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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足球守门员规则视频教程,守门员二级证怎么考

    大家好,关于足球守门员规则视频教程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守门员二级证怎么考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一、足球的守门员规则

    1、关于守门员的犯规,在规则第十二章间接任意球中这样规定:

    2、如果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违反下列四种犯规中的任何一种,将判给对方踢间接任意球:

    3、*用手控制球后,在发出球之前持球超过6秒;

    4、*在发出球之后未经其他队员触及,再次用手触球;

    5、*用手触及同队队员故意踢给他的球;

    6、*用手触及同队队员直接掷入的界外球;

    7、至于大家认为的守门员四步违例,拖延时间,已经归整为持球不能超过6秒,这一修改已经有10多年了,可见国内对规则的贯彻推广很不及时。。。。。。

    8、6秒违例:即守门员持球后,无论他拍球,或者持球连续奔走,只要在6秒钟内把球发出(踢出,掷出,或放到地上),就都可以算作不违例;

    9、二次触球:即如是提及的守门员将球发出后,不能再用手拿起,发出的概念是已经将球释放,如果守门员连续拍打还不算;

    10、回传违例:这里的关键是同队队员必须是故意的用脚踢球,故意和踢这两个要素缺一不可;即没有故意不算,不是脚踢的不算;比如,后卫解围球结果球意外往后飞,守门员接球;后卫胸部或头部停球给守门员等,都是合理动作;

    11、界外球回传:同队队员界外球回传给守门员后,守门员不可以用手持球,只能除用手以外的部位处理球,否则就判罚间接任意球;

    12、此外,以前曾有关于守门员球门区内不得被冲撞的概念,现在已经删除,但并不是允许任意冲撞守门员,而是冲撞犯规中已经包含这一概念。

    二、足球比赛中守门员的规则是什么

    1、(1)守门员用手控制球时,在发出球之前行走四步以上,应判给对方踢间接任意球。允许守门员行走的“四步”可连续使用或分开使用,但应累计计算。当守门员以一脚为轴,另一脚前后移动,不算作走步,有时守门员快速跑动中跳起接球,落地后为了保持身体平衡而向后或向前走了几步,不应计算在四步之内。

    2、(2)当守门员用手控制球后,一旦将球置于地上或传出,即为进入比赛状态,这种情况不论出现在行走四步之前、之中或之后,只有当处于罚球区外的同队队员或对方队员触球之后,该守门员方可再次用手触球,否则应判“第二次用手触球”犯规,但不包括守门员扑、接球时手触球后无意脱手,球着地后,守门员再次用手触球。

    3、(3)守门员用手触及同队队员故意踢给他的球,是不允许的,但这不包括同队队员由于没有掌握好技术动作而踢出的球意外落向守门员处;也不包括同队队员用头部、胸部和膝盖等部位传球给守门员。然而,如果裁判员认为,队员是利用规则而故意设置骗局,例如,队员用脚将球挑起后再用头部顶给同队的守门员,或队员用脚将球挑给同队另一队员将球用头部顶给同队的守门员,此时不管守门员是否用手触球,这种情况不但应被判罚间接任意球,还要因犯有非体育道德行为而被警告。这个间接任意球的判罚地点不是在守门的触球地点,也不是警告守门员,而是判将球挑走的队员犯规并警告该队员。

    4、(4)守门员不能用手触及同队队员直接掷入的界外球。

    5、(5)守门员用手和臂部持球超过5~6秒,应判守门员故意延误时间,由对方踢间接任意球。当守门员利用手臂的任何部位接触球后,便可认为是已经控制球,此控制球包括守门员故意地用手臂挡球,但不包括裁判员认为该球是意外地从守门员手臂弹出,例如守门员扑救球后。

    三、足球守门员规则是什么

    帮你找出足球规则中与守门员相关的:

    1.直接任意球裁判员认为,如果队员草率地、卤莽地或使用过分的力量违反下列六种犯规中的任何一种,将判给对方踢直接任意球:

    如果队员违反下列四种犯规中的任何一种,也判给对方踢直接任意球:

    *为了得到对球的控制而抢截对方队员时,于触球前触及对方队员;

    *故意手球(不包括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

    2.罚球点球在比赛中无论球在什么位置,如果队员在本方罚球区内违反了上述十种犯规行为中的任何一种,应被判罚球点球。

    如果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违反下列五种犯规中的任何一种,将判给对方踢间接任意球:

    *当手控制球时,在发出球之前行走四步以上;

    *在发出球之后未经其他队员触及,再次用手触球;

    *用手触及同队队员故意踢给他的球;

