入的大楼工作人员,应凭有效证件在指定处登记,值班人员必须验明证件后,方可予以放行。

  七、各单位召开有大楼外人员参加的会议,事先须抄告市综合办公楼安全保卫部,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凭安全保卫部的会务单放行;大型会议或特殊情况时,主办单位应主动协助门卫维持秩序和验证工作。

  八、凡办公设备、建筑装饰材料带出大门,应由单位出具证明(品名、数量),凭市综合办公楼管理处开具的出门单,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验单属实后,准予出门;物品无出门单,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有权暂扣。

  九、非机动车进出大门应下车推行。

  十、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必须严守工作(执勤)岗位,文明执勤。

  十一、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对进入市综合办公楼的人员要认真查验、核实证件,凭有效证件放行。

  十二、机关工作人员应密切配合,共同维护大门口的良好秩序,遇突发性事件要及时向安全保卫部和主管领导。

  十三、传达室一律不准寄存外来人员的行李包裹。

  十四、本机关临时工作人员及在食堂搭伙的非本大楼工作人员应服从门卫管理,凭市综合办公楼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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