    *用手触及同队队员直接掷入的界外球;

    裁判员认为,如果队员在下列情况时,也将判给对方踢间接任意球:

    *违反规则第十二章以前未提及的其他任何犯规,而停止比赛被警告或罚令出场。

    如果队员违反下列七种法规的任何一种,将被警告并出示黄牌:

    *当以角球或任意球重新开始比赛时,不退出规定的距离;

    *未得到裁判员许可进入或重新进入比赛场地;

    *未得到裁判员许可故意离开比赛场地。

    如果队员违反下列七种法规的任何一种,将被罚令出场并出示红牌:

    *用故意手球破坏对方的进球或明显的进球得分机会(不包括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

    *用可判为任意球或球点球的犯规破坏向本方球门移动着的明显的进球得分机会;

    *使用无礼的、侮辱的或辱骂性的语言;

    *在同一场比赛中得到第二次警告。

    国际足球理事会决议决议一在比赛进行中,如果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用球掷击或企图掷击对方队员,将被判罚球点球。

    决议二队员无论是在比赛场内或场外,无论是直接对对方队员、同队队员、裁判员、助理裁判员或其他人犯有应被警告或罚令出场的行为,都将根据犯规性质进行处罚。

    决议三当守门员利用手臂的任何部位接触球后,便可认为是已经控制球。此控制球包括守门员故意用手臂挡球,但不包括裁判员认为该球是意外地从守门员手臂弹回,例如守门员扑救球后。如果守门员用手或臂部持球超过了5-6秒,将被视为拖延时间。

    决议四根据规则第十二章的条款,队员可以用头部、胸部和膝盖等传球给守门员。然而,如果裁判员认为,在比赛中,该队员是利用规则而故意设置骗局,则是犯有非体育道德行为,他将被警告,并由对方在犯规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当踢任意球时,队员利用规则而故意设置骗局,则将因非体育道德行为而被警告并出示黄牌,该任意球重踢。此种情况下,与守门员随后是否用手触球无关,主要是因该队员企图利用规则第十二章的条文和精神而造成的犯规。

    决议五从后面抢截而又危及对方安全的动作应被视为严重犯规。

    决议六在场地的任何地点试图欺骗裁判员的佯装行为,必须作为非体育道德行为而进行制裁。

    1.任意球的种类任意球分为间接任意球和直接任意球两种。无论是直接还是间接任意球,踢球时必须将球放定,踢球队员在球未经其他队员触及前,不得再次触球。

    *如果直接任意球直接踢入对方球门,判为得分。

    *如果直接任意球直接踢入本方球门,判给对方踢角球。

    间接任意球信号:当裁判员判间接任意球时,应单臂上举过头,并保持这种姿势直到球踢出后被其他任何队员触及或成死球为止。

    球进门:只有当球进门前触及另一名队员才可得分。

    *如果间接任意球直接踢入对方球门,判为球门球。

    *如果间接任意球直接踢入本方球门,判给对方踢角球。

    2.任意球的位置罚球区内的任意球属于守方的间接或直接任意球:所有对方队员距球至少9.15米(10码);

    所有对方队员应站在罚球区外直到比赛进行;

    当球被直接踢出罚球区比赛即为进行;

    可以在球门区内任何一点踢任意球。

    属于攻方的间接任意球所有对方队员距球至少9.15米(10码)直到比赛进行,除非他们已经站在本方球门柱之间的球门线上;

    当球被踢并移动时比赛即为进行;

    在对方球门区内踢间接任意球时,应在距犯规发生地点最近的、与球门线平行的球门区线上执行。

    罚球区外的任意球所有对方队员距球至少9.15米(10码)直到比赛进行;

    当球被踢并移动时比赛即为进行;

    3.违规/判罚当踢任意球时,对方队员比规定距离更接近于球:应重踢。

    当守方在本方罚球区内踢任意球时,球未被直接踢出罚球区:应重踢

    由除守门员外的队员踢任意球时:

    *如果比赛进行后,踢球队员在其他队员触球前再次触球(用手除外):由对方在犯规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如果比赛进行后,踢球队员在其他队员触球前故意用手触球:由对方在犯规发生地点踢直接任意球;如果犯规发生地点在本方罚球区内,将判罚球点球。

    *如果比赛进行后,守门员在其他队员触球前再次触球(用手除外):由对方在犯规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如果比赛进行后,守门员在其他队员触球前故意用手触球:如果犯规发生地点在守门员本方罚球区外,由对方在犯规发生地点踢直接任意球;如果犯规发生地点在本方罚球区内,由对方在犯规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当比赛进行中,一个队在本方罚球区内由于违反了可判为直接任意球的十种犯规之一而被判罚的任意球,应执行罚球点球。罚球点球可以直接进球得分。在每半场比赛或决胜期上下半场结束时,应允许延长时间执行完罚球点球。

    主罚球点球的队员:确认由其主罚。

    防守方守门员:留在本方球门柱间的球门线上,面对主罚队员,直至球被踢出。

    主罚队员外的其他队员应处于:比赛场地内;罚球区外;罚球点后;距罚球点至少9.15米。

    2.裁判员应在队员处于规则规定的位置后发出执行罚球点球的信号;

    3.程序主罚队员向前踢出球点球;

    在其他队员触球前主罚队员不得再次触球;

    当球被踢并向前移动时比赛即为进行。

    在比赛进行中,以及因上半场或全部比赛结束而延长时间执行或重新执行罚球点球时,如果球经过触及一个或连续触及两个球门柱、横梁、守门员后越过球门线,应判定得分。

    4.违规/判罚如果是在球点球踢出之前主罚队员在踢球点球时违反竞赛规则:

    主罚队员的同队队员进入罚球区,或在罚球点前,或距罚球点少于9.15米:

    *如果该队员触及了从守门员、横梁或门柱弹会的球,裁判员将停止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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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球守门员规则视频教程,守门员二级证怎么考

综合办公楼安全管理

  一、消防安全组织

  (一)建立消防安全组织,确定安全防火责任人和职能处室,负责本单位日常防火安全管理工作;建立群众性义务消防队伍。

  (二)建立防火安全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逐级落实,每年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年底考核。

  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一)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浙江省消防管理条例》和《HZ市高层建筑消防管理暂行规定》,经常性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高层建筑防火、灭火、疏散等知识。

  (二)分期分批进行消防知识和灭火技能。受训率:兼职保卫干部、义务消防队员及后勤服务、设备人中达100%,机关干部达50%以上,使干部职工普遍做到“三懂三会”(即:懂火灾危险性和不安全因素、懂防火措施、懂灭火预案,会报火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

  (三)切实加强对招用外来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各单位对外来施工和聘用的临时工作人员必须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未经教育者,不准上岗工(操)作。

  三、用火、用电、用气及危险物品管理

  (一)用火。

  1、设备用火及平时维修用火,必须报经安全保卫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2、用火必须做到“三定”(即定用火地点、定专人负责、定防火措施)。用火设备必须符合防火要求,并保持良好状态。

  3、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物资仓库、重要机房、变配电间、机动车库等要害部位,严禁吸烟、使用明火。

  4、大楼内禁止使用煤油炉、酒精炉、煤气炉(机关食堂除外)等明火设备,严禁焚烧废纸等可燃物。

  (二)用电。

  1、未经安全保卫部门同意,不准接、拉电气线路,临时确需用电的单位,必须报经安全保卫部门同意,由职能部门组织本单位的正式电工安装,用完必须及时拆除。

  2、电气设备和电气线路按技术要求定期测试、维护检修,严禁超负荷运行。

  3、大楼内禁止使用电炉、电熨斗、电取暖器、电饭煲、电水壶、电热杯等电热器具。确因特殊情况需使用的,须经本单位负责人同意后送安全保卫部批准,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专人管理。

  4、变配电间实行正式电工昼夜值班管理,非正式电工不得单独操作变配电设备。

  5、照明线路更改,动力线安装(动力线应外加金属护套管),必须由市综合办公楼机电设备部负责勘察设计、安装、施工。

  (三)用气。

  1、使用管道煤气和石油液化气,应由经过培训的人员进行操作和管理,未经培训不得操作和管理。

  2、市综合办公楼食堂备用的石油液化气钢瓶,必须存放在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液化气专用仓库,数量不得超过5瓶,并落实专人管理;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石油液化气钢瓶带入大楼。

  3、未经安全保卫部同意,禁止危险物品带(运)入大楼。

  四、消防设施管理

  (一)市综合办公楼安全保卫部、机电设备部应按设备管理要求,定期对消防设备(消防监控设施自动报警、自动喷淋、消火栓、消防泵、灭火器等)进行技术检测、维修,保持良好状态。

  (二)市综合办公楼安全保卫部、机电设备部应会同有关单位(部门)每年联合组织1-2次消防、灭火系统综合演练。

  (三)消防设施周围和消防安全通道处严禁堆放杂物,消防器材不准挪作它用,不准无故按动报警按钮,不准擅自动用灭火器具和设施。

  (四)市综合办公楼监控室的工作人员,应接受消防监控专业知识培训后方可上岗,无关人员不得擅自进入。

  (五)机关内各单位的消防器材配置,由安全保卫部会同各单位(部门)负责制订,并组织实施,由各单位负责保管、使用。

  五、消防重点部位管理

  (一)安全保卫部每月对消防重点部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二)消防重点部位要做到“一清五落实”。即:要做到火灾危险性清,防火责任人落实、义务消防员落实、消防管理制度落实、灭火器材落实、灭火预案落实。

  六、基建项目、装饰工程消防安全管理

  机关内新建、改建、扩建基建项目,装饰工程必须经市、区消防部门、安全保卫部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各单位应加强对工程施工的消防安全管理,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执行防火安全制度,杜绝违章作业。安全保卫部应经常检查、督促安全、消防措施的落实。

  市综合办公楼门卫、传达管理制度

  一、进入市综合办公楼的工作人员应主动出示工作证或临时出入证,自觉接受门卫检查。

  二、外来联系公务人员凭单位介绍信和工作证,在传达室办妥登记手续,并根据HZ市人民政府第四号通告精神,予以检测体温,无疑后方能进入。

  三、因特殊情况未带证件的,由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用电话与接待人联系,经同意后,在传达室办妥登记手续,根据接待人的意见是否予以进入或由接待人到传达室领入。

  四、上访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机关大楼,机关人员也不得擅自将上访人员带入办公区域。

  五、未经主管部门同意,禁止外来单位和人员在大楼办公区域从事各种营销,严禁外来人员进入大楼收购保密纸、废报纸、杂志等废旧杂物。

  六、机关下班以后,非市综合办公楼的机关工作人员一般不准进入市综合办公大楼。每日22:00至次日7:00,大楼实行封闭式管理,大门夜间由门卫值班人员和人员负责关闭,原则上人员不得进入。确因公务需进入的大楼工作人员,应凭有效证件在指定处登记,值班人员必须验明证件后,方可予以放行。

  七、各单位召开有大楼外人员参加的会议,事先须抄告市综合办公楼安全保卫部,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凭安全保卫部的会务单放行;大型会议或特殊情况时,主办单位应主动协助门卫维持秩序和验证工作。

  八、凡办公设备、建筑装饰材料带出大门,应由单位出具证明(品名、数量),凭市综合办公楼管理处开具的出门单,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验单属实后,准予出门;物品无出门单,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有权暂扣。

  九、非机动车进出大门应下车推行。

  十、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必须严守工作(执勤)岗位,文明执勤。

  十一、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对进入市综合办公楼的人员要认真查验、核实证件,凭有效证件放行。

  十二、机关工作人员应密切配合,共同维护大门口的良好秩序,遇突发性事件要及时向安全保卫部和主管领导。

  十三、传达室一律不准寄存外来人员的行李包裹。

  十四、本机关临时工作人员及在食堂搭伙的非本大楼工作人员应服从门卫管理,凭市综合办公楼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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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球守门员规则视频教程,守门员二级证怎么考

综合办公楼安全管理

  一、消防安全组织

  (一)建立消防安全组织,确定安全防火责任人和职能处室,负责本单位日常防火安全管理工作;建立群众性义务消防队伍。

  (二)建立防火安全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逐级落实,每年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年底考核。

  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一)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浙江省消防管理条例》和《HZ市高层建筑消防管理暂行规定》,经常性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高层建筑防火、灭火、疏散等知识。

  (二)分期分批进行消防知识和灭火技能。受训率:兼职保卫干部、义务消防队员及后勤服务、设备人中达100%,机关干部达50%以上,使干部职工普遍做到“三懂三会”(即:懂火灾危险性和不安全因素、懂防火措施、懂灭火预案,会报火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

  (三)切实加强对招用外来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各单位对外来施工和聘用的临时工作人员必须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未经教育者,不准上岗工(操)作。

  三、用火、用电、用气及危险物品管理

  (一)用火。

  1、设备用火及平时维修用火,必须报经安全保卫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2、用火必须做到“三定”(即定用火地点、定专人负责、定防火措施)。用火设备必须符合防火要求,并保持良好状态。

  3、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物资仓库、重要机房、变配电间、机动车库等要害部位,严禁吸烟、使用明火。

  4、大楼内禁止使用煤油炉、酒精炉、煤气炉(机关食堂除外)等明火设备,严禁焚烧废纸等可燃物。

  (二)用电。

  1、未经安全保卫部门同意,不准接、拉电气线路,临时确需用电的单位,必须报经安全保卫部门同意,由职能部门组织本单位的正式电工安装,用完必须及时拆除。

  2、电气设备和电气线路按技术要求定期测试、维护检修,严禁超负荷运行。

  3、大楼内禁止使用电炉、电熨斗、电取暖器、电饭煲、电水壶、电热杯等电热器具。确因特殊情况需使用的,须经本单位负责人同意后送安全保卫部批准,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专人管理。

  4、变配电间实行正式电工昼夜值班管理,非正式电工不得单独操作变配电设备。

  5、照明线路更改,动力线安装(动力线应外加金属护套管),必须由市综合办公楼机电设备部负责勘察设计、安装、施工。

  (三)用气。

  1、使用管道煤气和石油液化气,应由经过培训的人员进行操作和管理,未经培训不得操作和管理。

  2、市综合办公楼食堂备用的石油液化气钢瓶,必须存放在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液化气专用仓库,数量不得超过5瓶,并落实专人管理;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石油液化气钢瓶带入大楼。

  3、未经安全保卫部同意,禁止危险物品带(运)入大楼。

  四、消防设施管理

  (一)市综合办公楼安全保卫部、机电设备部应按设备管理要求,定期对消防设备(消防监控设施自动报警、自动喷淋、消火栓、消防泵、灭火器等)进行技术检测、维修,保持良好状态。

  (二)市综合办公楼安全保卫部、机电设备部应会同有关单位(部门)每年联合组织1-2次消防、灭火系统综合演练。

  (三)消防设施周围和消防安全通道处严禁堆放杂物,消防器材不准挪作它用,不准无故按动报警按钮,不准擅自动用灭火器具和设施。

  (四)市综合办公楼监控室的工作人员,应接受消防监控专业知识培训后方可上岗,无关人员不得擅自进入。

  (五)机关内各单位的消防器材配置,由安全保卫部会同各单位(部门)负责制订,并组织实施,由各单位负责保管、使用。

  五、消防重点部位管理

  (一)安全保卫部每月对消防重点部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二)消防重点部位要做到“一清五落实”。即:要做到火灾危险性清,防火责任人落实、义务消防员落实、消防管理制度落实、灭火器材落实、灭火预案落实。

  六、基建项目、装饰工程消防安全管理

  机关内新建、改建、扩建基建项目,装饰工程必须经市、区消防部门、安全保卫部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各单位应加强对工程施工的消防安全管理,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执行防火安全制度,杜绝违章作业。安全保卫部应经常检查、督促安全、消防措施的落实。

  市综合办公楼门卫、传达管理制度

  一、进入市综合办公楼的工作人员应主动出示工作证或临时出入证,自觉接受门卫检查。

  二、外来联系公务人员凭单位介绍信和工作证,在传达室办妥登记手续,并根据HZ市人民政府第四号通告精神,予以检测体温,无疑后方能进入。

  三、因特殊情况未带证件的,由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用电话与接待人联系,经同意后,在传达室办妥登记手续,根据接待人的意见是否予以进入或由接待人到传达室领入。

  四、上访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机关大楼,机关人员也不得擅自将上访人员带入办公区域。

  五、未经主管部门同意,禁止外来单位和人员在大楼办公区域从事各种营销,严禁外来人员进入大楼收购保密纸、废报纸、杂志等废旧杂物。

  六、机关下班以后,非市综合办公楼的机关工作人员一般不准进入市综合办公大楼。每日22:00至次日7:00,大楼实行封闭式管理,大门夜间由门卫值班人员和人员负责关闭,原则上人员不得进入。确因公务需进入的大楼工作人员,应凭有效证件在指定处登记,值班人员必须验明证件后,方可予以放行。

  七、各单位召开有大楼外人员参加的会议,事先须抄告市综合办公楼安全保卫部,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凭安全保卫部的会务单放行;大型会议或特殊情况时,主办单位应主动协助门卫维持秩序和验证工作。

  八、凡办公设备、建筑装饰材料带出大门,应由单位出具证明(品名、数量),凭市综合办公楼管理处开具的出门单,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验单属实后,准予出门;物品无出门单,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有权暂扣。

  九、非机动车进出大门应下车推行。

  十、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必须严守工作(执勤)岗位,文明执勤。

  十一、门卫、传达室工作人员对进入市综合办公楼的人员要认真查验、核实证件,凭有效证件放行。

  十二、机关工作人员应密切配合,共同维护大门口的良好秩序,遇突发性事件要及时向安全保卫部和主管领导。

  十三、传达室一律不准寄存外来人员的行李包裹。

  十四、本机关临时工作人员及在食堂搭伙的非本大楼工作人员应服从门卫管理,凭市综合办公楼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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